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4(1 / 2)

在贺家,贺清风正在做饭,一副家庭好煮夫的样子,贺灿阳被使唤着打下手,沈红梅很热情地拉着曦词在沙发上坐下。

叫什么名字?多大?有男朋友吗?

“阿姨,我不着急的。”

正巧端一盘菜出来的贺清风正好听到,说:“就是,人家不着急。你把你媒婆属性收一收,人家小姑娘第一次来,别吓着人家。”

“干嘛,我这不好心吗?曦词,你别介意,啊。”

“没事的阿姨。”曦词突然明白了,贺灿阳的基因,多亏了遗传。

突然,一个硕大的身影跑过来,直直冲向坐在沙发上的曦词。然后一个跳跃,两只前爪趴在曦词膝盖上。

幸好换了长裤。

沈红梅见状,赶忙赶:“哎,贝勒爷,下去。”

曦词摆摆手,看贝勒爷一只大金毛尾巴都摇起来了,那颗少女心简直萌化了。

越是大的狗越是有一颗怂怂的内心。

手揉上贝勒爷的脑袋,毛绒绒的触感直接吸引了曦词的所有注意力。

“好可爱啊~叫贝勒爷是吗?”

听到喊自己的名字,贝勒爷尾巴摇的更欢了。

“诶哟,这贝勒爷还挺喜欢你的。那也好,曦词你跟元宋聊聊天,和贝勒爷玩会,我去厨房帮帮忙。”

沈红梅去厨房了,曦词坐在沙发上撸着狗,元宋就坐在她旁边,胳膊在腿上撑着头,侧着看向她。

“很喜欢狗?”

“对啊。”曦词挠着着贝勒爷的下巴,“我之前一直想养狗狗,但都没机会。”

“正好我那也有一只,有空带过来,给你看看。”

还在愁怎么有交集,元宋特别欢喜自己养的狗狗还有这作用。

曦词也特别,不用自己找理由见面,他就替自己找好了的感觉。

没错,这就是一个双向的爱情攻略。

正巧这个时候,贺繁星回来了。

曦词回头,一眼将她从头到脚快速扫了一遍。

成熟,知性,干练的短发,妆容精致。修身的职场西装,踏着恨天高,背着包,耳朵上戴着很有设计感的大耳坠。

一看就是职场精英,30岁左右,打扮偏成熟性感,在白领中,算是收入不菲。

“爸,妈,我回来了。”

“繁星回来了。来,介绍一下,这是灿阳的学生,元宋,上次来的时候你不在。这是谭曦词,刚搬来的,就住隔壁。”

女生之间有那么一种磁场,有的人第一眼见就不喜欢,也一直不会喜欢。有的人却第一眼就觉得很舒服,就像曦词见到贺繁星一样。

两个女人都有预感,自己跟眼前这个,应该会成为朋友。

“繁星姐姐,叫我曦词就好了。”

“嗯。”

一场晚饭,其乐融融。临走,贺清风和沈红梅还让两个人经常来。

“元宋,这学期你退宿了。住哪?要不我送你。”

“不用了,离得很近的。”

元宋报了一个地址,就在附近的一个房价挺高的单身公寓。

贺灿阳点点头:“是挺近的,要不我陪你走一段,正好溜溜贝勒爷。”

“好啊,我家也有狗,也正好一起溜。曦词一起吗?”

曦词答应了。

本来是贺灿阳牵着贝勒爷,结果贝勒爷一直往曦词脚下绕,绳子就不知不觉到了她手里。

“元宋,你家里的是什么狗啊?”

“白色的博美,叫红烧肉。”

回到元宋家,贺灿阳和曦词在楼下等,不一会他就牵了一只狗狗下来。

事实证明,博美的颜值超高。小小的,毛绒绒的,可以团成一个白雪团子,还可以抱得满怀,小短腿跑起来超级可爱。

曦词牵着贝勒爷,元宋牵着红烧肉,贺灿阳反而轻松了,甩着手走在边上,哼着小调。

见曦词满眼欢喜,想必是真的喜欢狗,就问:“你要不自己养一只?”

想了想,曦词还是摇头:“算了,我也就最近没事,之后还不知道有多忙。真养了我顾不过来它,还不如不养。”

“反正我们邻居,那以后,你要想贝勒爷了,可以随时来。”

“好啊,谢了。”

贝勒爷也不知道是听懂还是没听懂,反正围着曦词脚转了几圈,成功用绳子把曦词困在原地。

“还有红烧肉,以后有空,我们可以一起遛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