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荆安。 万寿节与上巳节同日举行,双喜临门,城中车水马龙,一派喜庆祥和之意。 朝贺之人纷涌而至,高眉深目的外国人、袒胸露乳的蛮夷外乡人、还有骑着高头大马却满脸憋屈的匈奴人数不胜数,混迹在街头巷尾,时不时就能引来百姓好奇的目光。 而大量外来人口的涌入也给荆安带来了巨大的商机,大商行不必多说,就是挑着担子的行脚货郎都被“围攻”得满脸喜色,高呼陛下圣安。 “荆安许久没这样热闹了。” 周主事唏嘘着,回望车窗边满脸沉思之色的女郎,顿了顿,唤道:“宋东家?您这是在想什么呢?” 宋云书单手支颐,目光仍旧落在窗外:“可惜竹下斋的荆安店赶不上这好时候了。” 周主事:“……” 他的笑容免不得僵了僵。 宋云书回眸觑他一眼,忽而笑道:“开个玩笑,刚才你说那话怪沉重的。” 受战乱之苦,动荡不安,原本作为泱泱大国的大雍威严大不如前,加之在匈奴威势下无奈迁都,在百姓心目中的威望更是摇摇欲坠。 就算是作为都城,百姓们也一直是提心吊胆的愁苦着未来。 好在如今战乱终于结束了。 宋云书想起入城时,在门边告示栏上看见的《阜阳金契》和复幽王太子位的诏书。 ——笔墨泼洒得轻巧,就像是司马樨在边关时寄给她的、一封封举重若轻的信。 只是她心中明白,这里头要付出的努力远超过她所能揣测的。 然而人总是要往前看的。 过往的痛苦终究成为了过往。 周主事会意,果然笑道:“都过去了,好日子都还在后头呢,竹下斋是赶上了好时候!” 宋云书笑颜温软:“是啊。” 扬州自有府衙组织的官方朝贡队伍,统一出发,统一到达京城,不过受风雨影响,至今还没有到达荆安。 是以宋云书等人入住时,驿馆内还空旷得很。 大雍礼制,外交全由鸿胪寺负责,各州前来的朝贡队伍诚然算不上外交,但毕竟远来的皆是客,若无合适的官邸,都可入住驿馆。 短暂休息之后,鸿胪寺的属官前来收走贡品检查备案。 宋云书自然奉上。 只是鸿胪寺属官的表情颇为古怪,又反复跟她确认几次,才敢捧着那一点东西离去。 周主事见他满头雾水的样子,忍不住哈哈大笑。 又两日后,扬州官方的朝贡队伍抵达荆安。 扬州作为大雍三十三州中名列前茅的纳税大户,早就在荆安置办了官邸,一行官员并贡品直接入住就是,比驿馆的环境还好上不少。 有使官前来邀请宋云书,宋云书犹豫之后,到底是婉拒了。 无他,她对驿馆里的外来人特别感兴趣。 纵然这个类似于平行时空的大雍也有着千年底蕴,在很多技术上都登峰造极,但那些从四面八方而来的外国人还是带给了宋云书一些惊喜。 有从极南方的小岛上的一种果子榨的油,闻之辛辣,却可使衣不褪色、墨不染指,固色能力非常不错。 有从西边大漠中采出的五颜六色的宝石,流光溢彩能作各类装饰,还可以碾作粉末当上色的颜料。 还有的,是不知从哪儿寻来的羽毛管,汲取墨汁后就能写字,在经过特殊的改造之后能储存不少的墨汁,也不漏墨。 ——这不就是后世口中的鹅毛笔么? 宋云书惊喜不已。 硬笔在这个朝代应用范围并不广泛,系统里的钢笔也不便宜,这样的鹅毛笔简直就是低配版的钢笔了,很适合学生们写作业。 于是宋云书就此结识漠北人桑格,并迅速成为好友。 他据说是一位部落可汗的孩子,但那位可汗孩子非常多,对孩子本就说不上有多慈爱。 桑格又似乎天生就一根筋,日常生活里脑子总是赶不上趟,笨嘴拙舌,更是不受重视。 难能可贵的是他心地纯善。 ——虽然这项美德在游牧民族中还算劣势。 而桑格本身骑射马马虎虎,最喜欢钻研些有的没的小玩意儿,鹅毛笔就是他不知怎么鼓捣出来的,再加上汉话不错才被算作了使团的一员。 严格意义上讲,他还是副使。 不过实际上不必担什么责任,所以桑格很轻易就被宋云书撬了出来,用一支钢笔诱惑着做了朋友,相谈甚欢,差
第九十七章 相交甚欢(1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