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并随手抛尸的公公,成为人们永远谴责的对象。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他来到大愚山的墓地边缘,那是一个悬崖,他纵身跳下。
初相识我就知道方旭爱喝酒,而且是酒品很差的那种。公公跳崖的同年冬天,他在酒肉朋友家与其同类拼酒,活活把自己喝死。坐在小马扎上仰面倒地,两个鼻孔喷血如泉涌,桌上的狗肉火锅还在咕嘟咕嘟冒着热气。在送到医院之前他就已经死了,检查结果是脑血管破裂,我的丰功伟绩又加上一条克夫。
独处会让人变得深刻,成为寡妇之后,反而像重新过了一次少女时代。一个人买菜做饭一个人慢条斯理地吃,一个人到教堂聆听主的声音,一个人在商店挑选衣服,偶尔订一张电影票到县城的影院看电影。我仿佛找到了比以前更舒适的生活方式,虽然这样说显得很冷血,甚至可以说是最毒妇人心,却是我最真实的内心感受。
或许对我来说独身才是良策,不用对任何人负责,才能获得平静。以前总是有意无意想要组建一个家庭,想要得到某种认可,惨淡收场之后才发现那是徒劳,我所坚持的不过是某种虚无的执念而已。
当时我家砖场的小工程星还不到20岁,却俨然一副老社会人的派头了,干活吃苦耐劳,还对什么都一试就懂。
他常常对我说:
小慧姐,四不像的发动机有异响,该找人修修了。
小慧姐,这个月应该进多少料?
小慧姐,别的砖场在降价了,我们要不要降?
我对经营砖场既没有经验,也没有兴趣,只能对他说:小程,如果价钱合适,帮我把这门生意盘出去吧。
无责一身轻的感觉真好,砖场卖掉了,葡萄园租出去了,我的所有时间都可以用来发呆。
都说寡妇门前是非多,以前每月结算工钱的时候,几个工人总要来我家一趟的,他们也承受着连带的流言蜚语,被说成是为小寡妇打工。
如今我家不再有人踏足,除了偶尔来探望我的刘大夫以外,只有阿肉会时不时冒出来找我。
阿肉是程星养的一只狗,灰黑色的腰背,四腿白色,体型很大,据说是阿拉斯加犬,很早就习惯了来我家转悠。
以前它的主人在砖场忙碌的时候,它就在场边的树荫下坐着,看人们如何通过劳动创造价值。看到无聊时,就跑到不远处我的家里来,它的主人常带它来,如今主人不再过来了,它却没有舍弃这个地方。
都说狗狗是人类最忠诚的伙伴,大概是极有道理的,在我做家务的时候,它绕着我打转,发出哼哧哼哧的声音,一刻也老实不下来。
如果它能开口讲话,不知道它会对我说什么?我却常常对它讲话,我蹲下身,抓揉着它脖子下部柔软的皮毛,或者抚摸它的头,告诉它我有多喜欢它。
“阿肉,你是个好狗狗!你知道吗?你是个好狗狗!”
它好像知道我对它的评价颇高,高兴起来冷不丁狂舔我的脸,舔花了我的妆,痒得我咯咯发笑。
阿肉是一只神奇的狗,这如同一匹狼的狗狗,难道不应该是食肉动物吗?我切一个大菜根坨给它,高高兴兴吃掉了。我切一块莴苣给它,也吃了。我切一瓣西红柿给它,还是吃掉了!更有意思的是,如果给它一根猪骨头,它不会卖力干啃,而是叼起骨头找个无人的林子挖坑埋起来,也许可以说是藏起来。
有时我真希望自己像阿肉一样活得简单纯粹,做人会有烦恼不假,更可怕的是:我甚至往往不知道自己的烦恼来自何处。
时间久了也会想给自己找点事情做,想通过些许劳动让封闭的心门再透进一点外界的光。乡下的就业机会很少,在草场村的边缘,通往县城的那条路上有个食品厂,生产辣条之类的豆制品零食,但是距离太远让我犹豫。还是宠物基地好一些,离家近,就坐落在石川村的村头,如果不赶的话甚至可以步行上下班。
当饲养员应该更多是和动物打交道,而不是和人打交道吧?
在宠物基地的那段时光,我更像融入了集体的普通人,而不是作为疯子或者不祥之人被看待。我负责幼猫的饲养培育,有时候碰上排休,没能闻到小猫身上的气味,反而觉得有些不习惯,真是职业病。
幼小的猫咪是我的最爱,我会捧在手中,用鼻子去蹭它,像捧着一团温润的雪,像亲近一只可爱的精灵。我会嗲声嗲气地说:小猫猫,只要一下下,我要把你放进去喽,你要回笼了哦……张倩总是笑我过分起腻,恨不得自己也变成猫崽子跟它们拱在一起。
宠物基地为数不多的同事都待我很好,没有周围村里人的那种偏见,这里毕竟是工作的地方,一切以工作态度和能力为优先,大家和睦相处,互相帮助,我为成为其中的一份子而心满意足。
与我最亲近的就是小我一岁的张倩,以前偶尔在上街赶集的路上撞见,只是礼貌性的点头示意;现在成为同事,却建立了不错的友谊,变得无话不谈,我们好到共用一支口红。
张倩身世可怜,她的爸爸在她幼年时期就诡异地死在教堂里,据说是被钢笔捅穿了喉咙!我猜这种恐怖事件多多少少是她的一块心理阴影。
几年前,她的妈妈又因为淋巴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