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十五年前的真相(下)(3 / 6)

会惹事。因而在离开前,他便给沈凤明留足了三年的学费和生活费,还有一笔数额可观的存款,以防急需。

沈凤明乖巧懂事,和续弦的儿子完全不同,没有闹着要更多钱,只含着泪希望父亲早日归来。

沈立明一走便是三年,在东南亚因人生地不熟被当做奴隶贩卖过,被当地□□抢得一贫如洗过,好在他勤劳肯干又有市场洞察力,虽没大富大贵,却也攒下相当可观的一笔财富。

他终于衣锦还乡了。

因为怕家人被报复,这三年他都没敢联系家人。回国后他才得知,他的女儿死了。

警方的结论是被一个傻子失手勒死后,又放火烧尸。

他崩溃了。

他根本无法接受如此荒诞的事实,告知他的警察说话轻飘飘的,好像在讲一件奇闻趣事。

悲愤难当的他大闹警局,被关了一个月。

一个月出来后,他去看了他女儿。

警方当时联系不到沈立明,因而联系了后母,后母听说后只追问能给多少赔偿,在听闻凶手是个傻子且一毛不拔后,便让警方不要再来骚扰她。

最后还是学校师生捐钱,给沈凤明处理了后事。钱不多,沈凤明的骨灰就放在一个简陋的大灵堂里,占用着一个信报箱不到位置。

沈立明给女儿买了最豪华的陵墓,做了场最昂贵的法事,可这又有什么用呢?

灰头土脸的他去找妻子,想质问对方为何如此对待他女儿,却发现妻子早按捺不住寂寞出轨了,和一个小白脸。

妻子直接要和他离婚,并要孩子的抚养权。

沈立明看着长得五大三粗,连高中都考不上,满嘴脏话的儿子,心觉做人失败,心灰意冷地同意了。

这回轮到妻子傻了,她逍遥快活,根本不想要这个不成器的孩子,说要抚养权,只是想让沈立明来争取,她可以以此为筹码,趁机敲诈一笔。毕竟她也不清楚对方这几年在东南亚赚了多少钱。

沈立明离婚后杳无音讯,亲戚朋友们都传他离开伤心地,又去东南亚,打算在他乡安家立业。

实际上,沈立明隐名埋姓,改头换面,始终在这座城市蛰伏。

他改了名,从沈立明改为旦求明,只求沈凤明能回来,只求人间有公理道义。

他在等,等杀害他女儿的凶手,傻子高德出院。

他无法接受,一个杀人凶手,凭什么因为被鉴定为精神疾病,就未被判刑,只需要被强制治疗四年。

傻子出院后,他便跟踪其行踪,研究其行动轨迹和生活习惯。

他发现,傻子喜欢每天晚上一个人跑到城南公园的鸳鸯湖,用石块打湖里的天鹅,一般到半夜十一点才会回家。

城南公园晚上人烟稀少,鸳鸯湖又曾因频发溺水事件更是冷清。

一天夜里,沈立明找准鸳鸯湖四下寂静,除了傻子外空无一人的机会,装作也来打天鹅的人和其套近乎。

他问傻子:“你为什么要杀沈凤明,她那么天真无辜,前程璀璨,你不会良心不安吗?”

傻子看着他,只是笑,笑得很欢乐。

沈立明怒从心头来,他原本想,如果对方有悔过之意,他或许会放对方一条生路。

可那刺耳的笑声,震碎了他最后一丝理智。

他将人推进了鸳鸯湖。

夜晚的湖水冰冷刺骨,说话模糊不清的傻子也有了求生的本能,他在湖里拍打着,对着沈立明喊“救我,救我。”

沈立明冷眼旁观,他想,他女儿离开时,是不是也曾无助地呐喊过。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校牌,那是他带女儿上高中报道,也是最后一次见女儿时,偷偷留下的东西。

是他在异国他乡的一个念想,一个动力。

他将校牌丢进了湖里。

傻子以为是什么救命工具,用力抓住校牌,可是无济于事,不会游泳的他,最终慢慢沉入湖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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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琼碾灭了手中残留的烟段,看着明叔。

果然,当年傻子高德的死不是意外,也不是鬼魂作祟。

他看着身前失去女儿的憔悴父亲,也质问不出“为何不用法律途径来解决”。

潘琼问道:“既然你已经杀了高德,替你女儿报仇,为何又来朝凤中学当保安?还杀了人?”

明叔抬头,看着天空,自嘲地笑了一声,苍凉无比。那笑声仿佛被岁月和泪水浸透,变得沉重而粘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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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立明,或者说旦求明,在杀完傻子后,便过着行尸走肉的生活。

有时在租住的房子里足不出门,一呆便是一个月,外卖盒堆满屋子;

有时会每天去女儿小时候最喜欢的凤凰公园,坐在公园最高处的亭子里,从天亮到天黑;

有时他会去女儿曾经上过的幼儿园外,装作便衣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