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一离开华
亭县,心情顿时爽朗起来,沿着大道一路向西,见酒店就喝碗酒、见茶楼就饮杯茶、见饭店就吃顿饭,好在他有的是钱,一路玩耍过去,连带着他的跟班也尽情游玩,好不痛快。
这一路玩过去,可谓是柴安风自打穿越到南宋以后,最高兴、最自在的一段旅程了。可惜他身边的姐姐柴念云、大夫人郑婷儿、二夫人孟银屏、三夫人苏南雁不在身边,否则那可真算得上是“春风得意马蹄疾”了。
说是“马蹄疾”,却是没有半点错误。
柴安风胯下的,乃是金国元帅完颜合达送给他的一匹汗血宝马,这匹宝马风驰电掣、日行千里自不必说,关键是通体雪白、四蹄踏雪,长得极其俊朗。骑在外边,就好像后世之人开了辆恩佐·法拉利,还是敞篷的那种。甭管开车的人长得有多丑,都能瞬间成为整条街最靓的崽。
而柴安风手下的亲兵护卫,也都装备了最好的战马,再配上原来就有的上品倭刀和新锐燧发枪,那就是一支具有极强攻坚能力和机动能力的虎狼之师。这一路走来,无论是朝廷官兵,还是绿林好汉,只要是望见这支队伍的飒爽英姿和蓬勃杀气,无不远远躲避开来,没有半个人敢找茬的。
而这种嚣张跋扈、目中无人的状态,却又是柴安风最喜欢的。他时而骂两句拦路的官兵、时而打赏几个路边的乞丐、时而逗弄一下房前的顽童、时而调戏几句屋后的少妇,短短不过一百多里的路,走了两天,才将将看到传说当中湖边小山的影子而已。
“哟,那边有山!”柴安风扬起马鞭遥遥一指。
孙家康一夹马肚子,上前几步应和道:“山上似乎冒出水汽来,想必太湖就在山后吧。”
孙家康是个神枪手,天生一副好眼睛,他既然说是,那大抵是不错的。
柴安风点点头:“既然望见了山,那距离也就不远了。不如……”
“不如我们赶几步路,今天就上山怎么样?”孙家康借口道。
“你傻了啊你?”柴安风斥道,“现在赶到山脚下,怎么着也得是中午了。再爬半天的山,到山顶上那就是晚上了,去看个什么景?”
孙家康赶忙点头称是:“大官人此言甚是。”
一旁的黄有功却是个憨货,接茬道:“老爷,咱们出来,不是带着帐篷么?到山顶上扎起营地、燃起篝火,再打几只野物尝尝鲜,不也有趣吗?”
“嘿!”柴安风被他提醒了一句,笑道,“没想到黄有功今天出门带着脑子了。倒也难得。好就按你说的办!”
于是柴安风让孙家康一马当先赶前头探路,自己则随大队人马迤逦而行,
走了小半天,果然来到了山脚之下。
马是可以爬山的,只是山路对马匹的腿脚损耗不小,不到生死攸关的决胜时刻,骑兵将领是绝对不会驱动马匹上山的。而柴安风的战马都是花了大价钱从北方金国、蒙古那边好不容易买来的,就更加不愿意轻易折损了。
正巧见山下有一座小村、几户人家,柴安风便多出了几两银子,将马寄放在村子里,喂饱了水、草,再从容往山上而去。
江南的山多清秀而少险峻,山势也并不陡峭,一路都有上山砍柴、采药的百姓留下的上山小路。
柴安风一行都是精壮男子,虽然扛着大包小包的行李辎重,可爬山的速度并不缓慢,只走了一个多时辰,就已爬到了山顶之上。
站在山顶远眺而去,只见一轮红日已是渐渐西斜,将烟波浩渺的太湖照得波光粼粼,仪态万千。
柴安风见了心旷神怡,抬手笑着在脚边挥了个圈,便命令:“这里甚好,我们今天就在这里过夜好了。”
恰巧,那么大一座土山顶上,却是一块灰黄色的岩石,岩石顶上又干又平,正好是一处安营扎寨的好地方。于是众人轻车熟路地展开所携辎重,就在山顶上搭了六个大帐篷,在帐篷内铺好床铺、在帐篷外点起篝火,一座营盘也就这样做好了。
至于营盘的防御——江南这边没有凶悍的匪徒、没有成群结队的野兽,这里又居高临下、视野极好,只消派几个人守住四面,就可保万无一失了。
待做好这些事情,再抬眼望太湖望去,一轮红日已有一半淹没在了一碧万顷的湖水之下,红绿交接之处泛出奇异而瑰丽的光彩,看得柴安风心都有些醉了。
老实人黄有功却在耳边提议道:“老爷,天要是黑了,就不好打猎物了。要不我们这就去山里转一圈,弄几只野物烤来吃吃?”
“嗯。”柴安风答应一声,还不忘叮嘱道,“记得打野兽别用火枪,弄得都是火药味,叫人怎么吃?”
江南丘陵里的野兽,毕竟没有北方莽莽山林中那么多、那么大,黄有功等人兴冲冲出去打猎,一直打到夕阳西下,才只猎获了十几只兔子和四只野猪。不过这次柴安风带出来的人少,有了这些野兽,再菜些野菜之类的,也足够美美地吃上一顿了。
出来的人里面,有负责军中做饭的伙头。
他让人帮他将野兽搬到一条小溪旁边,极为干脆利落地用刀将野兽宰杀清洗干净,又命人搭起灶头、捡来干柴,只须臾之间,烤野猪、炖兔肉等几样简单粗陋的菜色就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