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衣男子沉默了一瞬,脸上的面具在月光的映照下散发出幽幽的光,面具上各式各样受苦的人被衬得格外清晰,看起来十分诡异。 “把尸体搬回去吧,日后或许有用。” “可是师父,您之前不是说木气浓郁的地方才能镇压叶歌吗?把她搬走,会不会......”钟悦不敢违逆白衣男人,又实在不想搬,只能拐弯抹角地提醒。 “从前是从前,现在是现在,照做就是。” “是”说完,男人转身飘然离去。 钟悦脸都绿了,为防走漏风声,今天她连个心腹都没带,想她堂堂一国公主,居然要亲自搬一具尸体,气得她狠狠地在“原主”身上踹了几脚,这才心不甘情不愿地运起灵力,尽量不让尸体直接接触到自己的肌肤。 等到她登上皇位,就再也不用看人眼色行事,她钟悦生来尊贵,注定要凌驾于所有人之上。 等着瞧吧!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进山洞时,叶歌早已经醒来多时了。只不过,小徒弟的睡颜实在太过美丽,让她不忍心有所动作,生怕把人吵醒了。 阿呆惬意地伸了个懒腰,叶歌惊奇地发现,毛毛虫居然也是有脚的,只不过很短就是了。此刻阿呆两只短短的上肢努力舒张着,看起来萌萌哒。 真好啊,这才是人过的日子啊! “叶子......”阿呆刚要说话,一下子就被叶歌捂住了嘴。 “嘘,别把孩子吵醒了。” 阿呆:重色轻友,我真是服了你这个老六。 感受到阿呆鄙视的目光,叶歌不好意思地撇开视线。咳咳,欣赏,单纯的欣赏,这怎么能叫好色呢? 其实秦嬴也早就醒了,只是感受到了叶歌炽热的目光一直不好意思睁眼,这下再不起床就不礼貌了。 “早安,师尊,早安,阿呆前辈。” “早啊,小徒弟,收拾一下我们去城里置办一下东西。” “是,谨遵师尊吩咐。”秦嬴一副乖宝宝的模样,叶歌越看越喜欢,这样的小徒弟可要好好养才是。 永平府不愧是都城,当真繁华,街上熙熙攘攘,货物十分丰富。 叶歌挑了两把普通的剑作为兵器,皇宫失窃,恐怕通缉令已经到处张贴,如此一来霜华剑就有些惹眼了,还是低调些好。 买了一架马车,又置办了些赶路必备的用品,基本就齐活儿了。多亏原主财大气粗,小徒弟精打细算,否则以她现在那半文盲的水平,擎等着挨宰吧。 行侠仗义,锄强扶弱,江湖,我们来啦! 沿着永平府一路南下,出了国都,远离天子脚下,才能品出真正的世间百态。 乌金国盛产金属,冶炼铺子随处可见,反而耕作之人甚少;坤舆国的情况则刚好相反,那里沃野千里,盛产粮食,但是其它资源就不那么丰富了。 目前,两国之间暂时形成了一种脆弱的平衡。乌金国向坤舆国出售农具、兵器等金属制品,而坤舆国则用等价的粮食进行交换,两国各取所需,才能维持住大陆的和平。 然而,一旦有任何一方撕毁盟约,这种平衡立刻就会被打破,整片大陆立刻就会陷入战火之中。无论哪方获胜,亦或两败俱伤,双方百姓都会家破人亡,流离失所。 叶歌的眉头紧紧皱起,目前看来,最有可能率先撕毁盟约的就是乌金国。金属资源丰富注定了乌金国的战士都配有上等的甲胄和兵刃,攻打只擅长种地的坤舆国可以说是不费吹灰之力。 但是,胜利了又如何?乌金国国民并不擅长耕种,还是要强迫坤舆国的子民继续耕种或者传授他们耕种技巧,势必会引起坤舆国子民激烈的反抗。 可以说,一旦开战,想要再次获得和平,就不知要到猴年马月了。 “唉,我对这和平爱得深沉!”小徒弟正在外面驾车,叶歌仰倒在马车里的软垫上,翘着二郎腿,嘴里还嚼着小徒弟给她洗的鲜果,惬意得很。 “你看看你,有你这样当师父的吗?就知道压榨徒弟。”阿呆抱着一个足足有它体型十倍大的果子正在啃着,光是果子流下来的汁液都够给它洗个澡了。 叶歌换了条腿,狠狠地咬了一口果子:“徒弟孝敬师父那是天经地义,我看你啊,就是嫉妒我有一个这么好的徒弟。” “切,谁嫉妒你,我是怕你把人家欺负惨了,人家另投别处了。”阿呆傲娇地扭头,表示不想搭理她。 “不会的,我永远不会离开师尊的。除非......师尊不要我了。”隔着马车的帘子,传来秦嬴清朗的声音,只是说着说着,孩子的声音突然变得委屈巴巴的。 叶歌伸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