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虽已年近半百,依然保持着曾经舞蹈演员的身段和气韵。 “回来了?累了吧,赶紧吃饭。你爸有饭局,咱们俩吃。” 她招呼儿子入座,“你这次出差也太久了,我看你都累瘦了。” 周寄榆向来跟他爹不对付,无甚所谓。 “别急别急,您先看我手里的,保准儿您高兴。” 周寄榆像公主提裙似的举起两只手里的袋子。 “我看看,麦秋斯?呦,太阳打西边出来,竟然主动给我买东西?那我可得好好看看。” 俞晴开始拆包装,“我看,你吃饭去,一会儿凉了。” “行,您一人儿好好看,这是您儿媳妇给您挑的。” 周寄榆拿起筷子,桌子上摆的大多是他爸爱吃的家常菜,对于这个待遇他已经习惯了。 俞晴腰身一拧,柳眉轻挑的戏谑样子跟周寄榆如出一辙,“呦,想开了?不惦记你那不存在的初恋了?你是偷偷谈了一阵还是怎么,这就准备让我见了?” “没,还没追上呢,未来儿媳妇儿。” 周寄榆塞了一嘴烤鸭,美滋滋地嘚瑟,“就是我初恋,我找到她了。” “你们爷俩这运气还真是没得说。” 俞晴没问是谁,把那些包包收拢收拢,“那你可要抓点紧,你给我买包,怕不是也是拿我当幌子吧。” “哎,妈!妈!吗!” 周寄榆拖住俞晴的胳膊,摁到餐桌边,亲手卷了片烤鸭强硬地塞进她嘴里,“给我说说吧,老头儿当年是怎么把你拿下的。” “现在知道找爸妈学现成的经验了?” 俞晴睨他,“平时别整天就知道睡酒店,早下一会班回家住,我跟你爸现在还能教教你。” “以后一定以后一定,就给我说说吧。” 周寄榆又包了一个。 俞晴勉勉强强接过,吐槽道:“你跟你爸那老直男学什么,当年要不是你姥爷天天夸他,我能看上他?” 周正林是桂市人,十几岁当兵,身材高大,浓眉大眼。 两年后退役上了广市学艺,二十出头就在广市赌上所有家底开了自己的第一家饭店,在美食之都激烈的竞争下没撑过一年。 他没有放弃,凭着混江湖的好人缘,在兄弟们借钱支持下在湾市重新开张,这次挺了过来,越做越好,从餐馆开到酒店,又到处拿地,商业地产开遍全国。 俞晴刚认识周正林的时候,他已经三十多岁了,达恒刚刚从南方进军京城,而俞晴自己,当时才二十出头,舞蹈系毕业,正要进文工团。 她是在自家客厅里认识周正林的,放假回家,她那素日不苟言笑的父亲正惫懒地靠在圈椅上吞云吐雾,与其谈笑风生,而母亲竟在厨房与保姆一起准备晚饭。 后来,她便顺理成章地被追求,没多久,周正林就求了婚,方式老土不浪漫。 俞晴年轻,但是却不笨。 她家的门槛不低,达恒进京更是需要她父亲的一臂之力,她知道周正林真正花心思追求的并不是她。 她也明白这种从一穷二白到功成名就的男人,如果还能幸存一丝情义的话,那也只可能给从夫妻店开始一起打拼过来的糟糠之妻,而她不过是暂时的年轻貌美。 俞晴自知自己并没有长久占据周正林太太这个位置的胜算,本打算继续回文工团跳舞,起码给自己找点事情做。但是,周正林却劝她不要再跳舞了。 他说,应酬时太热闹,回家太冷清。 他想和她好好过日子,但如果她一直是舞蹈演员,他们会渐渐消失在彼此的生活中。 这句话俞晴一直记到现在,反正她也并不是非跳舞不可。 周正林没上过高中,却送她出国去学英语、读商学院,回国后手把手教她做生意、教她投资、教她打理他的身家。 俞晴年轻又聪明,一点就通。 几年之后,俞晴就有了跟周正林的达恒互补的俞氏控股集团,还生下了他们的独子。 周正林给儿子取的名字,周寄榆,舟系榆,周系俞。 “咱们这圈里啊,远的不说,就你那帮发小,谁家没几个同父异母的兄弟,但别人都知道我跟你爸都就只有你这么一个独苗儿,这才有你当年弄旋风,梗着脖子不让我们帮衬还有那么多人愿意给你投资。” “你跟你爸一样,身边不缺可以被钱打动的女人。但如果你想让她真的爱你,那你就要用实际行动去爱她。” “至于具体要做到什么份上,那就各对有各对的缘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