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了性子(1 / 3)

刚入冬,天气已经冷的伸不出手。房间里冷冰冰的,唯一的一块煤球马上要偃旗息鼓。

陶瑶盯着煤球,重重叹了口气。

桃夭本是二十一世纪的大好青年,有钱有颜有事业。偏偏命运不济,出差回来的路上遭遇泥石流,成为了那万千冤魂中的一员。

偏又机缘巧合,穿进书中,成为一个叫陶瑶的女人。这女人才二十八岁,却是三个孩子的妈。

每当对上那三双天真懵懂的大眼睛,就心声感慨。

想她也是二十八岁,只谈了一场有始无终的恋爱,连婚姻的边都摸到,这个女人却早早承担起了家庭的负担。

原主陶瑶和她丈夫并三个孩子都住在省城里,房子是陶瑶的丈夫陈四年的厂里分的,六十五方。那时候的六十五方,是真真正正的六十五方,没有公摊,阳台另送。因此,陶瑶一家子住在这里并不拥挤。

桃夭来的第一天带着茫然和惶恐,消化着不断涌入脑海中的故事情节。

原主在书中只是个女配,老实怯懦,是个受了欺负也不会反抗的主。常年被娘家PUA,但凡有点积蓄就拿去贴补娘家。家徒四壁,三个孩子长期吃不饱,她自己也是面黄肌瘦的,三十五岁就撒手人寰了。

至于丈夫,则是糖厂的工人,烂酒鬼一个,喝醉了就打骂孩子老婆。

值得一提的是三个孩子,竟然都是书中的反派,主角有多大杀四方,他们就多有多落魄,没有一个善终。

桃夭不免怨怼,竟然让她重生到书中,为什么给她发这么一手烂牌。

可她不是个怨天尤人的,既然来了,就把日子过好,哪怕达不到前世的高度,也不能太差。

三个孩子还小,只要耐心教导,引他们走上正途,应该不会太难。

难的是陈四年,原主的丈夫,那个烂酒鬼,她无法跟一个陌生的男人做夫妻。哪怕,被他发现,她不是原主,她也不想跟这个男人共处一室。

昨天这男人不知道怎么回事,没有回家,她提心吊胆一晚上,今天……该回来了。

那么也该计划计划,怎么摆脱这个“丈夫”。

桃夭,也就是陶瑶,发呆的时候,大儿子陈奕松脸色不善地看着她,身后站着两个小的。两个小的,委屈的神情多过担忧。

陈奕松冷冰冰地开了口,“你把钱都给了外婆,我们怎么办?你已经下岗了。”

原主在国营饭店当配菜,随着私人饭店增多,国营饭店的生意日况愈下。为了维持经营,不得不裁掉部分员工,很不幸,原主就是被裁掉的那部分人。

没有下岗前,按月领工资,就算钱给了娘家,还有盼头,现如今,什么盼头都没了。

陈奕松嘴角勾起一抹讥讽,那神情完全不像是会出现在一个七岁孩子的脸上。

这都是原主造的孽啊。

可是陶瑶却万口难辩,在记忆里搜索一圈,找到了娘家的地址。

“你在家里看着弟弟妹妹,我去把钱要回来。”

陈奕松嗤一声笑,她去要钱?送钱还差不多。

他脸上的表情深深刺痛了陶瑶,“我一定会要回来的!”

陶瑶前脚出门,后脚三个孩子就跟上了。陶瑶挑眉,这也太不信任她了。

小女儿陈曼秋嗫喏地说:“妈,我饿。”

陶瑶又回来,在厨房里翻腾半天,找出了一小袋米,两块硬的掺了红薯面的馒头。这都是九十年代了,怎么生活水平还这么差。

陶瑶埋怨原主,就算是贴补娘家,也该有个度,这是要生生饿死三个孩子啊。

陶瑶把米都放进去,煮了很稠很稠的粥,又把馒头切成片,放在锅里,用油炸了,给孩子们吃。

三个孩子的眼睛里冒出绿光,那馒头片被油炸的焦黄酥脆,看着就好吃。陈奕松不由自主地咽了口口水,在陶瑶把馒头片递过来的时候,他没有接,而是示意给最小的妹妹。

小曼秋双手捧着馒头片,嘎巴嘎巴地吃起来。

陶瑶看三个孩子吃的香,拿起最小的一块吃了,又喝了一碗粥。

吃饱,陈奕松主动收拾碗筷。陶瑶趁机往外走,谁知道陈奕松立刻在身上擦干净手,跟了上去。

陶瑶不禁翻白眼,“你就这么不放心我?”

陈奕松点头,实在是原主的做法已经在陈奕松小小的心灵上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陶瑶无奈,愿意跟着就跟着吧。

从原主家到娘家走路要半个多小时,按照陶瑶的想法是要坐车的,奈何身无分文,只能靠两条腿。她按照原主的记忆,在街上兜兜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