纱夏的死,像是一把锋利的匕首一般,深深地扎进所有别克郡村民的心脏,也毫不留情地刺破沃兹平静安稳的日常生活。 根据法医的鉴定,纱夏是被虐待至死的。 头部,有被钝器狠狠砸过的痕迹,而且足足有十五下之多,凶手下手的力度控制得刚刚好,纱夏并没有脑浆迸裂,甚至整颗头颅都是完整的,可见这个凶手在“狠”的同时,又留了这个可怜的女孩一个全尸,但是在警方看来,凶手更有可能是不想破坏自己战利品的完整性;纱夏的十根手指头都被砍掉了,不知凶手是为了单纯的虐杀快感,还是为了抹掉指纹增加警察判断死者身份的难度,可是如果是第二种原因,凶手又保留了死者的牙齿,警察照样可以通过牙齿判别死者身份,所以第一种原因可能性更大,这样想来,这个凶手的残忍程度更加令人发指;除开手指被砍掉,纱夏的脚指头也被砍掉了几根,残存的部分都被插进了锋利的小木棍;最让人心底生寒的还要属纱夏的面部,她的两只眼睛被剜掉,鼻子被割掉,两片厚厚的嘴唇,被缝在了一起——这简直不是人才能干得出来的暴行,这是恶魔! 纱夏尸体的细节警方并没有报导出来,是纱夏的母亲因为太过悲伤,太过愤怒,竟主动向邻居村民们吐露这些细节出来。这个病急乱投医的女人,以为通过把恶徒暴行传播出去,能够激起村民强烈的正义之心,一同来搜寻凶手,还她女儿一个公道,但是她低估了人类对于恐惧的敬畏之心,对于自保的强烈渴望,越是清楚凶手的残忍,村民越不敢主动出击把ta找出来。 如果警方找到凶手将ta公之于众,那么村民定会蜂拥而上恨不得将ta当场处死,但是如果是叫他们自己去找出来谁是凶手,那么大家就会迟疑,进而拒绝。毕竟,没人想和恶魔打交道,在没有头绪的时候贸然行动,如果被凶手注意到,无妄之灾降临到自己头上,那,岂不是得不偿失? 我和赛德尔一家只是普通邻居,没必要为她做到这种份上,虽然,她确实死得很可怜,但是…… 就这样想着,别克郡村民们都没有做出任何行动。 除了一个人例外。 罗斯·辛克莱,公平正义的代言人,他不想就这样放任凶手逍遥法外,大人们不管不顾高高挂起的态度让他不齿,警察们拖泥带水的侦查状态让他不满,他决定自己去找寻凶手,还根本没有任何交集,甚至都没有见过面的纱夏一个公道。 戴警牌的警察查案都困难,更别说罗斯这个不足十岁的小孩,仅凭在侦探小说里读过的破案法则,他根本发现不了任何事,而且他只是一个小孩,去纱夏所在的村子里也没办法同任何大人打听线索。但是罗斯很快就发现他这个身份的好处了——他是孩子,大人们都不会给他提供线索,那他就去问孩子好了,从他们口中获取有用的信息。 虽然纱夏的尸体是在沃兹被发现的,但是这并不能说明凶手就是沃兹的人,别克郡下面的几个村子都是紧紧挨着的,凶手在别的地方杀了人,再把尸体埋在沃兹的森林里,这种事很有可能。 但是罗斯通过和纱夏所在村庄的小伙伴交谈后,决定把凶手锁定在沃兹。 在纱夏失踪的那天,有一个小孩子曾看到她独自一人进到村子通往沃兹的那片森林,然后就再也没有出来过了。罗斯问他为何不把这条消息告知警察,小孩子很委屈,说警察根本就不会相信他们说的话,而且他父母也反复给他强调过,不可以把这件事告诉警察,以免让凶手注意到他们家。 “那你怎么就愿意告诉我呢?”罗斯问他。 “因为给你说了也没用啊,你又不可能把凶手找出来。”小朋友天真烂漫地回答罗斯。 确实,在罗斯自己心中,他也认定自己是找不出来这个凶手的,他妈妈也曾告诉过他,不要再去管这件事,就当没发生过。可是罗斯心里就是不服气,他憋着一股劲儿,想要把这个罪恶的凶手揪出来,这样自己就能通过这件事出名,再次成为“正义”的代言人。 小朋友的证词并不是罗斯认定杀害纱夏的凶手就是沃兹人的主要原因,决定性的一点,是纱夏失踪的时间。 那天,正好就是别克郡一年一度的地母节。 因为当地经济主要来源于农业的原因,居民对于大地非常敬重和崇拜,所以他们在每年的盛夏到来前会选定一天作为地母节,用来感恩大地,同时祈求在秋天能够获得大丰收。在地母节,所有的居民都会拿出自家最好的饭菜,齐聚在郡主指定的地点,欢歌笑语,共享美食,饮酒作乐,孩子们都不上课,也会跟着大人一起来参加这个节日,大人们也会暂时撇开农活,用美酒和歌声来度过这一天。 但是就是这样一个欢歌笑语幸福美满的日子,纱夏却失踪了,一连四个多月,直到最后尸体被发现,大家才知道,她被残忍虐杀了。 今年地母节指定地点在尼茨,一个距离沃兹走路需要两个小时的村落,村里经济条件没那么好,只有马车可以代步,但是在地母节那天,所有的马车都会出动来接送村子里的老弱妇孺去聚集地,原本村子里就没多少辆马车,再在需要马车的情况下,那根本就不会有人有机会乘坐马车去做私事儿,也就是说,在那一天,任何人想要做一些和聚会无关的事情,交通只能靠自己的双腿。 大人都尚且需要徒步两个小时的距离,纱夏一个八岁的女孩肯定需要更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