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即可。要是有两位同审官,那就是大案要案,要杀头的那种。」
嘶——!
杀头!
前院响起了一片倒吸凉气的声音。
好刺激!
好喜欢啊!
懂行的人继续解说着:「看到主案桌下方,摆着两张小一点的桌案了吗?」
「看到了。什麽人坐在那里?」
「是给书记官坐的。」
「什麽书记官?」
「就是记录审案过程,转递和记录双方证据和陈词的。」
「不是师爷吗?」
「现在没有师爷了,新叫法,叫书记官。你们再看公堂左边,有一长排桌案,看到了吗?」
「看到了,那是谁坐的?」
「那是检法官老爷坐的。也叫公诉人。要是其它的案子,也叫原告。」
「搞得这麽复杂。那公堂右边那排桌案,坐的是谁?」
「一般的案子,坐的是被告。今天是什麽刑事案,吃大官司的案子,被告,也就是案犯是跪在堂前的,右边应该是列席位。」
「列席位?」
「就是其它衙门来旁观的老爷们坐的。就是今天不知会来哪些老爷。」
咚咚,堂鼓又敲响了。
前院前廊为之一静,两厢的门口呼啦啦钻出来一群官吏。
有穿着绯袍,有穿青袍的,也有穿绿袍的,足足二十来位,像是商量好的,很快就坐到各自的座位上。
一身绯袍的袁咸安在「明镜高悬」匾额下的主桌案后坐下,一拍惊堂木,众人忍不住发出哗的一声。
终于开始审案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