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盛夏。 蝉鸣不知疲倦,烈阳蒸烤大地,地面在热气中扭曲变形。 这种天气下,路上行人都没多少,更别说跑步的人了。 也就是于途,体内自带温度调节系统,才能在大太阳底下长跑,却不用担心中暑。 街边的建筑向后退去,一切都是那么熟悉,一点变化都没有。 这其实不是好事。 记得于途去年回到柴镇时,发现这里竟然跟儿时没什么两样。 这只能说明,柴镇在过去十几年里的发展,陷入了停滞。 至于原因有很多,而且很复杂,于途也不懂。他只知道留不住年轻人也许是原因之一,于途自己就是一个例子。 因为发展不起来,所以年轻人外流。因为年轻人外流,所以发展不起来。形成恶性循环。 但是,看到家乡还保留着过去大部分面貌,于途还觉得蛮亲切的。 一方面他希望家乡变得更好,另一方面又希望家乡还是自己熟悉的那个样子,于途就是这种矛盾的心态。 跑着跑着,他路过一个公园,听到里面传来清脆的敲击声。 心有所感般,于途朝那边看去,恰好看到一颗比拳头略小一圈的白球飞了过来。 他瞬间判断了球速和落点,快跑两步,伸手一抓,就赶在球落地前,准确地接住了球。 那是一颗棒球。 “小伙子!接得漂亮!麻烦给扔回来呗!” 抬头看去,只见公园广场那边,一个戴着一个红色头盔,身材高大壮硕的中年人,朝于途招呼道。 广场上不止是他,还有七八个人,有的拿着棒球棍,有的戴着大大的手套,都在望向于途这边。 这帮人在打棒球吗? 于途觉得很新鲜,因为棒球这项运动很不常见,更别说在他的家乡柴镇了。 除了在动画片中见到过,现实生活中,于途从未见过有人打过棒球。 他掂了掂球,球很轻,有弹性,外皮是用动物皮革制成的,里面可能是橡胶之类的填充物。 “好嘞!接好喽!” 他略一瞄准,按照记忆中投棒球的动作,将那颗球掷回给红色头盔男。 两人相距大概二十米左右。 红色头盔男都没反应过来,只看到远处的那个年轻人抬了下手,球就跟炮弹一样飞了过来! 他下意识抬起戴着捕手手套的手,下一刻,那颗棒球就狠狠地撞进了手套里,震得整条胳膊都麻了。 红色头盔男大为震惊。 什么情况! 这是什么样的球速和力量! 准确度也是惊人,要知道这可是隔着二十多米的距离呢,球都没来得及下坠,就飞到了跟前。 身后传来队友的声音。 “老武,愣着干嘛呢?回来接着打啊!” “武哥是被我的全垒打震撼到了,哈哈哈哈!” “放屁,脸都不要了,还全垒打,连个安打都不是,你那是出界球!” 红色头盔男名叫武文成,也就是队友们口中的老武、武哥。 他所在的队伍,是一支业余棒球队,过些日子要参加一个市里组织的比赛,他们会抽出空闲时间,来到公园这块场地进行训练。 武文成摘掉红色的捕手头盔。 他是这支队伍的队长,也是捕手兼教练。 他呆呆地看着捕手手套里那颗球,掌心犹自残留着接到球时的冲击力,喃喃自语道: “这球速得有130公里每小时了吧……不,也许达到了140公里……” 身为业余棒球队的捕手,武文成参加过不少业余比赛,也见识过能投出很快球速的投手。 业余比赛里,投手的球速能达到120公里每小时,就已经是顶尖高手了。 凤毛菱角那种。 球速在130公里以上的,以他参加的比赛档次,在他的认知里这样的投手根本不可能存在。 而140公里每小时…… 他猛地抬起头,朝远处看去,只见扔回这颗球的年轻人,已经跑得只剩下一个背影了。 “喂!那个小伙子!等等!” 武文成大吼着,扔掉头盔和手套,不顾身后队友们的召唤,就疯了一样朝着那个年轻人追了过去。 队友们面面相觑。 “武哥咋了?” “今天不训练了吗?” “他好像追那个扔球的年轻人去了。” “啥情况?俩人认识?” “不练了也好。今儿太阳也太毒了,我都快晒秃噜皮了……” 大约十分钟后。 武文成气喘吁吁地回到公园,一脸沮丧。 他没追上那个年轻人。那小伙简直不是人,跑得太快了,一溜烟就没影了! 队友们围了过来,七嘴八舌。 “跑哪去了你刚才?” “追那小孩干啥?” “欠你钱啊他!叫哥几个帮你堵他啊!” 武文成哭笑不得。 “不是!刚才我不是接了他的球吗,我感觉他挺有天赋的,寻思能不能跟他聊聊,让他加入咱们棒球队!正好顶替咱们队受伤投手的位置。” 他叹了口气:“可惜他跑得太快,我没追上!” 前些日子,他们队的主力投手不小心摔了一跤,胳膊伤了,武文成为这事头痛好久了。 这些天,他的队伍之所以把训练强度提了上去,就是为了趁比赛前,把替补投手的水平练上去。 至少上场比赛,不会过于拖后腿。 但是一个好投手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任何运动项目都讲究天赋。 主力投手的位置,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够顶替的。 队友们质疑: “老武,你就接了一个球,就知道他有天赋了?” “就是,别是看走眼了吧,我没感觉那球速度很快啊!” “算了算了,大街上随便薅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