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4 章(3 / 4)

法语老师走过她们,朴敏真才继续小声的说,“你没必要听信他们的话,他们什么都不懂。”

薇薇安无法表述当时听见全年级最受欢迎的女孩说出这句话之后她心里是什么感想,但她倒是久违的感受到了温暖,同时又很怪。

她莫名其妙感觉自己被认可了。

但她想了想,朴敏真穿的总是宽松又简单,但总是很好看,她有时候背着滑板,有时候拿着篮球,但有时候拿着书,又或者是背着吉他,不论怎样都不奇怪。可她绝对是最特殊的那一个,因为她不太喜欢追赶潮流。

可她也玩过哥特风啊,也有过e的风格出现,她也是个怪胎。

最受欢迎的怪胎。

被这样的怪胎夸奖,薇薇安的心情前所未有的轻松。

薇薇安是个内敛的人,她从来没有怎么表现过自己,但薇薇安的衣柜里收着的很多是她自己改过的解构服装,也有她自己用漂白水DIY过的衣服,甚至还有她从旧货市场淘来又改过的束腰。

她从来没把这些穿出去过。

因为全世界都觉得她是个nerd。

但实际上,上了高中之后这样的情况好了很多,大家都在忙着自己的事情,没空来管她。

薇薇安在和朴敏真小组搭档的两个月之后,好像变的开朗了许多。

半年之后,薇薇安穿着自己DIY的黑色T恤和在旧货市场淘来的皮靴,刘海连着发根的半截白色和棕色,薇薇安是最奇特的时尚达人。

老钱家总喜欢把小孩送进寄宿管理制高中,薇薇安从家里带来的靴子就成了难得一见的单品。

不只是朴敏真夸奖薇薇安,薇薇安被许多女同学夸奖过——那双漂亮的做旧长筒靴。后来薇薇安红着脸说这是她自己做的,才有女生长着嘴把她拉到一边,说她应该去吃时装设计那碗饭。

但一开始大家都觉得奇怪,可是看多了就觉得莫名其妙的顺眼,新奇又好看。

而这是独属于薇薇安的热情,这是在遗传病带来的痛苦里埋藏的天赋。

毕业的时候,薇薇安穿着最薇薇安的毕业礼服,朴敏真在同学录里写下,薇薇安是最好的法语搭档,也是最好的最时尚的薇薇安。

后来薇薇安上了最好的艺术学院,每天都在画纸上挥洒自己的灵感,注入自己的灵魂。

朴敏真则没去读书,她继续自己的歌唱事业。

在朴敏真的《why why》专辑里,有一首歌叫《FREAK》,纯纯的乐队摇滚风,那首歌是薇薇安的最爱,也许是因为那首歌来自于亨特,朴敏真把他标为制作人…

薇薇安就算是上了大学也总和朴敏真见面,甚至那件泼墨背心最开始就是薇薇安做的。

后来朴敏真回了她爸妈身边,薇薇安就很少和朴敏真再见面了。

几乎是两三年见一次的程度。

现在朴敏真回来了,就坐在副驾驶,薇薇安觉得不太真实。

薇薇安撇了两眼摇头晃脑的朴敏真,朴敏真感受到视线就嬉皮笑脸的说,“vivi,我现在还是觉得挑染白发是我造型生涯里很经典的,是不是?”

薇薇安不着痕迹的点了点头,她把朴敏真送到酒店,酒店和她家很近。

薇薇安在帮朴敏真安顿好之后就立马离开了,她告诉朴敏真,她每天还要上班,希望朴敏真能起得来床和她一起吃个晚饭。

朴敏真不得不答应,想起薇薇安危险的眼神,赶紧吞下了褪黑素片逼迫自己睡了。

至于为什么是晚餐,大概是薇薇安还记得朴敏真之前在学校里睡满了一整天的光荣战绩吧。

薇薇安要早上九点半去工作室,在从曼哈顿毕业之后,薇薇安已经连续跳槽了三个公司,她在艰难且努力的一步一步往上爬。

而现在二十五岁的年纪,她已经还完了自己的助学贷款,她还在想着要不要去圣马丁艺术学院就读硕士。

薇薇安一到办公室,同事就敏锐的发现薇薇安的不一样。

她好像今天浑身上下被名为高兴的氛围包裹着。“薇薇安,你今天看起来真不错。”同事说。

薇薇安抬眸看了一眼同事,将笔记本从包里拿出来,“是吗?我也这么觉得。”

同事转过身去,啧了两声,“看来某人拥有了一个美好的夜晚~”

“hey!别乱说。”薇薇安不轻不重的打了她一下,又给了她一个小饼干。“but riht,你说的倒是不错。”

两个二十岁的姑娘凑在一起窃窃私语,薇薇安脸上打了腮红,但现在看起来更红了。

但薇薇安很快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