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三章罗曼蒂克(1 / 2)

白衣獠和我们阴阳绣一直都在作对。

而且,白衣獠的眼神,我也似乎见到过——他似乎真的是我曾经见过的某个人。

我看到了李斯曼身上的阴阳绣,下意识的想到了——这个阴阳绣,会不会是白衣獠做的?

白衣獠曾经也是我们阴阳绣里的人——他到底是谁?莫非是我师父收的另外一个徒弟?

我看着李斯曼肩膀上的阴阳绣,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了。

这时候,冯春生喊我了:哎!水子,想什么呢?

我猛地怔神,说道:不想什么……不想什么。

我坐直了身体之后,对李斯曼说道:你继续说说呗——怎么因为一个纹身的事情,你的命运发生变化了?

“哦,是这样的。”

李斯曼继续说了起来。

原来,李斯曼后来在慈善中心的帮助下,考入了一所不错的大学,因为大学提供奖学金,所以,李斯曼算是彻底脱离了慈善中心。

李斯曼在大学里面进修的是“世界严肃文学”,期间,她听了老师说的一句话:这世界唯有文学和音乐不可辜负——文学描述精神,音乐渲染情感,没有了文学和音乐的世界,这世界就变得死气沉沉。

她很感动老师的话,决定等大学毕业了,就开始“音乐之旅”,她想当一个音乐人。

真等她大学毕业之后,她背上了自己的“吉他”,踏上了离开香港的轮船。

她为什么要离开香港。

因为现在已经不是上个世纪了——上个世纪,整个中国的流行音乐,香港星光闪烁,但现在,香港的音乐明显已经落后大陆地区了,她决定来大陆,发展她的事业。

去哪儿呢?

去上海!

李斯曼去了上海。

在上海玩音乐的人太多了,真正苦逼的音乐人也太多了。

有些音乐人,吃不上饭,可能穷到要卖电脑显卡的程

度,等下个月经济缓过来了一点,再出钱把自己的电脑显卡给赎回来。

有些音乐人,钱不够租房子,都是和七八个朋友,一起租一个地下室的小单间。

当然,现在音乐人的条件也好了一些,但依然非常恶劣。

李斯曼成为了这个社会群体里的一员。

不过很可惜,她的音乐之路,实在是坎坷——比天赋,有比她天赋强一百倍的人,比才华,有比她才华强一百倍的人,甚至比拼热爱音乐的决心——比她强烈一百倍的人,依然也有。

在她花光了最后一分钱的积蓄——那些大学靠勤工俭学赚到的钱之后,她把她的吉他,送给了她的室友,一位十分渴望能站在北京鸟巢上唱歌的女生。

那女生领略到了音乐之美,她跟李斯曼说:小曼,我好希望我能站在鸟巢上唱歌,不过上不去也没关系,始终还有一个人,在听我唱歌,我愿意为她唱一辈子。

“谁啊?”李斯曼问。

“我的影子啊。”室友笑颜如花一般的跟李斯曼说道。

李斯曼这才知道,在音乐的路上,她真的什么都不算——她急流勇退了,留下了吉他,带着一把口琴,准备回香港。

可是,她在买票的那一刻,她忽然对自己说道:我回香港去干什么?

她在香港有什么?

在香港,她没有朋友,也没有家,她一直都在慈善中心住着——现在她肯定回不去慈善中心了,也回不去大学了——她去了香港,还能去哪儿?

她忽然觉得,自己就像是一根羽毛一样,不知道要漂到哪个地方去,也不知道自己存在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那天,她大哭了一顿,然后在洗澡的时候,她侧着身子,看到了肩膀上的纹身。

她肩膀上的纹身,是一枚铜钱——铜钱的中心,写着一个“卐”字!

其实这枚纹身到底是

什么含义,不光是李斯曼不知道,连我也不知道——我知道这是阴阳绣,是因为这纹身蕴含着阴阳二气——但这幅图案,我没见过。

不过,凭借上面的“卐”字梵文,我知道这枚纹身,是佛家的纹身,我完全可以在下午去问问不戒大师,他肯定知道。

李斯曼看到了镜子里肩膀上的纹身,她忽然觉得自己有事情做了,也有意义了,她早就听父亲说过,这个纹身是母亲找人给他纹的,她要去闽南寻根,她父亲说她还有母亲和一个弟弟。

这个世界上还有亲人,就不会那么孤独。

“李公子,我要去寻找我妈妈和我弟弟了。”李斯曼对自己的室友说道。

李公子?

我听了李斯曼的话,有些惊讶,李公子是谁啊?她的身体里,可藏着冯春生老婆的残魂呢。

冯春生听到了“李公子”三个字,也特别的上心,问李斯曼,说:你室友是李公子?她两只眼睛,是不是盲了?

“是啊!”李斯曼说:李公子的声音很奇怪啦,听上去像是噪音,但听进去了,就会发现,真的超级好听。

冯春生笑着说:这个世界真小,你室友就是我老婆!

“你老婆啊?李公子成为你老婆啦?”李斯曼哈哈一笑:不过你有点老。

我推了冯春生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