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早就让她忘了那个梦。 那根手绳原本要还,但陆哲淮说只是个小物件,让她戴着,不必还了。 可能远远看着的确像是个小物件,但盛栀夏仔细观察过,手绳末端的搭扣带有一小块金属,像是白金,中间嵌有很小的花纹晶体,边上还有很淡的烙印。 任她熟知各大首饰品牌,也很难看出手绳是哪家的。 但知晓与否已经无所谓了。 在那之后,手绳好像成了他们之间一件微妙的联结物,一个想找机会归还,而另一个并不把小物件放在心上,彼此就这样来来往往。 陆哲淮会开车到单元楼底接她,陪她吃吃饭,再逛逛她没有去过的地方,到点就送她回家,夜间转风的时候给她披一件自己的外套,蕴着温沉的木质香。 今天也一样,他陪她看完《速度与激情7》,傍晚时分带她到纽伯里街吃一家法国料理,位置订在室外。 在被微风融化的夕阳里,两人不知不觉聊到彼此的童年。 “我老家在沿海,后来出了点事情,全家迁到南城去了,但我只在那里待到六七岁,真正长大的地方是西北。” 盛栀夏戳起一只焗蜗牛,接着说—— “在一个小镇,肃北再往南一点,离青海很近,所以我生活的那个大院里有很多少数民族的孩子。” 陆哲淮坐在对面,餐点没怎么动,只是眉眼温和地听她讲。 他似乎很喜欢看她乖乖吃饭的样子,自己话很少,总是听她说。 看着漫不经心,其实全都听进去了,有时候连她自己都忘了上一句是什么,而他总能平静地为她衔接。 不知是因为心思全在她身上,还是纯粹记忆力好。 “现在呢,大院还在么?”他问。 她小幅度摇摇头:“前几年就拆了,原地建了个公益小学。那儿原来是我爷爷做的一个慈善项目,资助困难儿童的,管吃管住,还聘有老师教书,每天上上课什么的。” 陆哲淮沉默片刻,和缓道:“那他老人家是一位很好的人。” 盛栀夏拿着银叉的手顿了顿,指腹摩挲微凉长柄,勉强笑了声:“是吧。” “为什么把你送过去?”他好像才想起问这句。 盛栀夏垂眸,没什么胃口了,戳戳盘里的菜肴,只简单解释,没往细了说:“家里人说我脾性不好,长大会坏事,得提前给我治治本,所以就给我扔到那儿去了。” 陆哲淮静静看她,忽然靠近,修长手指微微勾起,替她撩开垂落耳边的发丝。 “你当时很不想去么?”他轻声问。 指尖从她脸侧轻轻滑过,似有若无的温热触感,她眨眨眼,意识飘了一瞬。 直到距离拉开,她才回过神来,平静道:“后来习惯了,也还好,自己找点乐子往里凑。零八年奥运会刚刚结束那阵子,镇上跟着市里一起倡导全民.运动,我们院里就办了个儿童射箭比赛,我拿了第一名,赢了人生第一台数码相机。” 好像从她话里听出一点带着幼稚的小骄傲,陆哲淮弯起嘴角,温柔道:“既然这样,下次带你去射击场试试。” 正规射击场需要成年人陪同,他大她三岁,十月份就满二十一了。 她的确挺想去的,开玩笑道:“好啊,到时候瞄靶那一节直接速成了。” 陆哲淮眼底笑意更浓了些,带着一丝纵容,好像很喜欢她这样天真的模样。 而盛栀夏最喜欢看他笑,他笑和不笑的时候两模两样。 虽然他平日里也挂着淡淡笑意,但给人的感觉总是遥远,好像只是点到即止的社交礼仪。 只有真正笑起来的时候,盛栀夏才觉得他离自己很近,像大学校园里很受欢迎的学长。 她觉得自己说得够多了,所以礼尚往来,问起他的事情。 “我的话——”陆哲淮沉思片刻,淡淡说,“我的童年比较枯燥。” “小时候带我的是伯外祖父,老人家脾气不太好,对晚辈很严格,我犯错的时候他就把我锁进家里的书库,在监视器另一头看我,如果我没啃完一部书,他就不会放我出来。” 盛栀夏愣了会儿。 原来这人就是这样考进哈佛隔壁的,以一个算不上愉快的童年。 既然不愉快,干脆不聊了。 “那你今后有什么打算?”盛栀夏试探地问,“继续申请课题留在学校,还是家里有什么重要的事情需要你帮忙?” 陆哲淮答了像是没答:“还在考虑。” 他好像对待什么事情都淡淡然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