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抓间谍者(下)(2 / 2)

法兰西1794 管杀不管填 1268 字 2个月前

到我的办公室。由于军情紧急,现在还不及考虑宪兵营的专有军服,所以你先去1趟后勤部,领取3百顶圆筒军帽,外侧全部刷上白漆,再加上3色帽徽。另外,再让宪兵营的全体官兵,在走出军营执行军务时,左臂1律缠上带有印有白字gign的红色袖章。”

“是的,安德鲁上校!”

所谓的gign,直译过来是“国家宪兵干预组”,也就是法国国家宪兵特勤队。安德鲁图方便,将后世的官方名号直接套过来使用。

事实上,宪兵制度起源在法国。在英法百年战争期间,为确保参战部队内部的秩序,隶属于6军总司令的两个元帅任命了1名宪兵队长,领导1支由几个骑兵中士组成的队5,专门负责处理违犯军纪的军人和雇佣兵,被叫做“元帅的宪兵队长”,开了法国宪兵在军队中执法的先河。

在大革-命初期,脱胎于3级议会的制宪议会曾下令,要求取缔宪兵这1军事组织,理由是宪兵的存在,限制了公民的言论自由。

等到国民公会的雅各宾派专-政时期,宪兵制度再度在法国得以恢复,那是救国委员会和治安委员会都充分意识到:“宪兵是1支独立的组织,是维护社会安全最有效的力量,它对所有国土进行半民事、半军事的监视……”

首先得到重视是城市宪兵,他们是城市治安警察的补充,主要负责守卫着巴黎,尤其城门和重要的政-府机构,是1支隶属于两委员会的快速反应部队。

至于分散于南北西北的10多个军团的宪兵队,目前基本上掌握在国民公会议员担当的军团特派员手中,而不是直接听命于军事委员会,就使得卡尔诺对于宪兵部队1直不怎么感冒,因此军中宪兵制也显得比较混乱,基本上各行其道,互不统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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