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三娘子诧异地转过头,看见自己身后的林遥之面不改色,自己倒有些不好意思,于是开口拒绝道:“郎君的好意奴家心领了,这花儿就不必了吧?” 见乔三娘子拒绝,林遥之确认道:“娘子不要?” 乔三娘子摇头。 林遥之依旧把铜板递出去:“那某戴。” 乔三娘子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宋朝有些男性士人确实喜欢戴花,这自己是知道的。 可本以为那喜欢戴花的士人不过是“闻之却未曾见”,却不曾想到竟有一天自己能亲眼看见这种人! 出于礼貌,乔三娘子虽是惊讶,却努力不让自己表现出来,以免吓到人家。 小童接了铜板,将篮子里剩下的几束花细心理好,递给林遥之。 林遥之接了花,乔三娘子也没过多在意,正准备往前走,突然一只手从左边伸过来—— ——将这花给自己戴上了! 乔三娘子没料到还有这一下,往后一哆嗦,就看见了林遥之的脸,还有微微颤抖的手。 脸挺红。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周围红色灯笼光的缘故。 下一秒,林遥之用哆嗦的手指着乔三娘子: “你……耳朵红了。” · 乔三娘子这才觉得,自己耳朵确实很烧。 而且那朵花就别在离自己很烧的耳朵的上方。 乔三娘子比刚才还要震惊,直接忘记了敬称:“你!你不是说你戴的吗?!” 林遥之一脸诚实,看起来有些呆板:“是啊,可不就是某给娘子戴吗?” 乔三娘子这才反应过来他方才说的“某戴”并不是“我自己戴”,而是“那我给你戴”! 乔三娘子心里已经尴尬死,还要躬身谢道:“多谢郎君。” 林遥之摆摆手,半天也不知道说什么好。 乔三娘子不等林遥之反应,直接飞速道:“那奴家便回去了,林郎君不用送了,奴家多谢郎君今日相送之情,来日再谢。”然后灰溜溜地以光速逃走。 “呃……”林遥之怔怔看着乔三娘子远去的背影,却还是不知道该说什么。 等到人家都走没影了,林遥之才反应过来,在路边寻了处地方坐下,心中很是懊恼。 林遥之啊林遥之,你在官场上如此巧舌如簧能说会道,怎的今日面对这一个娘子反而还露怯说不出话来了呢? 林遥之自己也说不出理由,只是这个娘子与自己官场上见到的那些人,似乎都不一样。 人们看见一个人的时候,最先看的,一定是他的眼睛。 林遥之扪心自问,自己活了将近半生,见过的人不止万计。有畏畏缩缩的下属,他们的眼神里有畏惧,于是自己便算计他们。有身居高位的公卿,他们的眼神里是狡猾,于是自己便奉承他们。 这便是林遥之在官场生存的方法,从未失策。 可是,不知为何,当她站在自己面前的时候,当自己看向她的眼睛的时候,一切规矩和法则便都失效了。 或许是因为,她的眼睛里,有着最原始的真实吧。 以至于,自己只好用自己的真实来面对她的真实。 有人说,面具一但戴久了,就再也摘不下来了。 林遥之坐在街边,吹着冷风,突然发现,确实如此,在官场上呆久了,自己已经都快不认识自己了。 但是今日这个姑娘却在不经意间让他看到了最真实的自己。 还是二十年前那个小男孩,穿着到处是补丁的粗布麻衣,下着暴雨,电闪雷鸣。小小的个子,努力扒着学堂的窗户往里看,却不小心被坐在屋内的富家子弟发现,于是一群人像看一只畜生一般新鲜地围上来,嘲笑他的节衣缩食,嘲笑他的补丁衣衫…… 每逢暴雨时节,别人都撑伞回家,唯有他,只能在滂沱大雨中抹开脸上的雨水奋力奔跑…… 林遥之痛苦地甩了甩头,似乎想把这记忆从自己脑海中甩出去一般。自己原本以为中了科举便能改变命运,可没想到,仕途官场并不比自己童年生活的村镇好到哪里去。 有些东西,出生时没有的,或许这一辈子都很难再拥有了。 没有一个显赫的家世背景,自己左右逢源八面玲珑如履薄冰小心翼翼走了这许多年,一步都不敢被人揪到错处,如今能活着走到这个地位,已经是自己万幸了。 而那个淋着雨奋力奔跑的身影,也已经许多年没有在自己眼前出现过了。
鹌鹑馉饳儿(1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