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菜端上来,“你刚刚干什么去了?” “去找钱。” 冯丽珍放心了。 秦凌枭那么厉害。 当初在赌场随便赌赌都能赚那么多,现在也一定可以。 如今他们虽然落魄,但是只要耐心的等着,日子一定会好起来的。 她将碗筷递给秦凌枭,“吃饭吧。” 冯丽珍甜蜜的吃着饭,秦凌枭却心怀鬼胎。 秦凌枭想找个工作,可是码头的力工人家都要身体强健的,就他一个残废,谁要啊? 迫于无奈,冯丽珍只能出去找工作 她会写字,字写得还不错,找到了一份勉强可以温饱的工作。 她只要一拿到钱,秦凌枭就会毫不犹豫的抢走。 她虽然心里委屈,但是想到男人是去忙事业去了,她也就不追究了。 直到那天。 她挺着五个月的大肚子,从书局回来,路过那个逼仄的小巷子。 秦凌枭就跪在地上,一边抽着自己的巴掌一边苦苦哀求着身边的男人赏赐他一点点烟土。 秦凌枭这段时间身形疯狂的消瘦,脸颊凹陷,骨头突出,瘦骨嶙峋,像一副骷髅。 哪还有半分当初潇洒风流帅气逼人的样子。 他哀求着男人:“大哥,再给一点点,就多一点点。” 刀疤男踹了他一脚,“一边去。” “大哥,求你了,我真的不能没有这玩意儿,没有他我会死的!” “烦死了。” 刀疤男扔了一小包东西给他。 秦凌枭大喜过望,一边磕头一边说:“谢谢,谢谢大哥。” 冯丽珍难以置信的看着眼前的画面。 秦凌枭就像一条狗,一条谁都可以踹两脚的狗。 他拖着半边残废的身体。 仿佛只要给他一点点药,让他干什么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