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绝症,治不好(1 / 2)

单怀逸没认出蒋雨薇,不过蒋雨薇,却在第一时间,认出了单怀逸和沈书月。  实在是他们两人,当初给蒋雨薇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她万万没想到,她新交男朋友口中的铁哥们,她从小就十分崇拜的作家,竟然是那个会在大半夜,戏弄她这个悲催社畜的……  出于对男朋友的尊重,蒋雨薇还是没能在心中,狠狠的大骂单怀逸。  但是却难免有些不快。  因此,在最初的道歉之后,蒋雨薇的态度,一直有些冰冷。  这就直接导致了,一直到服务员,将菜全都上来之后,依然还有些冷场。  “哈哈哈,雨薇,我之前都没跟你提过,其实我好兄弟他们,跟咱们一样,也是相亲认识的。”  高琰之干笑一声,努力的想要打破这有些压抑的气氛。  在他的认知中,蒋雨薇虽然有些内向,但是毕竟是记者,沟通能力还是很强的。  所以他有些想不通,对方今天为什么会突然这么沉默。  “……”  “……”  没人接话,好尴尬。  高琰之开始不住的给单怀逸使眼色。  哥,你倒是说句话啊!  “啊?对对对,我跟书月也是相亲认识的,算算时间,应该也就比你们早认识一周。”  见到高琰之求助的眼神,单怀逸只好顺着对方的话往下说。  偷偷回了单怀逸一个感激的眼神,高琰之开始继续尬聊。  “哈哈哈,雨薇你一定想不到,他们第一天相亲认识,第二天就领证结婚了,当时我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简直都惊呆了。”  “???”  正在思考着自己的态度是不是有点儿过分的蒋雨薇,闻言顿时惊呆了。  两只眼睛瞪得像铜铃。  “你们,你们竟然真的是认识一天,就,就结婚了!”  身为记者,蒋雨薇还是第一次感觉到自己的舌头有些打结。  这怎么可能是真的?  如果这句话是单怀逸说的,她一定不会相信。  但是从高琰之的嘴里说出来,她还是愿意相信的。  可,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之前,她岂不是一直误会了对方?  那天晚上,单怀逸和沈书月的回答,一条条的从她的脑海中蹦出来,让她忍不住站了起来。  蒋雨薇的惊人反差,把众人全都看懵了。  这女人不是很高冷的吗?  怎么一听到他结婚了,反应竟然这么大?  带着疑惑,单怀逸再次仔细看向蒋雨薇,然后忽然露出惊讶之色。  “你,你是那天晚上那个记者?”  “啊?你们认识?”  高琰之也开始傻眼。  “谈不上认识,就是上个星期,我们接受过她的采访。”  “对不起,我之前误会你们了,那天你们一会儿说夫妻,一会儿说情侣,还说相识一天就可以结婚,我还以为你们是在戏弄我。”  蒋雨薇忽然认真的道歉。  “哈哈,你这么一说,我们那天的回答,还真有些不靠谱,要是我的话,恐怕也会跟你一样想。”  误会解开了之后,气氛一下子就变得融洽很多。  蒋雨薇也一改先前高冷的态度,不断的向单怀逸问着各种问题。  竟然有了一种小迷妹的感觉。  什么情况啊!  单怀逸的目光在高琰之和蒋雨薇的身上来回扫过,忽然发觉事情好像跟他想的有些不太一样!  “别听高琰之瞎吹牛,我哪算得上什么作家啊!不过是坐在家里写两个文案,赚点生活费维持生计,好的时候一个月也就那么三四千块钱。”  单怀逸觉得,他还是有必要澄清一下的。  他跟作家,真的不沾边,这样碰瓷的话,实在是太不好了。  “散文作家?哥你实在是太谦虚了,作家可是我最敬佩的职业,坐在家里动动手就能够赚钱,简直比我们这种社畜好太多了。  每天累死累活的工作,处处遭人冷眼,最后还赚不到几个钱。”  被蒋雨薇不断的夸赞,单怀逸表示非常无奈。  作家?  这个词对于他来说,真的有些刺耳,甚至有些讽刺。  自从在沈书月的身上薅到羊毛之后,他似乎已经很久没有写过一个字了。  完全没有动力嘛!  闲着多好。  他知道,这似乎是一种被称为懒癌的绝症,治不好。  所以,真要说起来的话,沈书月的闺蜜林青青,才配得上这个称呼吧!  对呀,怎么把她给忘了。  单怀逸心中一喜,果断的把林青青抬出来挡枪。  果然,在得知了沈书月的闺蜜,竟然也是大作家的之后,蒋雨薇的注意力,被分散出去不少。  嚷嚷着改天有时间,一定要把林青青约出来,好好的认识一下。  ……  因为没有喝酒,所以这顿饭,并没有花费太长时间。  吃完饭,高琰之带着蒋雨薇,去了电影院。  单怀逸和沈书月,则是准备回家。  “你说,我们答应蒋雨薇,改天介绍林青青跟她认识,是不是不太合适?”  “不合适?怎么会不合适?”  单怀逸摇了摇头。  蒋雨薇对于作家的崇拜,他实在是有些招架不来。  所以这个时候,老婆闺蜜的重要性,就体现出来了,适时的顶上去,才能彰显她的价值。  “你看啊,咱们之前,不是还想着让高琰之和林青青凑成一对的嘛,如今高琰之忽然有了女朋友,咱们还把林青青介绍给他的女朋友认识。”  见单怀逸毫不在意,沈书月掰着手指分析着。  “不会吧!林青青看上高琰之了?”  “没有,青青她是个颜值控,她说她最多只能把高琰之当成好朋友。”  “那不就完了,介绍好朋友给女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