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8章 吞齐编户齐民(2 / 2)

为了抑制大户对土地的兼并,淮国收取赋税是按照户籍和田产收取。

每一户当田地不超过两百亩的时候,税收是两成,若是超过两百亩,不足五百亩则是两成五,超过五百亩不足千亩就是三成,千亩以上征收四成,两千亩以上五成。

用这种税收制度,逼迫百姓、大户豪强分家。虽然有一些大户豪强,通过假分户的操作进行偷税,但是这种偷税只能存在一时,毕竟人都是贪婪的,用不了多久,假分户就变成了真分户。

淮国同样对南方的百越、蛮夷也推行编户齐民,只是其中的操作有些区别。也是通户籍制度,淮国征召士兵、劳役也方便了许多。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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