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我们可不是每个人都有火枪的。”
“想要和突厥人战斗,就必须要用刀剑。”
“从今天开始,飞虎营分作两部,一部三百人,掌握大炮,枪械。”
“剩下的,继续训练战阵和骑兵冲锋,一定要练好!”
一开始,他还想组建一支线列步兵,可是,过了一段时间,他才意识到,这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在这个时代,想要组建一支大规模的线列部队,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子弹打光了,火枪还不如棍子好用。
一支小型的火枪部队还可以,但想要大量装备,那就不可能了。
“明白!”
众人重重点头,各自散去。
已经沉寂了数日的操练之声,再次响彻整个演武场。
一群骑兵,正在马背上练剑。
秦怀玉一马当先,手中握着一把银色长枪,策马狂奔,猛然转身,一枪刺在了木桩上,正中心脏,枪尖从身体穿了出来,凶猛之极。
一时间,掌声雷动!
其他人也纷纷跟上,在马背上如履平地,摆出各种高难度的动作,然后一枪刺出,木桩应声而碎。
飞虎营的士兵,在经历了几个月的训练之后,都已经能够做到这一点了。
这支军队的实力,已经不逊色于大唐的玄甲军了。
如果双方兵力相当,再加上火枪部队的支援,飞虎营完全可以和一支经验丰富的玄甲军正面抗衡!
这才是他们真正的实力。
如果阿史那他们在这里,一定会惊讶得下巴都要掉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