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滩时租的那个合院有点不够用,而且之前在东北,大家伙都习惯了宽敞的住宅,冷不丁换回小屋子都不太适应。
现在好了,一人一个欧式田园风卧室,有电灯,不用上旱厕,前后园也大,传文和传武的孩子就喜欢在园里撒欢,从早到晚,孩子们的尖叫声不绝于耳。
朱传仁还养了两条狗,一条黑背叫招财,一条萨摩耶叫进宝,主打的就是个为钱而活。
自打搬进了朱公馆,朱家人出门都抬头挺胸,一个个洋气十足。
之前闹着不想走的朱传文,现在小西装穿上了,在家吃个早饭也得打上蝴蝶结,吃豆腐脑都得用刀叉切两下再端起碗来喝。
鲜儿和秀儿也都换上了洋装,偶尔也会穿上显身段的旗袍高跟,反正家里有自己的裁缝,手艺一流。
红头巾不喜欢旗袍,别看她曾经干过些不足为外人道的事情,但骨子里相当保守,觉得旗袍太露骨了,鲜儿有一件纯白色的旗袍,侧面都开到大腿根儿了。
馨儿是最喜欢旗袍的,
不愧是做过魁的姑娘,穿上旗袍以后,一身的女人味儿,走到哪都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不过这姑娘也懂事,从来不自己出门晃悠,知道外面危险,也知道自己的魅力,不想出去给朱传仁惹麻烦,反正家里地方够大,待多久都不觉得腻。
比起年轻人,朱开山和魏春芳老两口的变化不大,虽然也给他们做了新潮的衣服,可俩人从来不穿,在家里永远是一副时刻准备下地干活儿的架势,谁劝也不听。
俩人也不出去社交,更没什么朋友,要不是朱传仁死命拦着,非得把前后园的土给翻过来种菜不可!
这天,朱传仁在书房里迎来一位客人,金发碧眼,一头打卷的金发看起来十分优雅,他一身灰色西装,手拄文明杖,嘴唇上放蓄着两撇细长胡须,看起来有点像大侦探福尔摩斯。
他叫马蒂斯康德,法租界公董局董事成员之一,当然,他不是最高的执行董事,如果按照权力排位,他只能在公董局所有董事中排
看似权力范围不广,却控制着公董局最有分量的两个部门。
最关键的是,他本身身份不俗,身上背着贵族身份,祖上出过一位伯爵,但因为高卢君主制垮台,人丁不够兴旺,家族实力衰减严重。
如果按照贵族的规矩,到他这一代,爵位应该降到男爵,再怎么也是个爵位,可惜,贵族在法国已经成了稀有物品。
这也是为什么他一个贵族后代,不远万里跑到华夏捞钱,不是,来到华夏拼搏的原因。
公董局的执行董事,也就是总董能给他两个实权部门,已经是给他贵族身份最大的尊敬了。
但康德这个人野心不小,一面想要恢复家族荣光,一面又想多捞点钱,为自己的家族多争取些资源。
这也是为什么他明明只有40岁,看起来却跟50岁一样,用脑过度啊!
虽然两人真正结识是在1913年,至今也不过3个年头。
可再往前追溯,早在康德还是警务处副处长的时候,二人便已神交,他之所以能在短短五六个年头,从副处长跃升到公董局董事,离不开朱传仁在金钱上的大力支持。
二人在朱公馆的书房里相对而坐,一身黑色西装的老谭站在朱传仁身后,姿态十分恭敬。
“朱,你的府邸非常美丽,我很羡慕!”
康德嘬了口雪茄,毫不掩饰的说。
他那一口带着波尔多河谷味道的中文,听起来那叫一个牙碜。
不过无所谓了,能听懂就行。
让高卢人说英语,比让棒国人不吃泡菜难度还大。
朱传仁右手抬起,比了个yeah,老谭立马将烤好的雪茄放到他两指中间,配合的相当默契,一屋子的b都让他装完了。
“康德男爵,只要你想,这个愿望很快就能实现。”
现年28岁的朱传仁,看起来非常成熟,一言一行透着大家之风。
一想到眼前这个年轻人,早在五六年前便开始布局自己在魔都的一切,康德就觉得这个年轻人,以后绝对不可限量。
“不!太贵了,我不吃不喝也得好多年才能买得起,地脚、方形、建筑风格,都远远不及你这一套。”
朱传仁一手雪茄,一手紫砂壶,主打的就是个中西合璧。
嘬了口茶,轻声道:
“康德男爵,你什么时候能将工程处拿到手?”
“该
死,朱,你知道,分管工程处的维克多,那就是一条贪婪的鳄鱼!
工程处这么大油水的地方,他不可能放手的。
而且你要明白,他手里就只剩下这一个部门了,之前我从他手中挖来卫生处已经让他很不满了,总董大人为了平衡董事会议,不可能把工程处交给我!”
康德郁闷坏了,他这是发牢骚吗?不!他是在告诉朱传仁,维克多不死,你我二人都别想赚钱。
朱传仁莞尔笑道:
“我亲爱的男爵阁下,你是一名贵族,怎么能让一个从底层爬起来的穷酸给治住了呢?该用手段的时候,请一定不要吝啬。”
康德一脸苦相:
“该死,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