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电话给局里请了假,陪着王慕玉。 两个人躺在床上,白织灯恍如白昼。 王慕玉睡不着,两个人聊起了天。 王慕玉抱着林诺的腰身,紧紧的靠着她,“诺诺,我第一次遇到那种事的时候,本能的害怕,觉得自己脏,羞耻,不敢告诉别人。” 王慕玉说:“但是刚刚,我对禹英朗只有害怕,已经没有那种羞耻的感觉了。” 可能是麻木了吧。 林诺叹了一口气,轻轻的拍着王慕玉的肩膀。 就像原身。 时间长了,渐渐的就麻木了。 感觉好像也不是那么难以忍受。 就像被抓进黑煤矿里的人,时间长了,为了保护自己,大脑会自动忽略掉身体和精神的虐待,人类的感知逐渐开始对周围的一切变得迟钝,对一切都没多大的感觉。 然后欺骗自己,没什么,好像也还能活下去。 禹英朗并不是什么床上的绅士。 在禹英朗的认知里,不存在逼迫这种东西。 他觉得自己不过因势利导,让一些“无知”的女人清醒的认识到了自己的价值而已。 而他是高贵的买主。 既然是买主,那么床上也好,其他场合也好,买主的要求自然要百分百满足。 “诺诺,但是也许你是对的。” “什么?” 林诺愣了愣。 “也许,我真的就应该把这件事当作被狗咬了一口,当作被人砍掉了一只手。” 王慕玉眨了眨眼,“丢了一只手,会痛苦,会担忧对未来的工作生活造成很不好的影响。但是绝对不会觉得羞耻,觉得耻辱,觉得难堪。” “这不是你的问题。” “我知道,但是环境是错的,至少我自己应该尽量不要去受到那些人的影响。” 王慕玉抓着林诺的手微微收紧,“也许,我应该勇敢一点。” 但如果环境不好,勇敢带来的是伤害呢? 林诺想不出答案。 她穿越到原身身上,能在和禹英朗的对峙中暂时脱身。 究其根本是她掌握了先机,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清楚禹英朗的性格,提早做了很多准备。 但,如果这些她都不知道呢? 她面对原身一样的酒局,她可能会和原身一样,激烈的反抗。 她不会相信薛晓海。 但是禹英朗直接当场用强呢? 就像找人酒驾撞原身的哥哥一样,直接找人把她抓进酒店。 光是想想这样的结果都很无力。 事后,她应该会报警。 但,如果和原身一样,证据都被销毁了呢? 她可能会选择同归于尽的处理方式吧。 其实如果江阳辉没出现,她应该真的会选择暗戳戳的弄死禹英朗和薛晓海。 江阳辉的出现是意外。 就像一道黑暗中的光。 它打在了她走的那条小路的前面,虽然它不是墙,但是切实的阻止了她往前走。 林诺包着王慕玉睡,“不要想太多了,有时候不是我们的选择出了错,只是刚好遇到了。” 生活不是选择题,不是两个选项里选一个。 a不对,那就b。 b不对,肯定就是a。 事实上,根本没有标准答案。 禹英朗失去了王慕玉,开始疯狂物色身体健康,学历高,教养好,甚至可能有天赋的女孩子帮他代孕。 那可是他未来儿子的母亲。 当然不能差了。 像林诺那种,脑子有坑,过分天真单纯无知,举止粗鲁的玩玩还行,给他孩子当妈绝对不行。 像那些出身贫穷,死读书的也不行。 最好是中产阶级出生,家里有点小钱。 教师或者书香门第出生,从小受熏陶。 没有不良嗜好,读书成绩好,有很大的潜力能读到博士,博士后。 或者有钢琴天赋,画画天赋,运动天赋,经商天赋中的一个。 这样的年轻女孩子才是代孕最完美的选择。 是他的儿子,基因当然要选择最好的。 禹英朗一个一个的仔仔细细的挑选资料。 对。 长相还要漂亮。 他如此英俊,母亲长得太丑,影响了孩子的相貌,那不是有损他高贵的气度风华。 禹英朗有点疯魔的想要一个孩子。 一个足够证明他是个优秀男人的孩子。 终于,经过几天的挑选,禹英朗找到了这个对象。 虽然离他所要求的书香门第差了些,但是这个女孩子二十一岁,够青春活力也够健康,从小性格温柔,培养的也好,琴棋书画无一不通。 家里是做生意的,和英朗投资有密切的关系。 可以说英朗撤资,他们家就得破产。 琴棋书画无一不通,成绩优异,说明这个女孩子智商不错,不会让他的儿子先天性的输在起跑线上。 而且,他看过照片了。 这女孩长相虽然比不上林诺这种富贵牡丹花,也比不上王慕玉这种天然璞玉,但是胜在五官端正大气有气质。 从哪方面看基因都好。 为了确定不是照骗,禹英朗抽了个空专门坐着他的黑色迈巴赫去看了那女孩一眼。 高档酒店内,女孩蒋冷筠正和朋友谢依依吃饭。 两个女孩都是同样的花样年华,宛如两朵将开未开的并蒂莲。 谢依依比蒋冷筠大三岁,已经毕业了。 松子虾仁上桌,谢依依问:“你考虑好毕业了做什么工作了吗?” “我不打算毕业了。” 蒋冷筠摇头,“我打算考研,读硕士,我爸妈也说了,只要我喜欢读,哪怕读一辈子,他们都养我一辈子。” “真好。” 谢依依羡慕的说道:“家庭好,就是好。我就不一样了,毕业后就赶紧工作了,现在还在攒钱买房,操劳命啊。” “对了,我听雨雨说公司里有人追你?” “追个屁,上次公司年会,我不是借了你的香奈儿背吗?”谢依依翻了个白眼,“那男的认出来了,以为我是什么白富美,天天到我们这一层无事献殷勤,后来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