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特纵使没有贪污,至少也有包庇之嫌。 如果不是林特、丁谓的包庇,李溥怎会从一介三司胥吏,一步一步转迁至团练使(从五品武官阶)?(注1) 当然,李溥理财有道,也是公认的。 不。 准确来说,李溥不是理财有道,而是敛财有道。 李溥赃私一案,有没有机会重启调查? 想了想,王曾觉得不太可能,但顺着这条线,也许会发现一些新的线索。 如果丁谓、林特等人也有参与交引售卖的生意,到时候只要挑起他们和太后亲族的矛盾,或许便能借此扳倒丁谓。 —————————— 注1:胥吏补官,也是入仕渠道之一,当然,胥吏补官的限制很严格,只有州、路及中央机构的胥吏才能转官。 另外,对于胥吏供职时间也有严格限制,供职十几二十年,才有机会进入‘补官序列’,且每次胥吏补官也有名额限制。 且胥吏补官,也是补武官阶,如果没有特殊际遇的话,几乎很难升迁。 像李溥这样的,已经是特例中的特例了。 注2:关于河北路增兵的事,未见具体记载,但续资治通鉴长编中有一条记载。 【丙戌,出内藏库银二十万两、钱三十万贯下诸路,又出钱三十万贯下三司。许商人‘入便’於河北,助给军费。】 这条记载的具体时间是农历3月17号。 入便,即便籴,也就是入中。 考虑到北宋的信息传播速度,以及政务处理速度,哪怕是使用急脚递的传讯方式,军粮不足,也该是二月发生的事。 而二月,恰好是真宗崩逝的时间,河北路又是对抗契丹的第一线,不可能突然缺军粮。 所以,大概率是有增兵的,史书不记载,应是出于避讳。 毕竟,澶渊之盟后,宋辽是兄弟之国。 既是兄弟之国,又怎能明目张胆的提防。 当然,这只是個人之见,出于剧情需要的推测。 至于,刘美参与交引铺的来源,史书也未记载,这里写,是因为刘美的女婿马季良,马季良家里是做茶叶生意的,且有参与贩售交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