关于我回不去了(1 / 4)

我给伊莎贝尔起的外号“小山雀”,还真没起错。

我的上司深谙驯养各种动物的方法。她尤其爱养狗,但是因为工作需要,她也养了很多鸟。她曾在闲聊时分享过养鸟的心得,她告诉我,鸟类是一种非常有趣的动物。鸟类是很难被驯化的,尽管为了各种用途,人们会养各种鸟,但是这种生物天性中的野性几乎不可能被磨灭。即便要利用鸟,也只能依照它们的习性来。就连野猫都会偶尔享受人类的爱抚,但是鸟通常不会允许人类随意触摸它们。

有趣的是,绝大多数鸟类都非常愚蠢。这种天性热爱自由的生物却没什么脑子来守护它们的自由。鸟比绝大多数动物都脾性大、智商低,它们会为了不向驯鸟人屈服而活活把自己饿死在笼子里,也会因为一点苞谷一头撞进捕鸟网里。

我一开始叫伊莎贝尔“小山雀”,只是随口一说。她身材矮小,体态细弱,像只鸟一样纤细,还敏感又容易受惊。这中间其实带着一点喜爱的成分,并不是指我喜欢伊莎贝尔,而是我惯来的对女性这种弱势群体的怜爱,和身为一个成年人对小孩的包容。在地下街,伊莎贝尔这样的小孩才能活得长久,警惕、敏锐、残忍、狡猾是他们的美德。

但是在彼此熟悉之后,我叫她“小山雀”,就是在无奈她那像鸟一样愚蠢的一面。

在我们彼此交换名字的第二天,我像前一天一样,在清早出门。我并不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地下街人,还很不能习惯他们这种暗无天日的生活。在这个连一块手表都没有的奇葩地方,我也没法看天色辨别时间,因此我出发时比预计晚了一会。我一出门,就和伊莎贝尔撞了个正着。

伊莎贝尔这回收获颇丰,一脸喜色。看见我出门,她脸色大变,问我:“你要干什么去?”

“赚钱。”我说。

我不指望今天能顺利找到像样的活。在经过了昨晚的事后,我仔细思索了一番,最后得出结论,在这个貌似没人认识我的地方,除非我毁容,否则可能只有妓.院才会愿意招我。

我不准备在这个破地方长待。虽然我熟悉的地方对我来说都是炼狱,但是我还是愿意活在先进的文明社会,而不是这个疑似中古欧的落后地方。我为伊莎贝尔改善生活,就好比是给街边的流浪狗随手喂点狗粮,都是出于我这虚伪的怜悯。在这股子怜悯劲过后,我就要拍拍屁股回地狱,然后打开那扇通往我熟悉的地方的门,离开这里了。

因此我只用弄来点钱,满足我的怜悯就好了。

我昨天打晕的那个人看样子是个商人,能在这种地方做成生意,大多都有点来头,那个人一定会来找我的事。他现在还不知道我住在哪里,因此我决定,到昨天打晕他的地方随便晃晃,好吸引他的注意。

至于为什么要吸引他的注意?当然是再顺走一波钱。

伊莎贝尔虽然昨天用钱用得很麻利,但是她肯定清楚我的钱来路不正——虽然地下街没有一个铜板是来路正的。想想也是,我一个莫名其妙出现在她家的人,身无分文满身狼狈,然后扭头就弄来一笔钱,这钱怎么想怎么有问题。但是她没问,我也没解释,因为没必要。

但是现在,她拦在了我的面前,对我说:“你别去了。”

我很不解,便问她:“为什么?”

她踌躇了一下,对我说:“……我今天出去,听见外面有人在找一个白头发黄绿色眼睛的暗.娼,听说她在接待客人的时候偷走了客人的钱包……”

我:“……”

毫无疑问,白头发黄绿色眼睛,这就是我没错。这小孩看样子是昨天受了我的好,今天听见风声来给我通风报信来了。

不过正好。我询问了伊莎贝尔那些找我的人的位置,然后就准备过去。伊莎贝尔见我执意要去,可能也是想到了我来的第一天在她家打翻所有人的壮举,最后没再阻拦,只是偷偷跟在了我身后。

结局毫无疑问。伊莎贝尔在当晚吃上了面包,还有浓浓的土豆汤。

我坐在她对面看她吃。这次,伊莎贝尔毫不犹豫,动作麻利地把所有食物一分为二,然后把一半推到了我的面前。

我看了一眼面前的东西。虽然这已经是能入口的东西了,但在我看来,吃这玩意就好比吃糠咽菜。我把吃的又推回去,告诉她:“不用,你吃你的。”

伊莎贝尔又不吭气了。半晌,她小声对我说:“雷伊,你真厉害。”

这夸奖真朴实,我想。我已经很习惯被一大堆光鲜亮丽的人围着,他们操着端丽优雅又做作的口吻不断夸赞我“欧塞拜亚的升迁属实必然”、“欧塞拜亚君一定会前途无量,以后还请多多关照”。猛地再听到一句这样纯粹因为我的暴力行为而赞叹的,我竟然有点想笑。

“雷伊,你到底是谁?为什么那天会突然出现在我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