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要结,肖女士又说没犯事。入狱一个月后,开始上刑了。隔一个星期上刑一次。 可肖仍然一直声称自己没有害人。如此再过了两个月,她终于被释放。 出来的肖女士,几乎像被抽掉了魂。 死一个孩子是大事。但现在,纵使对家人再怎么埋怨,和游说老太一家叵测的居心,乡邻想到这个儿媳,无端在狱里遭受的身体伤害和心理压力,只能生出对等的同情了。 肖女士现在看来,是这样乐观。黎持实在想象不出,她怎样度过了那段黑暗? 肖女士不愿意回头申诉,继续和那家人纠缠。 黎持理解,是她更不愿意做原告。因为,诉讼会使她成为讨论的素材—— 要求她成为一个全面的人。 人性会被视作架构。陪审团试图拆出一个个零部件,反复敲打、揣测。 当结果宣判时,文本在原告身上寄生了权力。 诉讼成功以后,走出案庭,她既不会想哭,也不会想笑。 好像什么都没有触到。 好像人生被送去了代理,而同时明昭着,被什么规定了,那么大一块,自己永远不能理解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