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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那个只是季云琅喜欢的小情/趣,颈上这个才是真正有用的锁灵链。

即便是现在,他进清霄门后修出的七分灵也依然被死死压制在这条链子下用不出一点,同样,外面的脏东西也进不去半分。

他唇角极其轻微地勾了一下。

像得意,又像在炫耀。

接着手臂发力把云晏翻过身,在他后颈的位置摸索一阵,五指插进去一攥,握住了一截刀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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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昼出水后发现林霄没走,正坐在岸边往湖里扔石头打水漂。

他背着刀上岸,也不擦手,先甩了张湿漉漉的纸过去:我以为你已经跑了。

林霄拿纸包住石头,接着打水漂,“我看大哥你神出鬼没,我估计跑不了多远。”

江昼不紧不慢把自己全身上下烘干,又甩给他张干燥的纸:我们现在可以跑了。

接着,不等林霄读完就拽起他一跃跳上来时的山洞,只听得下面湖水沸腾一阵,“砰”得一声炸开,飞溅的水花蹦得老高,甚至落了两条五彩斑斓的小鱼到林霄头上。

林霄刚被带上来,整个人呆滞了一刻,随即三个大跨步蹿进山洞里,颤着声道:“你……炸了云家主的墓?”

江昼还站在洞口欣赏下面的风景,湖底的冰棺连带尸体都被炸了个稀碎,湖面上漂起无数琉璃片,湖水映着阳光,混了血肉,浮出一大片绯红。

就像云家主腐败溃烂的一生,用剔透的琉璃包裹残破的身躯,藏起下面那些肮脏的血肉,把自己变成一缕清风。

可惜江昼当不了那轮伴清风的明月,他们仙洲人都很奇怪,有那么昭然明亮的太阳不去爱,偏偏喜欢月亮,这种东西再亮也不能把恶鬼照成善人,地狱照作人间。

林霄见大哥不理他,也不给他递纸条,咽了咽口水,自顾自地双手合十拜天拜地,“祖宗保佑老天保佑,让我爹娘成功跑路让我林家躲过此劫……”

他正念叨,洞外突然传来几声咕咕,伴随着一阵翅膀扑腾的声音,刚刚放走传信的鸽子飞回了他面前。

林霄精神一振,马上解下鸽子腿上的小竹筒,拧开盖子,一缕灵气飘忽出来:

已跑,吾儿勿念。

可去鹿溪城你六伯家暂避,顺便把为父当初存在那儿的东西要回来。

有句暗语:仰头不见月。你讲了六伯就明白了。

阅完即毁,切记不可让第二人看到,切记。

林霄抬手把这几行字挥灭,对着空气坚定道:“我记住了,爹,你跟娘好好躲着,林家的担子从此就交给我吧!”

江昼不知何时坐到他身边,“我也记住了。”

“大哥你到底想……”干什么三个字还没问出来,江昼就递给他一张纸:知道鹿溪城是什么地方吗?

“什么?”

第二张纸:季云琅老家。

“……”

第三张纸:八方域进仙洲的第一站。

第四张纸:万一碰见季云琅回老家,而你以前恰好欺凌过他,你信不信,他连你的一根头发丝都不会忘。

“大哥你写字真快,”林霄感叹,“给我满满的安全感。如果此去鹿溪城,有大哥你相伴左右,我都不敢想象我会有多幸福。”

江昼:“可以。”

林霄接过他的纸笔,龙飞凤舞写上自己的名字,说:“我叫林霄,大哥怎么称呼?”

江昼拿过笔,现编了一个给他,林霄把纸叠好揣起来:“好的,胡大哥,我收拾收拾,我们即刻启程。”

江昼点头。

林霄起身去收拾自己的行李,期间又双手合十朝四方拜,“祖宗保佑老天保佑,捡了个莫名其妙的野生大哥当保镖,大哥也保佑,让我爹娘成功跑路让我林家躲过此劫……”

第6章 恶念

八方域。

红月当空,黑沙漫天,空气中充斥着浓郁的血腥气,粗粝的沙土混着肉骨堆积在目之所及的每一寸土地上。

一棵秃枝的大树旁,几个大汉正在一起喝酒划拳,他们手边散着兵器,裸-露在外的臂膀肌肉虬结。

这是离仙洲最近的地方,也是从仙洲来,进入八方域的必经之路。

仙洲每隔一段时间就要流放一批羔子到八方域,平常也有七零八落的羔子进来。

此处尚且算得上平和,再往内,三步一恶徒五步一凶煞,这几个大汉都是在里面混不下去,专跑到入口守株待兔的人。

这些人,是“羔子”们进入八方域的第一关。

过不去,白骨埋沙,两眼一闭,从此不管身后事。

倘若命硬活到最后,那就不再是羔子,经过鲜血与杀意洗礼,也成了八方域的“人”。

这片土地,越往里越凶险。

这些大汉自诩菩萨转世,早早度了羔子们,也好过他们被其他人抓起来当乐子。

新来的羔子蠢笨、干净、细皮嫩肉,能让他们的兵刃饮饱血,杀念得以宣泄。

如若再撕下一块肉来,涂满鲜血,喂给沙里的野畜生,指不定还能诱个凶兽傍身,有了兽,就有了在八方域长久活下去的资本。

毕竟蛮荒本来就是给畜生住的,人,永远都适应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