瞬间交错(2 / 4)

br> 她没有忘记妈妈的叮嘱,开始寻找回去的路。她顺着来时的路往回走,然而飞云市巷道纵横交错,行人匆匆,她因为好奇而走入了一条岔道,很快便顺理成章地迷了路。飞云市并不像外表那样光鲜亮丽,这里既有玻璃被擦拭得锃光瓦亮的摩天大楼,也有简陋的后巷。某些建筑物从正面看是人类体面的办公场所,但若是绕到其背后,却别有洞天。

丰缘人口不多,也没有超级大城市,人类分散居住在许多中小城市中,大部分人都能拥有自己的房子,每座城市都像花园。但这里却不同,无数人口挤在几十层的公寓楼里,像被关进了笼子中。后巷堆满垃圾,污水在墙角蔓延,空气中有股烧焦的烟草味。公交站牌下是醉汉和流浪者的呕吐物和排泄物,无家可归的人和宝可梦就睡在人行道上。电线杆下总是站着些看似游手好闲的人,偶尔会有人接近他们,一番商谈后其中一人会掏出一叠钞票,另一位则是从背包或衣兜里取出一包白色粉末或几粒药丸。

爱丽莎感到些许不安。飞云市太大了,人口成分复杂,水很深,她把握不住。她将手中的冰淇淋分了些给沿街乞讨的宝可梦们,加快脚步离开这里,想要回到主街。她没留意眼前,撞上了一位像她一样急速奔走的行人。她依着惯性朝前倒去,下意识伸出双臂作为倒地的缓冲,却不料用力过猛,将行人扑倒在地。剩下的那半盒冰淇淋全都飞洒出去,在行人T恤的前襟绽开。

“对不起,你没事吧?”爱丽莎惊魂未定,急忙从那人身上爬起来。

对方没有说话。他的个头和爱丽莎相仿,戴着一顶鸭舌帽,身着白色衬衫、紧身牛仔裤和帆布鞋。他处在背光的位置,被高楼的阴影笼罩,爱丽莎看不清他的五官,只能判断出他是位男孩,年纪和她差不多大,两人的个头也差不多。她看见男孩按了按后脑勺,想来是倒下时磕到了头。

人行道上一位熟睡的流浪汉突然睁开双眼:“啊,男孩遇见了女孩!”吟唱完毕后,他又立马合上眼睛,嘴角挂起高深莫测的笑容,将头枕在垃圾袋上,翻了个身接着睡。

爱丽莎:“???”

这难道是合众地区形态的吟游诗人吗?

“我真的非常抱歉。”她沮丧地道歉,对男孩伸出手,“你还起得来吗?需要帮助吗?”

“没关系。”男孩终于开口讲话。他握住爱丽莎的手掌,从地上爬了起来。

他拥有尚未变声的男孩的嗓音,音色清脆、有力,充满活力。这跃动的声线如同阳光般驱散爱丽莎心中的阴霾,沮丧之情烟消云散,她恢复了往日的活泼。

“嘿!你猜怎么着?你应该跟我回科技公司,我妈妈不仅会给你买一件新衣服,还很可能留你吃晚饭!”爱丽莎灵光乍现,朝对方眨了眨眼睛。她将粘在男孩T恤上的冰淇淋拔了下来,塞回纸盒子里,又从连衣裙胸口的口袋里掏出一张纸巾,递给对方。

男孩愣愣地注视着爱丽莎,接着一把抓过纸巾,埋头擦拭冰淇淋的印记。

“谢谢你,不过我现在赶时间。”他拒绝了爱丽莎的提议。冰淇淋用料过于扎实,脂肪的油渍渗入了布料的孔隙,被纸巾晕染得更加均匀。急迫使男孩的脸颊泛红,这又一次让爱丽莎感到过意不去。

“都怪我没看清——”

男孩抬头对她腼腆一笑,打断了爱丽莎的道歉:“不要紧,请不要放在心上,生活中意外的小插曲还挺有趣的。”

在男孩抬头的那一瞬,他的正脸脱离了大楼的阴影,阳光洒在他的半张脸上。他的皮肤白皙,五官很漂亮,瞳孔是墨绿色的,下巴右侧有一颗小小的痣。爱丽莎留意到他拥有一头绿色的短发。米可利叔叔也是绿头发,但米可利叔叔的头发是蓝绿色的,让人联想到琉璃市的波浪。眼前的男孩的头发泛着金色的光泽,像是初春的绿荫镇上,尖端带着鹅黄色的新草。

男孩的发梢被发胶固定出了僵硬的造型,有点像千针鱼。爱丽莎猜测他刚才一定在赶往重要的场合,所以才认真打理了头发。对方不仅不责怪她,反倒安慰起了她,爱丽莎心怀感激。她的心情彻底好转,不再反复横跳。

“你要去约会吗?”她指了指对方的头发,“你用了很多发胶!”

谁知男孩却慌了神,他低头扒拉了几下头发,神色略显崩溃:“什么?发胶这么明显吗?糟糕,用力过猛了。”

爱丽莎觉得对方的反应十分有趣,禁不住多打量了他几眼。她正要再做点评,男孩却向她告了别:

“我要参加一场重要的面试,快迟到了,先走一步。”他用帽子将头发压得密不透风,“很高兴认识你,我叫阿铁。”

“爱丽莎。”她朝对方挥挥手,“很高兴认识你,面试加油,今后有机会再见。”

她目送着男孩消失在巷子的拐角,猛然记起了自己当前迷路的处境。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