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赋又名丁赋,是按成年人数量征收的人头税。
当时规定百姓年龄十五岁以上,至五十六岁以下都要缴纳算赋,每人每年一百二十钱。
口赋在东汉则是对七岁至十四岁的儿童征收的人头税,每人每年二十钱。
成年人的人头税也就算了,人家至少能自己上工养活自己,自食其力,虽然一样缺德,但至少勉强还能说道说道。
那口赋就是完完全全的大缺大德的恶政了。
七岁的孩子根本不能生产,还要每年交钱,等于活着都要付钱,富裕人家还好说,穷苦人家怎么负担得起?
于是要么逼着年幼的孩子七岁开始就下田地劳作来补贴家用,要么就干脆不结婚、不生孩子,这样家庭负担才能减轻,才不至于破产。
可是统治者哪来的良心呢?
一看底下人为了不破产不生孩子了,就开始立法威逼利诱必须要结婚、生孩子。
汉制,对年满十五岁到三十岁之间的女性不嫁者,分作五等,有五算的税收惩戒,每上升一等,即加征一算的未婚税,到三十岁还不结婚时,即每年加征五算,也就是必须缴纳六百钱。
你以为你逃得掉?
只要活在刘家天子的统治之下,只要你在官府的户籍编策之中,你就无路可逃。
如此,官府成功逼迫民间进行大规模的婚姻嫁娶,尤其是有女儿的家庭,为了躲避算赋而绞尽脑汁把女儿出嫁。
且时人缺少生育相关的知识,生孩子属于难以避免的事情,就算主观上不想生,客观上也无法规避。
如果说算赋还能算是稍微有点道理的话,那么口赋就是真的丧尽天良了。
为了对外征伐,又缺钱,汉武帝做了很多开先河的事情,有好的一面,也有极端恶劣的一面,其中最臭名昭著的,当属口赋。
口赋在汉武帝之前是没有的,他为了对外征伐,就想方设法设置各种重税给民众,用以盘剥财富。
他的口赋从孩子三岁开始算起,孩子满三岁就要开始向国家缴纳口赋,一直交到十五岁,然后就开始缴纳算赋。
老百姓重税加身,活不下去,无可奈何,又没有充足的生育知识和产品,只好生了孩子便将其溺毙,生而不养,这样就没有负担了。
最后,还是有官员实在看不下去,上书建议朝廷变更政策,等孩子年满七岁之后,再征口赋。
时值汉匈战争末期,一场迁延日久的战争打到国家处于崩溃边缘,刘彻眼见民怨沸腾到了临界点,不得不退让,于是口赋最后是确定在七岁了。
但是从此以后,天下万民的脑袋上又多了一层盘剥。
这层盘剥起于战争,打着战争旗号,然而战争结束之后,却再也没有拿掉。
于是自汉武帝以后,民间溺婴之风渐渐兴盛,历朝历代不曾断绝。
…
时值东汉末年,到刘备生活的此时此刻,很多地方溺婴成风,不管男婴女婴,只要家里养不起,一律溺毙。
有些良心未泯的地方官员实在看不下去,于是请求民众不要溺婴,婴孩的口赋,官员本人代替缴纳,以此使婴孩存活。
但是这样良心未泯的官员实在是太少了,一千个里面也未必有一个,有些有心,却没有那个钱。
每年,在这片土地上,又有多少孩子刚刚出生就会被父母忍痛杀死呢?
一念至此,刘备便认为刘彻就算是被人掘了坟墓开了棺木,顺便把他的血脉斩尽杀绝用以谢罪,也绝不过分。
他本人的雄才大略,汉帝国的军功强盛,是存在的。
但是自他以后两千年的岁月里,一直到人丁税彻底废除为止,赤县大地遍地婴孩的尸体,也是存在的。
始作俑者,其无后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