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贺还是头一次做到,这当然值得开心。 马车离开了闹市,从北门出了城,向着官田驶去。 刘贺拿出了一块饼,用匕首从中间剖开,又把切好了还散发着热气的猪头肉塞了进去。 接着,刘贺傻笑着看着手里的这个“杰作”,对禹无忧说道:“无忧啊,你给我记下来,夹着肉的饼叫做肉夹馍,以后每逢初一和十五,就让宫里的膳夫做肉夹馍给我吃,以此表示与民同乐之意,不仅我要吃,大家都要吃。” “唯。” 刘贺对着大汉的第一个肉夹馍啃了下去,一口就啃掉了小半个。 虽然面饼因为凉了有一些硬,猪头肉因为卤的时间长了有些齁咸,但是丰富的油脂和弹牙的胶质仍然让刘贺感到心满意足,这不比啃猪肉脯强多了。 看来,食材真的不重要,重要的是烹饪的方式。 刘贺吃了一个不够,就又吃了第二个…… 就在刘贺准备把最后一个肉夹馍也吃掉的时候,一直沉默的禹无忧开口说话了:“子曰,言而不信是为贼……” 刘贺愣住了,他也算是通读《论语》,似乎从没有读到过这一句。 “哪个子说的?”刘贺疑惑地问道。 “禹子。” 刘贺看了看目不斜视的禹无忧,又看了看手里的肉夹馍,瞬间就明白了,赶紧笑嘻嘻地把肉夹馍递到了禹无忧的面前,并用一种夸张的语气说道:“禹子请用!” 禹无忧接过来,吃了一口,慢慢咀嚼着,脸上仍然波澜不惊。 直到咽下去之后,他才慢条斯理地说道:“不错,与民同乐真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