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刻之后,酒足饭饱。 林夏提议去北海滑冰,程峰则提议去ktv唱歌。 他现在脚又痛得厉害,坐着都针扎一般的痛。再去滑冰,非把脚剁了不可。 两人争来争去,都没结果。 “哎,我提议你们还是回母校看看吧。”铜锤见他俩争得激烈,连忙笑着劝道,“这个夏天,学校就要搬到昌平了。到时候,这里都会被拆了。” 听他这么说,众人都点点头,连林夏都没再争。 其实,她刚才跟程峰看似争得激烈,不过是在撒娇而已。 …… 当下,众人就结伴走进了燕京经贸大学。 就见校园里还有很多学生在,踢足球的,打篮球的,大声背英语的,躲旮旯约会的……形形色色,不一而足。 看到这些意气风发的年轻人,大家都不禁想起上学的日子,一时感慨不已! “疯子、小猛、肥四,还记得咱们的草坪乐队么,当年不就是因为在这里表演,才一举成名的么?”吴狄指着操场上的草坪道。 大家点点头,都笑了起来。 “那再唱一首吧。”林夏笑着提议道,“让我见识一下草坪乐队的风采。” “好啊,来一首《朋友》,我起头儿~”吴狄笑道,随即唱道,“这些年,一个人,风也过,雨也走……” 大家一听,都跟着附和起来。 悠扬的歌声,随即传遍整个操场。 …… 大家一直在学校玩到九点,随后才恋恋不舍的离开。 对他们来说,大学学校真的如同象牙塔一样,自由、纯真、美好。 可惜,毕业之后,进入社会,这种快乐就一去不复返了。 而越是如此,就越令人怀念。 “哎,反正时间还早,咱们去喝酒吧。”程峰又提议道。 “不了,时间差不多了,我们要回家了。”沈冰摆摆手道。 “对,丫头明天还要备课呢。”项南点点头道,“我们先走一步,改天再约。” 程峰见留不住,也只得罢了。 “疯子,你想喝酒了,我陪你呀~”林夏主动请缨道。 “都这么晚了,还喝什么酒啊。”程峰一听,却是把嘴一撇,“你看人家沈冰,生活多有规律,事业多有追求,学学人家!” 说完,他自己先开车走了。 “哎,哎~”林夏连喊两声,没把他叫住,不禁郁闷的跺了一脚。 …… 随后几天,沈冰在幼儿园上班,项南则在家中码字。 另外还负责买菜、做饭、刷锅、洗碗、打扫卫生等家务。 白天送沈冰上班,晚上做好饭,等她回家。 吃完饭后,沈冰备课,他再码字。九点钟,两人一起看部电影,然后洗漱,上床休息,小日子过得平淡又幸福。 …… 相比起来,程峰的日子却是越过越糟心。 沈冰白天在幼儿园上班时,他就像个變态一样,跑去幼儿园门口,躲在车里拿着望远镜偷窥。 好几次因为形迹可疑,差点让门卫大爷报警。 沈冰下班之后,骑电动车回家,他就在后面跟着,一路目送她上楼。然后在楼下待到九、十点钟,等到灯都熄灭了,再满心怅然的去酒吧、迪厅散心。 靠着泡一个又一个的妞儿,来肯定自己的魅力,填补沈冰带来的空虚。 因此这段日子,程峰比往日更颓废,更糜烂,更荒唐。 …… 如今,他就拽着吴狄、肥四陪他在舞厅玩。 为了排遣寂寞,他招了一大群美女陪他们喝酒。 可是尽管身边美女如云,燕肥环瘦,而且各个殷勤,百般讨好,可他心里还是空荡荡的。 泡再多妞,喝再多酒,也填不满。 他的脑海中,无时无刻不在想着沈冰。她的一颦一笑,一怒一嗔,都像被雕刻大师一刀一刀,刻在他的心里。 刻骨铭心,难以忘怀! “啊!!无聊,无聊死了!”他忽然大吼一声,把美女全都推开,把酒桌都给掀了,“你们天天打扮的这么浪,总围着我这样的有钱人转?有意思吗?! 人生要有追求懂么,看看你们,浪费青春,虚度年华,我鄙视你们,鄙视死你们!!” “这是干什么呀,撒酒疯儿啊?” “疯子,你这是说得什么话啊,不是你叫我们来得么?” “真是太没品了,有俩糟钱儿,就看不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