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虞风(1 / 2)

食仙主 鹦鹉咬舌 1121 字 26天前

第6章 虞风

「这狗娘养的是故意的!」冯志阴着脸,「呸」在地上一口痰。

每个人都清晰地意识到了这一点。

凶手可以一掌重伤林霖,自然也可以随手杀掉他,但他却故意让濒死的父亲绝望地看着女儿被残忍吞食,再把他留给这头恶兽。

裴液蹲下仔细去看,这兽留下的痕迹堪称吝啬,就连最清晰的走向林霖的这条也十分隐约,幸亏凌晨雨势减弱,不然恐怕连这也留不下。

爪印比自己的脚掌稍大,掌形略似三角,延伸出四根指爪,三根在前,一根在后。而且不知道怎麽回事,裴液总觉得这几个爪印的形状不太一致,仿佛是在变化一样。顺着看过去,好像……是在越来越大?

常致远偏头问道:「它离开的方向呢?」

「这是最奇怪的,我们找不到它来去的痕迹。」

「什麽意思?」常致远皱紧了眉。

「那些凶犯的脚印一直延伸到河里,应该是坐船跑了,河流说白了就出城进城两个方向,咱们完全可以追查。但这畜生却没留下任何爪印,像是行完凶后就凭空消失……或者,根本没离开这里。」

最后半句令两人俱是一悚,但环顾四周,天光大亮,公差扰攘,没有任何伺机而动的东西。

冯志抬手指到:「你瞧,南面就是县城,西面是大片的河滩,东面和北面都是土路丶田地。大雨过后,全是泥地。但爪印却只在这里出现,我实在想不明白这畜生去了哪里?」

裴液忽然道:「若它是飞的呢?」

冯志一愣,摸了下络腮胡子道:「也不对!昨天雨下得大,怕泡坏了庄稼,今天一早很多百姓就去田里泄水了。那时候天也算亮了,若有东西从田野上飞起,不会有人看不到的。」

几人思索了一会没有头绪,便先放下此节,裴液蹲下来回翻看了几遍那唯一一件长寝衣,皱起眉毛道:「两位大人,有些不太对。」

「哪里不对?」

裴液指到:「另外三人只穿了亵衣,兽爪能轻易将衣物撕落在地,所以『人完全消失,衣物完全剩下』这件事并不显得异常。但这位亡者穿的是长衣长裤,怎麽也这副样貌?」

冯志瞳孔微缩,明白了裴液的意思:怪物吃人不会像人吃橘子一般,把皮剥得乾乾净净才下嘴,一个连皮带骨生吞的怪物,会把衣物完完整整的留下?这件寝衣又是如何只留血迹不沾一点儿碎肉骨屑?

一个汗毛直竖的画面出现在他脑海里:受害者整个人化作一摊膏液,被那不知形貌的兽类像蜜蜂食露一样吸食乾净。

这想像太过毛骨悚然,冯志稍微扭了下庞大的身子,没有张嘴。

这时一阵马蹄声停在林外,几人看去,沈闫平正翻身下马,快步走了过来,手里提着一本书。

「诸位,我找到那似曾相识的感觉了。」这位常检脸色有些微白,声音温润,还没走过来就先声道,「那标记确实是受害的先兆。」

常致远道:「何以为证?」

沈闫平喘了口气,缓声诵道:「灵有所好,文之我颠,契龟曰祥,三日升仙。」

常致远眼睛一眯:「《虞风·灵有所好》。」

冯志捋胡子的动作也顿时暂停,眼睛发直地看向空处。

只有裴液有些茫然地环视一周:「敢问几位大人,这是什麽意思?」

常致远温声道:「传说是上古虞朝流传下来的一首诗歌,是说神灵喜欢谁,就会在他的额头画上一个印记,占卜说这是好事,被选中的人三天之内便可成仙。」

裴液下意识伸手抚上自己的额头。

神灵?一位从六千年前的虞朝存在到现今的神灵?

「嘿嘿……」冯志咬牙冷笑,「这『喜欢』的代价可真是惨烈。」

沈闫平低声道:「长辈对幼童是喜欢,虎狼对幼童也是『喜欢』。」

常致远蹙眉思索了一会,转头对另外两人道:「说到这个我也想起来了,我记得汉时有位姓杜的方士为此诗做过小注,好像记载了一项仪式。后来晋人胡烨疑其半真半假,编纂时便归入志异一类。」

冯志摇摇头,表示没有印象。

沈闫平却举书道:「不错!就是这本杜无真的《三朝诗笺》,他说那仪式是祭神所用,三日间分别取一丶四丶七共十二人之性命血肉,以飨神灵。」

眉头一低:「不过暂时也只有这些了,我翻出了所有杜无真的着书,其馀的还在查阅中。」

冯志恍然:「不错!昨日一人,这次这些凶犯的目标本是四人,但这小子那边自救成功,对方便临时去捉林珏凑数,却因此惊动了林霖。」

「这却有一个问题。当时裴小兄弟已经出了北门,这凶犯为什麽不来抓他,而是去更远的林大人家呢?」

裴液抬起头来,这也是他一直在思索的问题。

自己只是杀了两个『绑匪』,他们既然一开始能找到自己,为何不继续派更厉害的人来捉自己呢?

「也许,这小子醒来之后,便不是那『神灵』的目标了?」

几人看着裴液额头仍在熠熠生辉的火符,又不约而同地放弃了这个猜测。

沈闫平思忖道:「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