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啦,刺啦。“
原来她是被电流响声的门铃吵醒的。
又听到小心翼翼的叩叩敲门声后,黎觉予这才反应过来,有谁来拜访了。她打开房门,警惕地隔着半指宽的缝隙,问:“请问你是?“
虽然是纽约曼哈顿,但是独身在外还是得小心。
“黎小姐你好。“门外女仆很明显大松一口气,说:”你住进酒店房间后,好久没走出来,也没有叫送餐服务,我们担心你在房间内发生意外。“
“我有出来…“黎觉予说一半,忽然意识到自己说的是幻境,也就没说话了。
女仆也没有纠结这句未尽之语,只是在推车上拿来面包和水,“请照顾好身体。”
“谢谢。”
交谈结束,房门再次被关上,室内重复冰冷孤独。
黎觉予坐在床上,小口小口地撕咬着干面包,咽不下去的时候,她才粗暴地灌一口水。液体冰凉地涌过喉咙,存在感十足地向下走,居然让她有种想哭的冲动。
都吃完后,她才发现面包盘子底下,压着厚厚的一封信,寄信地址是法国巴黎。
奇怪,谁会给她写信?
黎觉予拆开信封,看来开头才知道是黎母的信。
看这个叙事和黎母思念的语气,就能猜出信件大约是在半个月前写成的,内容大致就是:母亲非常想念女儿,希望女儿在美国能好好照顾自己,不要早出晚归太过努力,连饭都不吃,水也不喝,弄坏了身体…
黎觉予低头看看只剩下纸包装的面包,觉得黎母真神了,难道会未卜先知吗?
信件翻到后面,居然还有那么大段内容,只不过将法文换回中文,语气像是从母亲转换成好友,语气诚恳又迫切。
[致黎觉予,今天偶然得知法兰西竟比华夏慢三个时辰。我写这封信的时候是二十五,国内应该也才二十四;所以我们在法兰西,竟然要比别人多活一天。不幸写这封信的时候,我便想好要回国——决定丢掉捡来的一天,是非常难抉择的事情。]
看到这,黎觉予大吃一惊,心想黎母独自在法兰西时不时挨欺负了,不然怎么想着回国?
[出国后吃饱睡足,精神养得好,面色也渐渐红润,不比在上海时,天天都带着晦气色。现在想想,当时在黎公馆的生活真是糟,被婚姻陷在里面时,越陷越深,自己还不觉得危险,一旦跳出,才知道生活不应该是这样的。]
越到后面,文字渐渐从拘谨变得飞龙走凤,由此窥得黎母的心理状态。
[两年过去了,我也放下当时的不甘心酸,唯一担忧的只有你的身体。哪怕你如今身在美国,我也能想象到你大抵是什么模样——思想乱糟糟,一会儿高飞一会儿低沉,像在梦里。别反驳,我知道你是那样的。]
[黎觉予,你想回国看看吗?]
…最后一句才是重点。
黎觉予在看信的时候,不知不觉攥紧手指,狠狠印压在道林纸高档信纸,留下一个个坑。
她有些迷茫。
黎母的信就像压垮她虚幻自信的五指山,告诉她好莱坞百老汇都是假的,真实的黎觉予不过是香榭丽舍大街稍有名气的小社畜,成名的本事全靠前人经验和现代记忆。
让她真的进好莱坞化妆、打拼,这是万万不可能的事情。
唯一能立足于当下的操作,只有回国干回老本行,开创化妆品公司,仿造香港豪门那样,先从国内做起接着延展到新加坡和泰国,最后总部立于香港。
可放弃在法兰西的一切…就像黎母用捡来的礼拜一做比喻一样,是非常艰难的事情。
“唉,这个金手指,究竟是想干什么?”
难道是来扰乱她的心吗?
带着烦恼躺上床,似乎又开始犯困了,但为身体着想,黎觉予还是决定出酒店附近走走,吃一碗热辣的越南米粉,又坐在公园长椅上,看着哈莱姆河磷光发白,白活人生十几小时,直到夜色降临她才慢慢踱步回酒店,准备睡觉。
黎觉予现实中下榻的酒店位于曼哈顿西42街,时代广场附近;幻境中入住的酒店,在百老汇大道的另一头,也就是西56街,外百老汇区。
在黎觉予发呆的时候,外百老汇区迎来一位熟人。
砰砰砰的急切拍门声响起,整栋酒店都像在晃动。
林恩三步并两步地冲到房门处,还没看清来者,就将对方当作酒店侍者,说:“天啊,小声点可以吗?有人不舒服正在休息。”
“谁不舒服啊?”
熟悉的声音让林恩不可置信地抬起头,惊喜地低声喊道:“舅舅,你怎么来美国了?”
“我还以为你这辈子都不会再踏入纽约这片土地了。”
来者就是费尔森。
他大约半个月前出发,却不幸遇到风暴紧急迫降,最终没能赶上黎觉予的末舞台。不过也没关系,反正在法兰西也能看表演,今天费尔森过来,是为了其他的重要事情。
他跻身进入温暖的房间,诧异环顾四周,问:“怎么室温那么高?是你不舒服吗?”
“不是。”
说起这个,林恩面上多几分忧愁:“是黎觉予。表演结束后,她就疲倦得车上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