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为防盗章 迎面走来一群男女中, 随行女子统一穿的红色调。
一片红色中, 我目光留在其中一个女子身上。
那女子身披桃红轻纱背子,内穿白底绣花抹胸,纱下的曼妙身姿隐隐若现,搭配松松垮垮侧倾于左侧的坠马髻, 身姿婀娜,如同百花的蝴蝶!咋一看以为来了只妖精, 身子扭得连蝴蝶它儿子毛毛虫都望尘莫及,衣服薄的毛毛虫它娘亲蝴蝶都望而却步。
她走在人群中,如一只蝴蝶。蝴蝶之所以为蝴蝶,不仅是打扮, 长相也是, 柳叶眼上是如蝴蝶触角般的睫毛,微微时眨眼如振翅,眼波自生漪澜,如海水静涌, 风吹动的衣袖的时送来一段莫名的莲香。
即是她今天没有穿墨色衣裳,但我还是借此确定她是玉奴,女娲说的携着宝莲灯种子的凡人、方应龙扇面上所绘的姑娘。
只是扇面上的她气度如同天堂凤蝶, 本人却像鬼美人凤蝶。
虽然两者同属凤蝶,气质却截然相反的。可见方应龙画画时有意美化了她。
方应龙也不是昨日失态模样,面容眉清目秀, 霁月清风, 头上方方正正的纯阳巾如一幢房子, 鬓角各留青丝,穿着白色斓衣,和玉奴站在一处,倒很般配。
十五岁到二十一岁都是不怀疑人生且相信爱情的阶段。神仙们不论修炼多少年月,容颜与心智大抵还在十五与二十一岁之间,所以思凡频率尤其高,所以我就相信人生与爱情,但漓羽那种二十二岁零三天的,说相信爱情都不好意思,故此她无比风流。
这样看来,李之宥、玉奴、方应龙之间,倒是一出很精彩的三角恋。
“疼!”手上灵石一烫,众人都疑惑的看着我,我忽而想起昨儿熏华离开前交代,倘若我玩的开心忘记了自己的任务,灵石就会发烫来提醒。
对!今儿不是来八卦的,我有任务,玉奴,莲子!
玉奴见我时表情一愣而后媚笑:“你便是嫂子?”随即立即半挪过去拿手攀着李之宥的脖子:“五年不见,可曾想奴家?”
两人的距离是玉奴睫毛的长度,李之宥要高她许多,眼睛只要稍低,便能尽观她起伏山峰,俊男靓女,怎么组合,画面都是美的,之宥也不推开她,只说,“明明才五天。”
玉奴的手臂挽得更紧了,踮起脚尖凑过去,吐气如兰:“原来里公子记得这样清楚,没有公子,玉奴度日如年。”
方应龙头上帽子都蹭蹭冒着绿光,毫不怜香惜拽着玉奴的袖子,书生向来手无缚鸡之力,更何况玉奴还是个人,他没能拽动她。反而把玉奴的袖子撕下来了,方应龙气势越来越弱,直到说不出口:“平日这样你也就罢了,当人家夫人的面,你也……”
玉奴发髻本来就散,这样推搡几乎把堕马髻上黑红色簪花落到地上,她稍微把散了的发拂了拂别好花,从容不迫的把袖子彻底撕下去,露出雪白的胳膊,胳膊上纹着一朵红色的花,她握住袖子在房子跟前晃了晃:“你太小气,你晚上如此或者白天如此,我都不怪你。”
全场男子连带路人都看着玉奴。
空气立马冷了上百倍,房子都要气绝身亡了,解了披风包粽子的手法替她套上,“你现在丢脸,丢的还是我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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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乐楼。
临楼俯仰,雾失十万楼台,湖迷三千画舸,帘掩半面河山。把酒浸红尘,太阳酡红;煮茶泼天地,笙歌鼎沸。
我终于理解,漓羽为啥要喝酒和找男人了,这样天时地利人和的环境不干这样的事,简直天理难容。
往年李之宥生日他兄弟都送红包,今年特地改了体制走情意路线。但李之宥看完表示:“你们还是送红包吧。”
第一个送礼的祖上卖定胜糕的,现在是开妓院的。于是他送的就是定胜糕,外加呈定胜糕的黄花大闺女。
毫无悬念,我把它拒收了!
第二个送礼的是个富家公子,身子纸裁出来似的单薄,他从始至终都没正眼看玉奴,而是神情古怪的盯着李之宥。
萌主捏着肉肉拳头撑着下巴偷偷蹭过来,竖起大拇指:“弟妹的眼睛确实毒啊,他叫竹子,是官二代。其实玉奴倒不是你的情敌,真正的情敌是他,他喜欢小李。”
萌主话音刚落,竹子就从袖内掏出一只绣花的朱红色荷包,荷包露出一绺青丝。
我闷头默默吃饭,暗自纠结为什么最近那么多断袖。唯一可以解释的是所有男人都觉得女人麻烦,可以解决麻烦的男人乐此不彼自找麻烦,不能解决麻烦的男人就都弯了。
想通之后,我再次把它拒收了。
玉奴送的礼——《□□》和《大乐赋》两部书。我没有见过,表示想收下。
李之宥漫不经心,抽一本丢给萌主:“武林绝学。”另一本扔给方应龙:“乐谱。”含笑且耐心对我道:“这些为夫都看过,夫人想知道问我就是了。”
“行啊,那今夜我们探讨一番。”
在座的其他人开怀大笑。
谈婚论嫁的男女的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不是很正常吗,莫非大宋朝不兴这一套了?
我有点蒙。
李之宥漫不经心觑了一圈,眼神所到之处都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