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一个酒肉和尚捡了去,现如今正拿着一把片肉小刀,想一刀扎死你!
刀子还远没到跟前,野小子就被摔出去了,他不气馁,胡乱抹了一把摔出来的鼻血,捡回刀子,接着冲锋!
被揍得起不来的野和尚一嗓子石破惊天,嚎出一个真相:“你别打他!他是我偷来的……那女人当时半死不活了,我、我把他从襁褓里偷出来……都是我的不是!求你别再打了!”
再舍不得,那也是偷来的,一大一小相濡以沫的日子也是偷来的,现如今到了欠账还钱的时候了,痛死了也得赔回去!
后来的事,在陆弘景的脑子里始终的含混不清的,他直觉在回避这件事。在如今的他看来,做人还是始终如一的好,要么就彻头彻尾做个野小子,要么就从头到尾做个世家子弟,做半拉的感觉,太痛,总觉得野小子是被他自己杀死的,一天天,一年年,慢慢杀死的。因此他做人一直做得不大快活。
对他自己的爹,他一样在回避,始终想不起他的眉眼模样来,反正就是不亲,亲朋都说他有七成似他爹,他对着镜子照,照样找不出来那六成藏在了哪。对那野和尚,他只记得他肉乎乎一颗秃头,秃头上边烫歪了的几点香疤,一样是想不起眉眼模样,再用劲想也想不起来。
当年初回陆家,他跑了几次,顺着河跑,野跑,没带钱没带粮,就带了两条腿和一个鼻子,腿脚不停地走,嗅着野和尚身上那股油乎乎的汗臭味走,走到哪,饿了,就停下来偷点儿什么吃的。一共跑了三回,最远跑到了新阳,离那野和尚的老巢不很远了,还是让陆太夫人追了回来。最后一回,陆太夫人亲自带他去了一趟田山,找到那野和尚,当面要他选,愿意回陆家,还是愿意跟着和尚去。和尚还是清楚的,他清楚地知道小家伙跟着自己没有大出息,十来年后最多能出来一个俊俏透顶的野和尚,凭着那副皮相骗吃骗喝不在话下,然后呢,也就到这儿了。真为他好就不该阻他前程,他得把自己当一块绊脚石,自己把自己搬开。
时至今日,陆弘景还记得那个场景——自己嗷嗷哭得像头伤了齿根的小畜生,野和尚背转身飞跑,所有的哭声都焖着,焖在一身肥膘里,跑得一身膘咣里咣当。
一样是冬天,一样是寒气彻骨,一样是破僧袍上下翻飞、掩不住岁月风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