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灵之没收,“不必了,待你的腿好之后再给钱不迟,我一个山野粗俗之人,双手粗糙,把玩不了这么珍贵的玉佩。”
常元令没在强求,反而收起玉佩,“也好,孔郎中若是有什么需求尽管提,但凡我能做到的,我都会尽力满足。”
孔灵之也没什么胃口再吃下去,干脆的告辞,俞百草便也起身回自己住的院子,以他如今神医的身份,只有他给别人甩脸色的,别人可不敢给他脸色看。
这世上,谁能不怕生病呢?若是生病了,寻常医者又治不好,还不是要求到他头上。
回到客栈,孔灵之让小二送一碗汤羹,两个包子,她一口汤一口包子,吃的自在许多。
饭后她拿出医书看,一边看一边记笔记,同时又把常元令的症状和治疗过程一一记录。
估算着日子,陆仁去送信也该回来了。
此时陆仁正在孔家,他本来想送了信,拿上林氏给孔灵之的回信就尽快回去的,谁知林氏却拉着他不让他走。
“小鹿啊,信就送去驿馆吧,你留下来陪陪我。”
陆仁有点僵硬,捏着声音,“可是小姐她一个人在城里,我也很担心她。”
林氏犹豫了下,“那那好吧,我给你收拾东西。”
陆仁见她面露难色忍不住问道,“夫人可是有什么难事?”
“这几天我总看到真是几个游手好闲的混混在附近晃,我这心里不踏实”
“什么混混?”
林氏解释。
这件事要从两天前说起,那天她出门买菜,就见几个混混在路口站着,等她走过,就凑一起不知道嘀咕什么,而且他们看她的眼神也怪让人不自在的。
她一个寡妇,门前是非多,哪怕什么事都没有呢也要捕风捉影,若真闹出什么事,将来女儿还怎么活啊。
于是她这两天都没出门,房门紧紧锁着,但她仍然担惊受怕,尤其是今天早上,她出去倒脏水又看到那几个混混。
正好小鹿这丫鬟回来了,她长得壮实力气也大,林氏便想让她留在家里陪陪自己。
陆仁一听,也不急着走了。
孔灵之如今还算不上江湖人,又有武功自保,可比林氏安全。
好歹也吃了林氏不少饭菜,他是个知恩图报的人,哪能不管不顾?
“夫人,我把信送驿馆去吧,放心,有我在,谁也别想伤害你一根汗毛。”
林氏笑了下,“你这丫头,真遇到危险你就自己跑,别管我,我好歹活这么多年了够本,你还年轻。”
她心道,可能是她想多了,孔家在镇子上也算有点名声,哪怕是混混,一般也不会难为开药铺的人。
这天晚上,陆仁让林氏回房睡觉,他则暗暗守在院子里一个不起眼的暗处。
夜深人静的时候,有人来到孔家门口,声音很轻,陆仁却听得一清二楚。
“大哥,听人说今天回来个丫鬟,不会坏我们的事吧?”
“能坏什么事?”那人嗤笑一声,“我正觉得这老肉费牙不好啃,如今来个鲜嫩了,倒还便宜了我们兄弟。”
说着,两人一起笑起来。
“最近把点子踩熟了,等哪天下雨,咱们再来,到时候雨声雷声混着,别人听不清,便是她叫破喉咙也没人来救。”
“大哥还是您聪慧!”
陆仁看一眼天象,又泥了点泥土感受下湿度,估摸着离下次下雨也快了。
不如就等他们上门的时候一起收拾了吧。
第二天早上林氏精神不错,有小鹿这丫鬟在家,她觉得睡觉都踏实许多。
一早起来就看到小鹿在烧火做饭她心情更好了。
“怎么起这么早?”
“夫人,我煮了粥。”
“好好好。”林氏在旁边的小凳子上坐下,“你这丫头手脚勤快干活麻利,力气也不小,将来肯定能找个好人家。”
陆仁耳朵动了动,捏着声音问,“您想给小姐找个什么样的人啊?”
林氏叹气,“我想有什么用啊,这孩子心里有主意。”
“您说说呗。”
林氏这两天没出去跟人聊天正觉得憋得慌,于是滔滔不绝的说起,“之前有人给介绍镇上的屠户,我觉得就不错,那屠户虽然长得丑了点,可人踏实稳重,家里条件也不错”
陆仁:
他看向自己的手,杀猪嘛,简单,他以前查探别人消息的时候干过!
林氏又说,“若是她能把脸上的伤治好,其实嫁个秀才也不错,将来两人的孩子可以读书,说不定老天保佑就考出个举人呢!”
陆仁:区区举人也值得一提?那不是有手就行?随便看看书,看看主考官以往的文章,可太容易了。他曾经考举人的时候前一天还跟朋友喝酒呢,隔天醉醺醺的去考,还不是轻松考个第三。
林氏接着说,“其实我觉得镇上的差役不错,每个月有月钱,在镇子上也有几分脸面。”
陆仁:格局小了。
“不过这孩子主意大,她脾气倔,最好还是嫁个能包容她的人。”林氏感叹,“能找个像她爹一样的人就好了。唉,可这谈何容易?世上男子皆爱重美色,她毁了容貌,谁会看得上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