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初的衣服早已又脏又臭,但是谁还在乎这些呢?人人都想活下去。
光喝水的楚璃,终于在第三天倒下了,锦初将剩下那一点儿窝头拿出来,咬了一口,将最后一口喂给她。
楚璃撇开脸:“锦初自己吃……”
锦初看着爹爹头上越发浓稠的黑气,心里又慌又急,原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是这般难!
“爹,您不要死,大家的粮食都吃完了,您若死了,锦初就没人管了,锦初会被流民吃掉……您不是说等吃光了野菜,啃光了树皮,坏人就要吃小孩子吗?”
“锦初……”楚璃缓缓睁开眼睛,别说锦初,就是她,恐怕死了也会尸骨无存。
锦初一边喋喋不休说着话,一边将用水泡了一下的窝头喂到楚璃嘴里。
“爹爹,为了锦初您也要活下去,锦初昨晚梦见爹爹凤冠霞帔……不!爹穿着官袍,戴着官帽,可威风了,爹爹,您别睡啊!”
“好……”楚璃张开嘴,吃下那口窝头。
云国北方,此时宛如人间炼狱,到处都是颠沛流离的平民百姓,也许,楚璃注定走不出去,也许,是王母娘娘余怒未消,不想锦初活。
第二天傍晚,锦初实在太饿,再也挪不动脚步,楚璃毫不犹豫的丢掉她珍藏的孤本,背起锦初。
“乖女儿,你一定要坚持下去,等爹爹做了官,你就是千金大小姐,锦初长得好看,长大了一定是倾国倾城国的大美人儿!”
“爹,倾国倾城是什么……”可惜锦初听不到爹爹解释,闭上了眼睛。
香!锦初疯狂地嗅着这股香味。
是肉的香味,猛然睁开眼睛,她该不是被人炖了吧?
“醒了?”
熟悉的声音,驱散了锦初前世作为一条肥鱼,经常被太上老君惦记要清蒸还是红烧的恐惧。
“爹爹。”
楚璃眉眼染上笑意,“醒了就好。”
锦初掐了自己一把,疼!“爹爹,我们都活着?”
“活着。”楚璃向锦初招招手,在旧衣服遮掩下,拿出几个黄灿灿、红彤彤的果子。
锦初剥开一枚桔子,取出一瓣放进嘴里,酸酸甜甜,与她嘴里的味道一样。
这桔子比不上王母娘娘的蟠桃,却是楚璃第二次用果子救活她。
“锦初,你是一个有福气的孩子。”
楚璃说,她们就要饿死了,却偏偏看见路边有一棵罕见的桔子树,奇怪的是,前面有不少人经过,竟然都没有发现!
她摘下桔子,又在不远处发现了野果,喂给锦初一些,自己吃一些,背着她走了一天一夜,就要走出北方荒地了。
“这一带不是特别旱,但前面还有人,有什么吃喝也被他们抢光了。”
“那……爹爹这个是……”
“兔子!”楚璃将收拾好的兔子翻面,“野兔十分狡猾,跑得快又会打洞,外面没吃的,只好跑到树林深处,所以,常人难以捕捉。”
“兔子?”锦初咽了咽口水,灾荒年头,老鼠都被人捉来吃了,更何况是野兔。
“爹爹如何捕得?”
“网。”
原来楚璃用野果子做饵,放在洞口把兔子诱出来,用草绳编了个网,将兔子套住了,还挖出一堆杂七杂八的粮食。
“爹爹真厉害!”
锦初边吃桔子,边笑弯了眼,问爹爹为何不煮一大锅汤?
楚璃笑笑:“兔肉紧实,烤过之后吃完肉,把骨头烤一烤还能吃。”
锦初瞧着兔子被烤的滋滋冒油,香味直往鼻子里钻,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楚璃将烤好的兔腿撕下来递给锦初,说她不爱吃这些。
等锦初意犹未尽的吃完兔腿,又将其他部分的肉分给她。
锦初没接,摆摆手:“爹爹,我也不爱吃那些。”
楚璃笑了,将兔肉撕下来全部吃完,又把果子的汁水涂抹在骨架上,继续用火烤。
烤了许久,金灿灿的骨架透出浓郁的香气。
“尝尝。”
“嗯,好吃!”锦初将一小节骨头放进嘴里,香酥又带着果汁的清甜,“爹爹,真好吃!”
两个人没有继续赶路,楚璃说在林子深处发现一个水潭。
“乖女儿,我们在这里休养一番,等明日,爹爹给你钓鱼吃。”
“钓……钓鱼?”
锦初打了个哆嗦,太上老君爱吃鱼,三界的鱼吃遍了,唯独没吃过养在瑶池里的七色鱼,想吃她想的明目张胆,人尽皆知。
“怎么?锦初不爱吃鱼?没事,我还看到了山鸡、野果子,咱们吃鸡,吃果子。”
锦初松了口气,摸了一把光滑的手腕,她早就不是鱼了,太上老君带给她的阴影,也成了一个遥不可及的梦。
夜里楚璃用树枝搭了一个窝棚,里面铺上厚厚的干草,嗅着爹爹身上好闻的味道,锦初逃荒以来,第一次吃的饱,睡的暖,连梦都是美的。
第二天依旧干冷,漫山遍野被朝霞映得橘红,锦初看了一眼爹爹的衣裳,紧窄的素色劲装,头发用一根黑色的带子扎起一个高马尾,外加一双半新不旧的素色长靴,最正常不过的装扮,却怎么看怎么英姿飒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