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时容易见时难-2(1 / 3)

诸位郡主被迁入四夷馆,西凉人请了个云南老汉,说是白苗后裔,乃当年汉室屠滇的幸存者。

于是郡主早起给长生天磕头,磕完听云南老汉说当年暴行。听完再写点思想总结,大概是“太残忍啦,太可恶啦,幸亏西凉可汗大人伸张正义”者云云。

老汉讲得老泪纵横。

年纪小点的郡主们听得莫名其妙。毕竟这段书上也没记过啊。洪武爷爷朱元璋是大好人,还能干这事儿?

年纪大点的郡主们倒是知道有这么回事,但也没放在心上,天下写史的都这么回事,乌鸦净看见猪黑。有什么大不了的。

···

“我看够了,不用再屠了吧。”金雪喝了杯酒,“都三天了。”

“三哥就是心软,”忽兰笑了,“长安说好屠六天,就是六天。”

“为什么是六天?”

“新来了五十万投降汉军,加上咱们旧部。统共六十万,十万一营,每营抢一天,轮着来。免得内讧。”

金雪笑着跟他碰了一杯,“可我有时候看着,这些人也可怜。”

忽兰低头微笑,眼前出现了一副幻境:西凉军在街上飞马,将火把扔向门户,火光乍亮,浓烟滚滚,一家几口掩口逃出,揉着眼,抬头撞上西凉马刀。

忽兰笑道:“没办法。不做刀俎,就是鱼肉。”

···

金明清端着洗脚盆,跪在忽兰面前。

忽兰将脚探进水里,屈肘搭在膝盖上,身子往前凑,顺手撩开金明清刘海,在指间绕了几绕,轻轻别在耳后。

别完手痒,又轻轻拽了拽。

金明清忽然抬头,“已经三天了。”

忽兰目光柔和,“是啊,我找到你三天了。”

金明清道:“长安屠城也三天了。”

“···”忽兰道:“再屠三天,我就下令封刀。”

“一定要这样吗?”

“你知道,不是我要屠城。”忽兰停了下,“是你们汉人。”

“···”

“长安遍地有钱人,跟着我打仗的都是穷鬼,被有钱人抢去了老婆女儿,我要不让他们抢有钱人的老婆女儿,他们不听我的话。”

金明清低头,继续给他洗脚。

“这都是没有办法的事,谁当皇帝,都要先杀一批人。”

“哇···那你可不可以不要用脚趾挠我的手!”

“这样才洗得干净!”他一只脚踩到盆边,“是不是不想给我洗脚了?”

“···”金明清吸了口气,从牙缝里挤出,“没有。我□□幸了。”

“确实啊,”忽兰将左脚往她怀里一塞:“擦干净。”

“好···好···”金明清从旁拿起一只羊毛方帕,搭在忽兰脚背,一点点摁干水珠,“你没想换个人给你洗脚吗?这么大的好事,不能我一个人占了。”

“你说什么?!你不是喜欢我吗?别人给我洗脚,你不会吃醋吗?”

“好···我吃醋···”金明清咬牙挤出个笑脸,忽然满脸惊悚:“我什么时候喜欢你?”

“什么时候?”忽兰摸着下巴,做沉思状,“老子想一想。也记不清了,大概是戊戌年农历三月初五,在河南开封北邙山下东南三十里开外,子时三刻,当晚月色不错,东南方有点云,西北方就没有云啦。”

“你有病吧!”金明清丢下方帕,“那都两年前了。”

“两年前就不算了吗?”

“人的想法每天都在变啊!”金明清捂脑袋,“两年前的事,我都忘了!”

忽兰猛然沉下脸。

“哇。忽兰王子,您老人家这脸子可真不好看。这话怎么不如您老人家的意思了?两年前的事奴家不可以忘吗?不可以吗?非要奴家想起来?两年前奴家会给您洗脚吗?那不该是您老人家给奴家洗脚——奴家可没让你干过!”

“那没办法!”忽兰一把掐住她脸,“说你喜欢我,否则天天给我洗脚!”

“说了就能不洗你脚吗?不早告诉我!喜欢你喜欢你喜欢你喜欢你!完了吗?”

“没完,你说的是假话。”

“你知道是假话还让我说?大哥,两年前的事了。我真不记得了。我从小喜欢的人多了,真没那么好记性···”

“再说你今晚给我把洗脚水喝了。”

金明清站起来,一脚踢翻水盆,咣啷啷一声,水盆打了几个滚,倒翻过来,水泼了一地:“忽兰你别欺人太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