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魑魅魍魉(1 / 1)

一支利箭在破空声中命中一头野猪,野猪头部中箭之后连惨嚎一声都没有,很直接地僵直着四肢毙命。

不管是什么猪的品种,它们死前确确实实会四肢僵硬,排除掉残忍之外,看上去其实挺萌的。死都能死得很萌,只能说不愧是猪了。

看到智宵一箭射杀野猪的人,他们先是看得目瞪口呆,反应过来发出欢呼声。

这一只野猪很大!它足有两米身长,獠牙长度约是七八厘米,看上去不比老虎等猛兽弱多少。

野猪的皮非常厚,通常会超过一厘米,并且还会很坚硬。

这种情况下,人们外出狩猎,箭很难对野猪破防,一般不会去挑太大的野猪射杀。

因为杀不死一定会让野猪发狂,届时被追得落荒而逃还是幸运,人被野猪顶一下可能就没命了。

“宵所使乃是几石弓?”魏驹在问韩庚。

“应是五石弓。”韩庚出身韩氏这种善射的家族,怎么会不懂相关知识。

并且,韩庚还能对智宵所使用的箭矢种类感到好奇,有心看一看却要控制住好奇心,免得造成什么误会。

箭矢当然有很多种类,详细介绍会很复杂,包括了箭杆与箭羽的选材,还有在箭镞的款式上进行区分,大体上分为常规型和破甲型、杀伤型。

箭镞就是箭头的金属部分。

简单区分箭矢的话,箭镞的长度越长杀伤性越高,再来是箭镞的形状区分,常规箭矢为扁平状,破甲型则是三棱状,杀伤型是带倒勾或分叉。

现场的欢呼以少女最为热烈,她们本来就知道智宵非常厉害,只是亲眼见识远比听到传闻更加真切,看智宵的双眼不是快冒心形,便是眼中充满了垂涎与贪婪。

“女弟,你且看她们……”柔嬴小声提醒季嬴,周边那些女的简直恨不得要把智宵吃掉了。

人都有羡强的天性,又以女性会更加崇拜强者和想要进行依附。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她们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寻找强者来保护自己是一种基因带来的自我保护机制。

季嬴当然看到了,尤其能懂得她们眼中的贪婪,庆幸自己能有这么一名良人的同时,开始担忧智宵所要经受的诱惑。

只不过,季嬴更担忧的是智宵拒绝了柔嬴的伺候,不明白是智宵不喜欢柔嬴,或是智宵在那一方面有问题。

如果说在场女子是那样,男子的反应其实也差不多。

他们震惊于智宵的强大,出现害怕心理的同时,想着怎么才能跟智宵玩到一起,追随麾下被羽翼所庇护。

当然不是全部的男性都出现那种心理反应,有些人想要超越,个别人心里只是纯粹的忌惮与害怕,将智宵列在一生之敌的名单上。

“二位与我姐夫屡次一同上阵?果真如传闻一般,姐夫勇力无敌,统兵作战亦无敌手?”赵毋恤看似天真的问道。

遭到问话的人是魏驹与韩庚。

大家的年龄相差不是大,正是最为血气方刚与无知无畏的年纪,一般情况是容不得别人比自己强,得到更多关注的。

面对赵毋恤的问话,韩庚与魏驹表情各不相同。

魏驹脸颊肌肉变得僵硬,摆明了就是不服气,想要对智宵进行超越。

韩庚则是露出苦笑,说道:“诸侯已有传闻,宵乃是养叔(养由基)之后,天下第一猛士;历经‘邢’一役,宵率部以寡敌众歼灭五万齐军,亦觉可与伍员比肩。”

现在最出名的战将是伍员,他也就是伍子胥。员是名,子胥是字。

这位伍子胥就是一夜白头的那位,他为了复仇而去投奔吴国,率领吴军多次在对战楚军中获胜。

后世非常出名的孙武?他长期是作为伍子胥的副手,也是充当参谋的角色。

以谁是领导谁承担责任与享受胜利果实的规则,一切荣辱归于领导,副手与旁人得到的关注度必然要少,知名度上肯定没有领导那么高。

孙武之所以在后世比伍子胥有名,主要原因是孙武留下《兵书.十三篇》的着作,伍子胥根本没有着作传于后世。

关于伍子胥掘墓鞭尸的事情,最早见于先秦《吕氏春秋.首时篇》,文中说伍子胥“亲射王宫,鞭荆平之墓三百”。

“荆”就是楚国的别称,“平”为楚平王的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