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人服侍,自个躲在卧房里磨蹭。
妆台上的乳兽博局纹铜镜打磨得光亮,清晰地映出一张熟悉又陌生的面孔,这人的双眸含着一层勾人的水汽,唇瓣也艳丽得羞人。下意识地咬了下唇,痛,便用指腹轻轻去触,仍是肿的,热热地在发胀。
方才被他那样用力吸吮着只觉快活又难耐,好像一身的骨头都酥了,过后才察觉出疼来。
手背递到唇边碰了碰,没什么感觉,光裸在外的膀耸一耸,嘴唇触碰上去,还是和他的感觉不一样。
“啊!”
韶音捂着脸低低地叫了一声,原来情爱的滋味如此令人不由自主,这才多久,她就跟换了个人似的,一脸的狐媚相怎么看都不像个好人家的女郎,倒像是皇后姨母嘴里骂的那些祸国殃民的妖妃,这如何不令人害怕。
温嫂携着厚厚一卷帛书过府,见面便夸李夫人今日容光焕发,令人移不开眼睛,李夫人莫名心虚,垂头一口口地呷果子露为脸颊降温。
年轻女郎羞涩起来格外赏心悦目,温嫂瞧着她笑,眼角的纹路也被眼前人的艳光抚平了,谈话间不由回溯起了往昔。
“若不是那老奴涎皮赖脸地痴缠,我这会儿怕是已在云雾缭绕的大山脚下安了家,晨起顶着露水进山采药,傍晚背着药篓、伴着夕鸟一道下山,盖上茅屋三间,有儿孙绕膝,也就稳稳当当地过起了山里的日子,和外头这些打打杀杀都无关了。”
温嫂眉目悠远,望着庭中一方晴蓝的上空,似在神往这一辈子的另一种可能。
云影徘徊,中年妇人的脸被晴光一照就显得鲜亮,落了影便归复原貌,恍惚间是十几年的匆匆光阴。
韶音喜欢她身上那股淡淡的草药香气。阿母体弱多病,在她的记忆中,阿母的味道便是这样一种清幽的苦香。
“阿嫂怎地一直都没有孩儿”
“世道不太平啊,三天两头地打仗,这仗一打起来,人就不是人了,一具骨头撑着皮肉,深山老林里一走就是好几十里的路,日晒雨淋的,吃不饱、睡不稳,要么自己倒下,要么被另一具骨头皮肉给杀了——这样的日子,大人受得了,孩子如何受得了!”
温嫂拉家常的语气说,脸上浮现出一丝年轻女郎似的羞涩,“刚成婚那会儿也是傻,一日也离不得那老奴,知道战场上刀剑无眼,生怕他有去无回,这辈子再也见不到他,就仗着自己会些医术,随军做了女郎中。一晃这么多年过去了,也习惯了这样的日子,孩子就给耽搁了,不提也罢!”
长睫在韶音白玉似的面上落下两扇影,她垂眸道:“原以为阿嫂治病救人,这一生活得洒脱自在,自是不同于寻常妇人,原来其中也有这样的不得已。”
温嫂叹口气,笑里说不清是释然还是无奈,“都说’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哪里只是穿衣吃饭,这日子从早到晚怎么过、下半辈子怎么活,还不都系在家里的男人身上!”
帛书被菱花窗吹进来的风翻开,上面连成一串的“寡”字触目惊心韶音呛了一口,不慎滴下果露,将洁白的绢帛染红了。
阿筠给她拍背,温嫂略顿了顿,也笑着用话顺她的气:
“看我,来了这么许久,光顾着和夫人闲谈,竟忘了说正事岁数大了,见到你们新婚燕尔蜜里调油的一对就忍不住想到了自己身上,啰嗦了这么多话。李将军英雄过人,模样性情都是一顶一的好,与夫人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夫人命好,自不会有我这满腹的牢骚。”
“阿嫂哪里的话”,韶音掩了掩嘴角,眼神绕着帛书上胡氏的名字打圈,“她也是个可怜人。”
“是啊,可怜她年纪轻轻就得一个人扛起日子,还拉扯个那么小的孩子,不容易!当初她嫁过来时我还去喝过喜酒,她那夫婿也是个模样周正的郎君,俩人新婚那会儿好得令人脸红,大军开拔那日,一个哭得差点断了气,一个红了眼睛……唉!”
温嫂说到伤情处也不由鼻子发酸,“夫人不知,京口这地方的人命贱,说话也不中听,当时便有人说,这小夫妻俩的好啊不是个吉利的好法,瞅着那模样就跟过一天少一天似的……也算是一语成谶,她那郎君竟真的交待在了沙场上!阿胡原先也是个娇滴滴的人儿,如今这副模样都是磋磨出来的,没个人依靠,万事都得靠自己,都是不得已罢了!”
韶音不是个伤春悲秋之人,却也被这一番话勾出了无常之叹,莫说胡氏的夫婿只是个小小伍长,就是五叔、二十七叔那样坐镇后方的武将,一朝时局翻覆,竟也有人头落地的一日,可知刀剑无情,于任何人都是一样的。
李勖原先也不过是一介小卒,慢慢地熬成了伍长,再从伍长一步步晋到队主、官长、军候、校尉,直至成为如今的建武将军,这每一步都是踩着尸山血海过来的,但凡有一步行差踏错……韶音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地蜇了一下,不敢再想下去了。
温嫂忽然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赶忙将话往回拉,“我说的那些也都是原先,如今在李将军帐下自是比别部强上了许多,光是不吃败仗这一桩就已经够别部眼红的了,更何况将军身先士卒、爱兵如子,从不克扣粮饷,别部的将士们提起来哪个不羡慕!”
说着又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