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去哪儿,好不好?” 三十来岁的女人,在这个时代,就觉得自己老了。 在八百年后的那个世界,三十岁的女人把自己当成宝宝的,一抓一大把哦! 别说成婚成家了,就算生子,还可能跟孩子抢棒棒糖,遥控器呢! 说到底,还是观念问题。 这个封建社会里,女人的母性迸发的比较彻底,有了孩子,那就不再为自己打算,一心扑在孩子身上了。 孩子好了,她们也就沾光。 大约都是这么个心理,从皇家到百姓,几乎无一例外。 “臣妾哪儿都不去,只想看着谌儿好,官家好,就足够了!” 朱琏温声软语。 赵楷收起对女人的解构心思,拍着她的后背安慰道:“好好好,听你的。只是那百日宴操办起来太耗神,交给礼部去张罗吧! 朕再选个官员操办,对了,信王如何? 听说他近日也托人送礼去了菁华宫,倒是个晓事的皇叔。” 朱琏不好对皇家人评头论足,既然不需要自己了,那谁人去办,对她来说意义都不大。 她拉着赵楷落座,又招呼琼玉看茶,轻笑道:“官家的那些兄弟中,个个都成用,信王也不会让官家失望的。” 赵楷却记不起信王赵榛有过什么记载。 只记得他被掳走北上途中,有的研究学者认为他跑了,后来写信给南宋朝廷,要在河北对金国发动突袭,需要朝廷配合。 但被多疑的赵构摆了一道,起义军大败,赵榛下落不明。 还有一种声音说,赵榛根本没逃走,而是死在了金国,《宋史》中都有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