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送上门的买卖(1w)(1 / 6)

阎瑞生案放在后世,不,哪怕放在民国,这其实也不算奇案。

此案从发生开始到侦破,嫌疑人、作案手法、作案动机,都极为明确,都跟奇案半毛钱关系都没有,甚至一点悬疑性都没有。

总结起来就一句话——在洋行工作的白领阎瑞生,因为吃喝嫖赌,入不敷出,欠下大笔债务,于是借了辆车,伙同同事吴春芳一起,将女支女王莲英约出荒野,并趁机杀死抢夺财物。

案发后,两人畏罪潜逃,被跨省抓捕归案,因情节极端恶劣,判处死刑,执行枪毙。

大约就是这样子。

但是,这样一个案子,被拍成中国

首先闫瑞生不是一般小混混,而是外地来上海谋生之人,更是震旦大学大学毕业生,在上世纪20年代,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在洋行工作,怎么说也算成功人士的代表。

事件的另一个主角王连瑛也不是一般女支女,更是当时魔都的国总里。

前面也介绍了,国总里排在

能在「国」中留下名字,除了样貌,更要有权势的恩客捧场。

而这件事,更牵扯巨商朱宝山之子朱老五,朱宝山当时刚刚退出郑治舞台,一心慈善,为自己谋取身后名声。

整个案子的作案工具和破案线索,车牌号1240的汽车,都是朱老五所提供。

而朱传仁之所以提起这个案子,也跟朱老五有关。

此案审理过程中,曾在魔都全城引起轰动,当时朱传仁还从报纸上看过,只是没有过多关注罢了。

当时报纸上,连续几个月头版报道不断,还未判决,已经有数个版本的故事为阎瑞生定罪。

阎瑞生被枪毙当天,案情已经被排成当时流行的文明戏,在魔都最大的剧院之一笑舞台演出,其后各大剧院纷纷山寨,而且场场卖座。

案件本身过程平淡无奇,但在被剧院一遍一遍演绎的过程中,本来作为主角的「国总里」王连瑛,慢慢的被确立为再世阎罗王形象的阎瑞生比了下去。

何为再世阎罗王?那些剧作者们,依靠自己丰富的想象力,将阎瑞生描述成一个典型的天生反社会人格。

阎瑞生四岁那年,有个姓黄的孩子让他喝放了香灰的豆浆,他一声不吭,全都喝完。

但他父亲生日那天,那个姓黄的孩子来他家吃面,他就将他事先抓到的一把苍蝇,捣烂了,拌入对方面中,导致那个孩子上吐下泻,整整一夜不得安宁。

而且,阎瑞生从小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赌棍。

13岁那年,他曾将母亲给他用来储蓄的十元大洋,连同他朝夕饲养的两只蟋蟀一起押在了蟋蟀盆边。

不料,刚一交手,他的蟋蟀便落荒而逃,气得他当场就将两只蟋蟀一起捏死。

剧的名字,也从「莲英劫」、「莲英被难记」、「莲英告阴状」等等,变成了「枪毙阎瑞生」,最后,干脆就用「阎瑞生」三个字。

「阎瑞生」这个名字,连同这段情节,后来都被电影用去了。

——

而这电影的诞生,本身也算是偶然。

最早要拍阎瑞生的几个人中,施彬元、邵鹏、徐欣夫、陈寿芝,是和阎瑞生一样的洋行职员,他们被电影爱好者顾肯夫和陆洁华夏

几人皆不懂电影,于是他们将整个拍摄,委托给了商务印书馆影戏部来拍摄。

在1920年以前,魔都电影院里放的,不是来自国外的故事片,就是华夏人自己拍的短片,商务印书馆影戏部成立4年,一直以拍摄新闻短片为业,这也是

虽然是大家都是

故事主要脉络,抛弃原案,根据经过观众验证的枪毙阎瑞生的新剧情来改编。

主角挑选上,陈寿芝更亲自上阵。

原来,发起人陈寿芝不但和阎瑞生同职业,平时与阎瑞生更是私交极密,甚至据说面貌都颇为相似,而另一个犯案者,也挑选同职业的邵鹏来担任。

不仅主角,配角挑选也颇为费心。

王连瑛的扮演者,挑的就是王连瑛的一个已从良的小姐妹,甚至,朱老五自己亲自上阵,在电影中扮演了自己。

甚至整个拍摄过程,都尽可能采用实景拍摄。

而在电影播出前,研究社更在当时魔都影响力最大的《申报和《新闻报上刊登巨幅广告:

阎瑞生这出戏,谁不爱看?影戏这个玩意,谁不欢迎?

各舞台上所演阎瑞生这本戏,都是敷衍时刻,要连看二三夜工夫才能看完。

用最经济的法子来做这出戏,只费一次工夫可以看完。

这出戏共分十大本,是我们费了六个月的经营,几万元的资本,合了一百余人的心血结晶,扮演的明星,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青年,而且阎瑞生、莲英两个角色,面貌都是一模一样。

尤其难得,各种背景如福裕里、跑马场、麦田、佘山泅水、徐州车站、地方检察厅、龙华护军使署……都是实地真境,和画出来的假背景

不同。

机会难得,诸君请勿交臂失之。

简单直白,要点清晰,就算以后世眼光看,也算是文案佳品。

电影播出当天,《申报又刊登了一则《甘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