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看着什么都感觉挺新鲜。法兰走在我身边,我们俩穿过小巷走到主街,马上,刺目的阳光照射过来。 我眯了一下眼睛,适应了一下,就走进了太阳地里。虽然地下街晒不到太阳不错,但是很久不晒太阳,偶尔晒一下感觉还不错。 法兰也走到了太阳地里。他仰头看着太阳,阳光刺得他把眼睛闭成一条缝,但他还是坚持看着太阳。 我回头看了他一眼,问他:“你在看什么?” 法兰看过来,他可能是注视强光久了,现在视网膜全是黑点,因此他的眼睛没有焦距。他问我:“雷伊,你不觉得激动吗?” 我莫名其妙,“我激动什么?” “果然。”他轻笑起来,“雷伊,你知道吗?我们地下街的人是很少能有机会离开地下街的,我也一样。即便因为交易,通过进货能接触一下地上,那也是站在通道底下看看地上的光亮……难得来一次地上,我现在真的很激动。你果然不是地下街的人。” 法兰这人说话惯来虚伪,真假掺半。我虽然不知道他会不会为自己出色的胡扯技术暗暗得意,但是在我看来,识破只需要一眼。 很罕见,他说这话的时候,看起来平和又遗憾。 “小山雀也曾经说过,很向往地上。”我停下来等了法兰一会,他几步走上来,我们又并肩走起来,“我承认地上的环境更宜居,但是你们其实更适合地下街的生活吧?” 我说这话的时候语调很漫不经心,但是法兰的反应却相当大。他马上扭头看过来,目光像针一样刺过来。 在我直言我逮住他的同伴时,他露出过这样的眼神,之后他就一直把心里的怒火和憎恨藏得很好。没有想到,我的这一句话,就把它又挑了起来。 这的确是一句伤人的话。我懂法兰的意思,地下街是穷人地痞流氓的底盘,待在潮湿昏暗的地底,可能一辈子都只能像阴沟里的老鼠一样,盘踞在社会的底层,然后在某天静静死去,腐烂。终其一生也见不到地表光鲜亮丽的世界,见不到阳光。 虽然很无可奈何,但这就是这个阶级分明的社会的现状。 法兰也好,利威尔也好,伊莎贝尔也好,地下街千千万万个混混也好,他们生在地下街,长在地下街。他们学会的是地下街的生存方式,是底层社会的生存方式。也许他们心中向往着明媚的地上,但是不得不染上的地下街凶恶粗鄙的习气,却让他们成为了不被地上需要的人。 这听起来很讽刺。他们为了能活下去,努力适应社会。他们的凶狠,他们的狡猾,他们粗俗,让他们活了下来,可是把他们养育成这个样子的社会却憎恶他们如今的模样。 就连平时看着阳光天真的伊莎贝尔,在初见我时还毫不犹豫想杀了我那我的衣服去换钱。 这句话很伤人,而伤人的话往往是因为太真实。 法兰冷笑了一下,他问我:“雷伊,你这样的人到底为什么要到地下街来?像你这样的人,在地上想必也能过得不赖吧?何苦跑到地下来跟我们过家家呢?” 我看了他一眼,耸了耸肩,说道:“其实在我看来,地上地下没什么区别。哪里都一样。” “少装蒜了。”法兰在这一刻,对我的态度终于尖刻起来,他不再继续假装平和,一贯精明的脸上露出一股恶毒的怒气,“既然你他妈的觉得哪里都一样,就他妈老老实实在地下待着,别来妨碍我到地上啊!” 我握住了他的手腕,然后手上微微使劲。法兰的脸色立马变了,他发出一声细小的痛呼。 “好了,闲聊时间结束。”我松开手,继续往前走。法兰跟在我身边,抱着手腕,目光怨毒地看着我。 我们继续往前走。刚才,法兰突然大吵大闹,弄出不小的动静,周围的人纷纷看过来。我不为所动,法兰却显得有点局促,他不自觉地离我近了一点。 这就好像老鼠第一次离开阴沟,虽然确实来到了向往的地方,但是本能的自卑让它胆怯一样。 我继续四处打量。这时,我突然注意到,街角有一家书店。 “等一下,去那里看看。”我拽住法兰,把他往那边拉。 法兰抬头一看招牌,他不由得有点无语地看我一眼,“你还要买书?你是来观光旅游的吗?” 我之前跟伊莎贝尔大概了解过这个世界的事情,但是她自己很多事都不太清楚,我也就一知半解。眼下撞见了书店,正好瞧瞧有没有类似的书籍。 我走进去,不由得在心里赞叹了一下。书店这种地方,果然还是越古香古色越有味道。先不提这里对我来说本就古香古色的陈设,这里的每一个摆件都有一种略显陈旧的年代感,配合着羊皮纸和莎草纸特有的味道,使这里似乎蒙上了一种浅褐
关于我解锁新人物(2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