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6章 赵匡胤都疑惑了:不是我大宋居然存在了三百年?!(1 / 4)

“这庆历新政是什么内容?”

赵匡胤显得有些激动的,望着韩成出声询问。

他之前,听了太多关于自己大宋的窝囊事儿。

这个时候,终于听到了一些不一样的,自然心情会变得不一样。

韩成没有卖什么关子,当下就给赵匡胤道:

“庆历新政总的概括起来,可以分为三个大的方面。

第一就是澄清吏,第二是治富国强兵,第三是厉行法治。”

听到韩成说出这话,赵匡胤心里顿时变得好处不少。

觉得这些人,确实抓到重点了。

制定的还挺不错。

但是,在感到不错的同时,又隐隐约约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劲。

但具体是什么不对劲,一时之间倒还没有想出来。

“其中,这澄清吏治总共包含五条。

一为明黜陟。

仁宗时,官员升迁采用“磨勘”制度。

只讲资历年限,不讲政绩。

导致官吏因循苟且,无所作为。

范仲淹对此提出新的考核政绩,破格提拔政绩卓著的官员,撤换有罪和不称职的官员。

并规定京朝官及郡县官吏,有人保举在三年任期届满即与磨勘升迁。

否则便要等到满五年之后,方行磨勘。

二就是抑侥幸。

宋初以来,恩荫制度造成官僚滥进的情况,越来越严重。

有任学士以上官职的,在二十年内通过恩荫,其兄弟子孙出任京官的就有二十人。

范仲淹对此提出限制中、上级官员的任子特权。

防止权贵子弟亲属垄断官位。

第三就是精贡举。

改革科举考试内容,把原来进士科只注重诗赋改为重策论,把明经科只要求死背儒家经书的词句,改为要求阐述经书的意义和道理。

令州县立学,士子必须在学校学习一定时间,方许应举。

这样,学生有真才实学,进士之法,便可以依其名而求其实了。

第四是择长官。

针对当时分布在州县两级官不称职者,十居八九的状况。

范仲淹觉得,官员的升迁要严格依照政绩。

建议加强对官吏的考察,奖励能员,罢免不才。

并主张由各级长官保荐下属。

第五是均公田。

重新规定官员,按等级给以一定数量的职田。

调配给缺乏职田的官员。

以责其廉节,防止贪赃枉法。

公田,即职田,是北宋地方官的定额收入之一。

但分配往往高低不均。

范仲淹建议朝廷均衡一下他们的职田收入。

没有发给职田的,按等级发给他们。

使他们有足够的收入养活自己。然后,便可以督责他们廉节为政。

对那些违法的人,也可予以惩办或撤职了。

富国强兵这方面,则主要分为三个大方向。

一是厚农桑。

范仲淹建议朝廷颁布诏令,加强农桑立法。

命令全国各路转运使,及其所管辖的乡县真正重农桑,奖农桑?

使农业的好坏,作为考察官吏、官吏黜陟的重要内容。

二是减徭役。

宋代的赋税与力役,基本上沿袭了唐末及五代的制度。

宋初虽作了一些调整,但赋税残酷、力役烦苛,赋税、徭役迫使贫苦农民纷纷破产。

也激起农民起义反抗。

对此,范仲淹主张合并户口希少的县邑,以减其地人民的傜役。

节用、节俭,裁减统治者的奢侈耗费。

做到均赋税、宽徭役,减轻百姓负担。

三是修武备。

在这件事情上,范仲淹主张恢复府兵制。

建议在京城附近地区,召募强壮男丁,充作京畿卫士。

用来辅助正规军。

这些卫士,每年大约用三个季度的时光务农。

一个季度的时间来联系战斗,寓兵于农。

实施这一制度,可以节省给养之费。

厉行法治主要分为两条,一是重命令。

针对朝廷过去颁布的法令“烦而无信”的弊病。

范仲淹提出朝廷今后颁行条令事先必须详议,删去繁冗。

审定成熟后再颁行天下。

一旦颁行,必须遵守,不得随意更改。

否则要受到惩处。

这样,朝廷的命令便不至于经常变更了。

二是推恩信。

宋代皇帝三年一郊祀,照例大赦天下、免除百姓多年积欠的赋税。

但多未彻底施行。

范仲淹要求取信于民,相关衙门若有人拖延或违反赦文施行。

要依法从重处置。

除此之外,必须向各路派遣使臣。

巡察那些应当施行的各种惠政是否施行。

这样,就不会发生阻隔皇恩的现象。

这些,大致上可以概括为庆历十条。”

听了韩成所说的这些话后,赵匡胤点了点头。

觉得这庆历变革倒还不错。

这庆历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