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光着膀子胸口还长着浓密的胸毛,看向王萎恒后他忍不住咽了咽口水,然后看向林涵问道。
「老板,我听说你们这里100美刀就能玩三个小时,真的假的?」
「不错,三个小时包你满意。」
林涵点了点头指向王萎恒道:「你们最喜欢这款了对不对?」
「对对对。」
老墨乐得呲着个大牙,对着王萎恒挑了挑眉头一脸促狭。
价格是有一些贵。
但是老墨们都有一个习惯那就叫及时行乐,譬如攒下一笔钱就马上辞职去潇洒,花完了再回来继续洗盘子。
某种意义上而言,也称得上三和老哥了。
王萎恒尿都快吓出来了,连忙哀求道:「林哥,这个真的不行,我顶不住的。」
林涵一脸不耐烦刚要回绝,放在桌上的手机却响了起来。
他接通电话后聊了几句便挂断电话,看向王萎恒道:「你是不是不想做?」
王萎恒使劲点头,看向老墨的眼神充满了恐惧。
「那行,给你换个工作。」
林涵看向一旁的小弟吩咐道:「送他去医院那边。」
「医院?去医院干什麽?」
王萎恒有些懵。
「试药。」
「……」
……
因为桃瑞斯去欧洲旅游的原因。
别墅里久违的安静了下来,唐达西也乐得清静。
有女人陪,好。
没女人陪也无所谓,他一个人乐得清静,甚至真要说起来,他对女人的感情投入可能还不如一只猫。
唐达西从来都相信爱是反覆无常的,与人产生依恋关系是一项极度危险的投资,何况他也不允许自己有弱点。
摸着躺在沙发上的奥斯卡,唐达西故意用手压住这家伙的脖子,然后尖着嗓子恶趣味喊道:「哦买噶,我不能哈气!」
猫只是对这个无聊的家伙投去鄙视的眼神,仿佛在说孩子们这并不好笑。
「我倒是觉得挺好笑。」
唐达西自娱自乐完了放过这家伙回到书房开始写起小作文。
「那是六年前的秋天,我终于坐上飞机来到心心念念的华夏,来领略这座文明古国的美好风景。」
「在这里,我品尝到了许多美食,见过了许多美景,一切的一切都令我的灵魂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满足。」
「但最令我疑惑的是,华夏大城市的街头并不像我所居住的纽约,到处都是流浪汉。」
「直到有一天傍晚我吃完饭坐在公园长椅上休息时,发现一位长头发的乞丐正在朝我艰难爬行过来。」
「我的上帝,我无法对一位这样的残障乞丐视而不见,但我唯一能提供的帮助就是拿出钱来帮助他,只是他却拒绝了我递过来的钱,而是指了指我脚边的空矿泉水瓶。」
「我身旁的华夏好友告诉我,对方问我矿泉水瓶子还要不要,如果不要的话他想拿走。」
「这一刻我才明白,对方原来是一名拾荒者,哪怕他是残障人士,他也不愿意靠乞讨为生,而是选择自食其力靠自己活下去。」
「深受感动的我将瓶子递给他,对方对我露出一个真挚友善的笑容后便去公园其他地方继续拾荒,我看向华夏朋友问为什麽华夏政府没有帮助他。」
「我的朋友却摇了摇头告诉我,并不是没有帮助他,而是这位拾荒者太伟大了,他靠着自己的双手拾荒赚钱后不但没有用来改善自己的生活,反而不断在回馈社会。」
「作为一位收入微薄的拾荒者,他过着艰苦的生活,却向那些山区留守儿童们捐赠了上百万华夏币,理由是他曾经接受过别人的帮助,现在想将爱回馈给社会。」
「听到朋友的话,我对这位拾荒者钦佩万分,如果残疾是上天给予他的命运,那麽他对命运的反抗从未停止过,哪怕无法站立起来,他却依旧凌驾于命运之上!」
「这让我不禁开始反思,在华夏,连一个残障人士都知道自食其力甚至还倾力回馈社会。」
「可是在米国呢?米国的人口不及华夏的一半,流浪汉却比华夏要多太多,他们很多人身体非常健康,却根本不愿意劳动,只是胡乱挥霍着社会资源,混吃等死浪费着宝贵的时间。」
「甚至别说懂得感恩,这些家伙已经极为无耻,我的妻子在感恩节为他们送去食物,他们却厚颜无耻问我的妻子,能不能陪他们一晚上!」
「这到底是怎麽了,为什麽同样是乞丐,在两个国度展现出来的却完全不一样,我不禁要问……」
熟练的一篇小作文写完,唐达西抓着跑到旁边玩的奥斯卡撸了一会儿,然后刷新了一下评论区。
那些喜欢看精华小作文的老哥们已经闻着味儿过来了。
「厚礼蟹,谁告诉我一百多万华夏币等于多少美刀?」(IP米国)
「就当是二十万美刀吧,一名拾荒者能捐出这麽多钱吗?真是难以置信。」(IP米国)
「感觉像是骗人的,我一年收入加起来都不到十万美刀,哪怕我有一千万,我也不可能捐出二十万美刀的!」(IP米国)
「知道为什麽你不可能这麽做吗?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