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枪到手(二合一,求追读)(1 / 3)

听到三哥的问题,朱传杰陷入沉思,好半晌以后,苦笑道:

“我想不到别的办法,被别人欺负了,只有打回去。”

传仁欣慰的笑了笑:

“没错,一味的忍让换不来和平,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

传杰嘀咕着这句伟人说的话,不由眼前一亮:

“三哥,这话说的真好。”

“呵呵,行了,快回屋歇着吧,明儿一早我跟你去找夏掌柜。”

“诶!那我去了三哥。”

目送老四进屋,朱传仁溜达着来到院子前的溪水畔,天儿暖了,山上的积雪融化,汇流出一条条潺潺溪流,给这个季节平添一抹诗意。

找了块大石头坐下,望着溪水发呆,不多时,身后传来脚步声,脚步很轻,不是故意的,那就只有一个人。

“鲜儿?”

对方脚步明显一顿,随后加快走过来,爬上石头坐下:

“你咋知道是俺?”

朱传仁点了点自己的太阳穴:

“分析!”

“去你的,三儿,我发现你和小时候不一样了,一天神叨叨的,俺都快跟不上你的想法了。”

扭头瞥了眼身着小花袄的谭鲜儿,她竖着麻花辫,典型的村花打扮,传仁笑了笑说:

“你不适合麻花辫,赶明儿把头发盘起来吧,更适合你。”

“你懂什么,盘头得是嫁出去的妇女才行,俺还是黄花大闺女呢。”

被鲜儿怼了一句,朱传仁也不恼,笑呵呵的调侃道:

“我那个大哥也是老实,换个人,恐怕早把你拿下了。”

“去!说什么呢,俺是你姐,未来的嫂子。”

“行了,不逗你了,找我有事?”

“嗯,就是,我想问问你,金场好玩吗?”

好玩吗?

这个问题可不好回答,朱传仁认真想了下:

“如果没有把头、没有掌柜的,应该还是挺好玩的,但那是個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没人觉得好玩。”

鲜儿茫然的看着远方:

“俺也不知道怎么了,自打听了伱和大叔在金场的故事,俺这心就定不下来了,总想出去看看,见识更多的世界。”

朱传仁怔住,不禁道:

“那你不嫁我大哥了?”

“嫁啊,俺就是觉得吧,人这一辈子不能总守着炕头,还有院子里这点活儿,总有腻歪的时候,如果有机会,俺也想出去看看。”

随即,她自己叹了口气:

“俺知道这不可能,就是随便说说,你别当真。”

“呵呵,你这话跟别人讲不合适,跟我讲没所谓。”

“为啥?”鲜儿眨巴着大眼睛,一丝不苟的看着他。

“因为我不在乎啊,追求自己的想法是你的权力,没有任何人能够干涉,但与此同时,如果因此而遭受了折磨和苦难,那也是你活该受着,别怨任何人!”朱传仁意味深长的说道。

“俺听不懂,但感觉你说的很在理。”鲜儿似懂非懂的说。

“呵呵,不说这个,今晚吃什么?”

这话题转的太快,令人猝不及防,鲜儿愣了好一会儿才道:

“娘把年前熏的腊肉拿下来了,传武在山上挖了笋,一起炒炒下面条吃。”

朱传仁感觉口水要流出来了,站起来拍拍屁股:

“走,回家吃饭。”

翌日清晨,传仁和传杰起了个大早,就是想赶上村里去镇上的马车,跟着一起走还能省点力气。

一路晃晃悠悠,清晨暖阳晒在身上,和煦的春风拂动发梢,马夫吟唱着靠山小调,感觉世界无比美好。

但一进入元宝镇,立马被喧闹声包围,朱传仁的心境立马被破坏个七七八八,多少有点郁闷。

进了镇子,二人便跳下马车,跟马夫道别,径直朝春和盛走去。

跟他们一道的,还有从其他村子赶来的村民,他们或扛或拉,带着各种山货来到镇上换钱。

春和盛所在的位置,相当于后世城市里的CBD,集结着元宝镇的各大商号,想要卖货,来这边准没错。

顺着人流走了大概十来分钟,终于看到春和盛的招牌,店门口的马车络绎不绝。

卸货的力巴进进出出,跟其他货栈一对比,春和盛的生意俨然是另一个维度的,由此可见夏元璋此人的经商本事。

由传杰带领进入大门,夏元璋没在,传杰问了一圈回来说:

“三哥,你坐那稍等,我去后院叫掌柜的。”

“好,不急!”

朱传仁自顾自坐下,就见一个小丫头凑到他跟前:

“三哥?”

他微微一愣,露出笑脸:

“玉书啊,你怎么起这么早?”

夏玉书嘻嘻笑道:

“我得起来做功课,先生昨天教了新学问。”

“原来如此,玉书真聪明,长大了,指不定能成为女学究。”

夏玉书款款施礼:

“那就借三哥吉言啦~”

话音未落,夏元璋的笑声朗朗传来:

“哈哈,传仁呐,我这丫头古灵精怪,让你见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