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
喝得差不多的时候,他摸了摸身上。
顿时一惊。
坏了。
出门太急,忘了带钱。
他的脸色开始变幻,不知如何是好。
这要是传出去,说他吃霸王餐。
那么以后在长安城,他就不用混了。
这事绝对不能发生。
他费劲的想了想,忽然眼睛一亮。
他想到了一个好办法,“掌柜的,都说你这里的酒是一绝。”
“可是在我看在,有点名副其实了啊!”
嗯?
楚河一愣。
身为一名商人,他知道,顾客是上帝。
因此说道:“这酒叫啤酒,可是我们这里最受欢迎的。”
大胡子不屑道:“我管你受不受欢迎,这酒太淡了,喝起来像喝水一样。”
虽然确实挺好喝的,他也挺喜欢的。
但为了理直气壮的吃霸王餐,他只能挑毛病了。
大胡子已经考虑好了。
不管对方说什么,他就咬定了不好。
到时候不仅不用付钱,说不定还能坑一点钱。
既然柜台那位不是掌柜,那么他也不用怕。
以他的身份,除了宫里的,用得着怕谁?
他就是这么自信。
哦。
原来是嫌酒不够烈。
这好办啊!
他这里最不缺的就是烈酒。
“客人请稍等。”
楚河说了一句,就去地窖里拿酒去了。
这次,他拿来了闷倒驴。
随之很是爽快的给大胡子倒了一杯,示意道,“客人请!”
大胡子点了点头,也没有客气。
反正不管好不好喝,他只要咬死了不好喝就对了。
他端起碗,一口干了。
咳咳!
大胡子剧烈的咳嗽起来。
毕竟这可是烈酒,真不是一般人能一口干了的。
楚河提醒道:“客人,这可是我们这里最烈的酒,最好慢饮。”
“你看不起我?”
大胡子瞬间不乐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