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63【真相大白】(1 / 2)

“你……”被刘墉这么说,沈珏气得要死,却是无法可想。

所谓官大一级压死人,何况刘墉比他不知大多少级。更何况他还是钦差大人,就算是两江总督,江浙巡抚对他都要客客气气的,唯恐他查出什么矛盾,一个奏本上去,自己官帽不保。

他一个小小知州在钦差面前,实在没有什么说话的余地。

赶走刁民之后,刘墉随即吩咐挖坟取棺,开棺验尸。

众兵丁一拥而上,三下五除二,就将坟包子刨开,将棺材抬了出来。随后嘁哩喀嚓一通凿,将棺盖打开。

就闻到一股恶臭弥漫开来,令众人无不掩鼻。杜大志、沈珏等人更是直接吐在当场。

倒是刘墉掩着鼻子走向前去,就见死者已经半腐了。而从露出牙齿、骨骼、指甲判断,死者根本没有中毒的迹象。

因为根据《洗冤录》记载,服食砒霜死得人,指甲尖黑、其骨黪黑色。而这位李小富的尸骨并未显示黑色,仍是白惨惨的颜色,而且指甲也是灰色的,而并非尖黑。

不过刘墉也没敢贸然下结论,而是吩咐仵作上前验尸。

仵作将死人骨骼取出,用水浸泡。然后取银针,先用皂汁清洗,然后探入水中,良久过后,也不见银针变色。

仵作当即起身,向刘墉禀告道,“启禀大人,死者并无中毒迹象。”

“好,签字画押。”刘墉点点头道。

杜大志、沈珏一听,却是双膝一软,险些栽倒在地。

死者李小富既然并非被毒殺,那么他们之前判得案子,就成了冤假错案。不仅要丢了顶戴,甚至脑袋都保不住。

因为《大清律例》规定,官员故出入人罪者,即以所出入之罪反坐之,处以杖、徒、流或死刑;失出失入者,减等拟罪。

也就是说,官员故意构陷罪名,诬陷良民的,或者有意徇私,包庇纵容的,那么对方犯了什么罪,官员就受什么罪,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如果是因为失察导致的,那么过失出罪,减五等;过失入罪,减三等。也就是说本来要殺头的,减刑之后就可能改为流放或者徒刑。本来要流放的,改为徒刑或杖责……

但不管怎么说,他们俩前途算是完了。而且不只他们俩,他们俩之上的知府、道台、臬台、藩台、巡抚、总督、刑部主事、侍郎、尚书……这一条线上的人,谁也跑不了。

而且顺着这一条线,还不知要被牵出多少人。总而言之,是大难临头了。

刘墉随即开始审讯。从知县杜大志、知州沈珏开始,一直往上审,其间有没有行贿受贿、纵容包庇、因故徇私、麻痹大意之事,通通要查。

……

半年之后,黄河大桥、长江大桥的勘查工作结束,随后建造方案开始进行设计。

有这么一大帮科学家,再加上项南这位天才,设计两座大桥自然不难。

毕竟项南所在的那个时代,桥梁建设技术已经相当发达,无数天堑都化为通途。别说一座长江大桥,就连珠港澳大桥都建起来了。

所以项南的理论基础最扎实,设计理念也最前卫,再加上他超高的智商,以及这些大拿们的努力,设计方案半年就出炉了。

……

而在这一年间,董兆恩一案也已初步审清。

原来是当地的富商蔡炳文,有意要买董兆恩家的百亩良田种桑养蚕。

当时外贸生意红火,中土的丝绸在欧洲、中亚、中東、东南亚,乃至北非等地都大受欢迎,因此丝绸价格一直很高,利润也非常不错。

但董兆恩却不肯出售,因此蔡炳文怀恨在心。

而李小富突然去世,仵作孙千验尸之时,没有事先用皂角清洗银针,便插入李小富的体内,结果银针变黑,因此误认为是中毒而死。

蔡炳文收到消息,便攀诬是董兆恩与常氏通奸,合谋毒殺亲夫。杜大志结案心切,又收了蔡炳文五百两银子,因此便对常氏刑讯逼供,毒打成招。

常氏熬刑不过,只好被迫承认,自己与董兆恩通奸,为了做长久夫妻才毒殺亲夫。随后杜大志将董兆恩缉拿归案,同样屈打成招。

但董家人不服,一直在往上告。而由于沈珏与杜大志是同科,所以有意包庇,并未详查,单凭口供便认定董兆恩、常氏是殺人凶手。

董家人还不服,又告到知府贺明悦那儿。贺明悦与沈珏、杜大志是同门,同样选择了徇私包庇。

之后的道台陈思澄、臬台赵德筑对此案则是不闻不问,一味推诿。

而藩台季珈、巡抚桂怀诚、刑部侍郎米达恭、尚书勒尔谨等则要么忌惮户部尚书于敏中,要么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