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空旷的森林再度恢复死寂。 阎时煜转身想要回到林中,却见不知何时陆尧正神色懒散地靠在树下,眼睫微垂,神色淡淡地手中把玩着枚玉扳指,不知已经在那里看了多久。 阎时煜的面色骤然冷了下来,他冷哼一声,大步走向林中,长袖于空中划出道凌厉弧度。 闻秋秋见状连忙对着陆尧露出个不好意思的笑容,“抱歉,阎大哥心情不太好,陆师兄莫怪。”她看着神色冷淡的陆尧,心中却不免有些好奇。 阎时煜与陆尧二人被称作合欢宗双剑,他们皆是难得的剑修苗子,一人身负剑骨,一人天生本命神剑,却从未有人见他们同时现身。 甚至于先前宗门间的联赛,以他二人的修为,若他们共同前往,定能直接平推各大宗门夺得魁首,然而宗门长老宗主轮番上阵挨个劝说嘴皮子都快磨出火星子了,都未能让他们答应联手。 门内弟子甚至猜测他们之间有什么血海深仇,这次见面,他们暗暗观察半天,深仇大恨没发现,反倒是觉得他们之间的关系有些说不出的微妙。 林江绾快步走回弟子们所在的地方,寒风刮的她眼眶刺痛,她眨了眨眼睛停下脚步,有些无奈地看向手腕上的宝石手串。 她迟疑了片刻,终是默默地垂下手。 她有些搞不懂,他们怎么会走到如今的地步,变成如今这般尖锐令人烦躁的关系。 林江绾攥紧了手中的大刀,一下一下地劈向面前的巨树,巨树之上留下了道道白色的划痕,绵延不绝的力道震得她虎口发麻,清澈的眸底亦是缓缓地浮上了一层朦胧雾气。 往日的记忆犹如汹涌海浪席卷而来,林江绾有些颓然地靠在树上,她年幼时流浪在外,曾被个瞎眼的老妇人收留,后来老妇人老的再走不动路,便将她送给个妓/女。 为了她,那个深陷沼泽,自身难保的女子发了疯地接客想要多挣些钱,她将她藏在花楼后面废弃的猪圈里,每日给她送来吃食。 然而没多久,她便因为身染脏病离世。 她舍不得治病,将一辈子攒的钱都留给了她,只有四枚枚灵石,上面尤带着干涸的血渍。 她乔装打扮成个男娃,整日锅灰抹面想要好好活下去,那些灵石却被一群男人抢了去。 后来,她遇到了白发苍苍的林婆婆,她的丈夫与儿子不知所踪,她便独身一人住在村头的破屋。林婆婆这辈子最爱捡些别人不要的东西,比如她,比如看门的小狗,满院子皆是堆着别人不要的垃圾,夏日便臭气熏天。 林江绾却在那里度过了这辈子最开心的时日。 然好景不长,不过几年,林婆婆便被他爱赌博的老伴和儿子因为几枚灵石生生打死,临死前,她都将那几枚灵石死死地护在心口。 她说,那是留给林江绾拜师的灵石,她大半辈子生活在那个愚昧恶臭的村里,她想要送林江绾去当仙人,而不是像她这般埋没在那个恶心的地方。 她生的那么好看,留在这腌臜之地只会害了她。 林婆婆说,她年幼时也曾检测出灵根,然而爹娘为了儿子将她卖给人当媳妇儿,只为了三枚灵石的彩礼钱,她这辈子再无缘仙途。 哪怕在实力为尊的修仙界,依旧有人愚昧不堪,视女人为货物随便发卖,在某些畜牲眼中,女人的命甚至比不得一担粮食,几斤兽肉。 林婆婆死后,那两个畜牲还还坐在婆婆的尸首旁,当时方才六七岁的林江绾已然是个妥妥的美人胚子,他们便盘算着将她给卖给花楼换些灵石。 林江绾用她仅有的灵石从隔壁奶奶那买了贴药倒进他们的饭中,而后在他们失力之时,拿起砍刀,将他们生生砍死,她逼着他们吃对方的屎尿,剁下他们的手,挖出他们的眼睛喂豺狼,而后带着满身的血渍,抱着看门的小狗,逃出那个承载着她所有快乐的小村庄。 暮霭沉沉,泪水糊满她的眼眶,她带着林婆婆留给她的灵石,踏上了修仙之路。 自此,她遇上了阎时煜,他们跌跌撞撞地存活着,她因为日益出挑的样貌被好色的世家弟子盯上,那人见她无依无靠便强行让杂役带她回家,就在她几近绝望之时。 阎时煜提着把砍刀不要命似的砍向那群人,他像是个失去理智的凶兽。 然而对面人数众多,哪怕他再疯,也只是个身形单薄的小少年,很快他便被夺了砍刀,被那些家丁按在地上打,他依旧死死地将她护在身下,挡住了来自四面八方的棍棒。 她已经记不清当时的场景,记不得他们的表情,唯独记得阎时煜落在她面上的鲜血,滚烫炽热,烫的她这么多年过去依旧记忆犹新。 阎时煜死死地抱住她,棍棒狠狠地砸在他的身后,他一句一句地发誓,他定不会让任何人再欺负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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