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章 又一次截胡(1 / 1)

一支箭矢被射出,随后准确命中张嘴咆哮的棕熊口腔之内,并未从后脑勺穿透出来。

中箭的那一头棕熊,它站立起来的身高约有三米,中箭之后只是一声低微“呜呜”声,双臂胡乱扒拉着重重倒下砸出一片尘土,不到几个呼吸的时间便死去了。

智宵其实可以用更大的力道射箭,一定能够一箭造成贯穿的效果,可是那样熊皮就会出现破损,再则也无法展现出自己高超的射艺。

现在的贵族基本都会射艺,一般近距离的命中率还很高,超过三十米以上的命中率则是因人而异,能够十箭准确命中百米之外的目标六箭或以上,并且射出箭矢的穿透力依旧足够,会被人们称为神箭手。

如果百米之外能够次次命中,那么除非是对自己有盲目的信心,或是一种迫不得已,要不然在战场上绝对没有人愿意与这样的对手单挑。

一起出来狩猎的众人怔怔地看着智宵,三五个呼吸之后才有人喝彩。

程集带头跑向那头倒下不动的棕熊,检查过后呼唤同伴过来。

死去的棕熊应该有个千多斤的重量,它的四肢被捆在一根长长的木头之上身躯倒吊着,需要八个人一起才能扛得更轻松一些。

韩庚与魏驹相视苦笑。

赵毋恤久久才回过神来,用惊惧的眼神看了一眼智宵,又立刻将头别开。

魏驹的未婚妻阏祁和韩庚的妻子冬姒用羡慕的表情看着季嬴,冬姒率先调笑,随后阏祁跟上,说得季嬴一脸的羞涩。

三位女子说话的声音很小,其余爷们不好凑过去,压根不知道她们在讲些什么,只是能大概猜出怎么回事。

古往今来能让女性为之骄傲的事情莫过于有一位可以炫耀的丈夫,子嗣则是用自豪这种词形容。

他们其实一直都记得一件事情,也就是上一次举行外出相亲会时,那个智宵一人杀了两只老虎的夜晚。

就是从那一天之后,智宵才有猛士的称号,后面在战场上跟宋国、卫国、卫国的将领单挑算是一种证明,肉搏打虎以及战阵上的成绩相合才有了当世第一猛士的头衔。

“宵之勇比肩古之骁将。”韩庚说道。

韩氏跟智氏没有什么大矛盾,接下来也会进行合作,自然让韩庚更愿意实话实说,乃至于是进行夸张一些的吹捧。

魏驹脑海里瞬间出现了恶来、兮甲、伯懋父、召伯虎、虢季子白等几人的名字,有心想要进行一些反驳,只是想到智宵不止在“致师”中屡战屡胜,还一战歼灭了五万齐军,只能抿嘴一语不发。

自己没有好战绩再去不服他人,着实立不住脚啊!

知道恶来的人很多。

兮甲、伯懋父、召伯虎、虢季子白几位则是西周初期的名将,基本都有人专门作诗歌颂。

《诗经》就能找到歌颂他们的诗,甚至是特别铸鼎要留于后人知晓他们的功绩。

智宵在观察棕熊的熊掌,一边观察一边思考怎么来进行烹饪。

古时候对熊掌的烹饪手法早就有了,通常是采用蒸的方式,只是加的佐料在各区域皆有所不同。

“听说浇上蜂蜜蒸起来很好吃?”智宵没试过,不知道靠不靠谱。

事实上,想杀死一头熊的难度不小,需要十人以上分工合作进行猎杀,过程中很容易造成死伤。

在春秋时代没有君主因为想吃熊掌或想获得熊皮让武士去猎杀,其实哪怕君主下令,武士执不执行还说不定。

只有奴隶必须无条件听从主人的命令,不管贵族、官员或武士都不是君主的奴隶,遇上过于荒唐的君主都能甩袖直接走人。

智宵猎杀了一头棕熊算是为今天的狩猎开了一个好头,只不过魏驹、韩庚和赵毋恤直接没有了狩猎的热情。

怎么说呢?主要是智宵猎杀棕熊的成绩太耀眼,搞得魏驹、韩庚或赵毋恤没有猎杀到凶猛的野兽就是输,一应猎物中尽是一些兔子、獐子之类的小动物会显得更丢人。

“赵氏之主非嫡长,乃有不守规矩之事。”韩庚与魏驹同车,不免会聊到一些事情。

在之前,魏驹忍了很久还是忍不住,询问韩氏为什么突然又倒向智氏。

韩庚当然不愿意让韩氏背上背叛的名声,几句话无法讲清楚来龙去脉,只好进行长篇大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