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阴影里的凶兽 第90章关联(1 / 2)

罪理谜案 听书航海 1543 字 2023-02-19

“以犯罪组织的精锐程度,就算当初他们发现你反过身来检查这处拆迁区,犯罪成员2号也有这样的定力猫在原地不动。 就算犯罪成员2号慌了神,在后面远程指挥的犯罪首领也会及时的制止他的这种冒失行为,让其隐藏在四通八达的拆迁区之中伺机而动。 甚至他们还有可能在拆迁区之中早就安置好了隐藏点,能够帮助犯罪成员2号躲过警方最初的搜捕阶段。 这样的一处虚假的监控安装地点,也足以让应付过警方的初步侦查。 所以,就算这里是障眼法,你也不可能在拆迁区的巷道之中碰见犯罪成员2号。 你之所以能够在巷道之中碰见犯罪成员2号,那就说明当你返回拆迁区的时候,犯罪集团的监控预警设备已经被拆除了。 在毫无预警的前提下,犯罪成员2号才会和你在巷道之中偶遇,也才会慌不择路的在拆迁区之中留下一连串的清晰足迹。 至于如何去解释犯罪成员2号能够在如此匆忙的过程之中将这堆杂物给堆砌完毕,其关键点就在于如何去增加犯罪成员2号的使用时间。 例如说,监控摄像头在发现跟在张云身后的警察之后,犯罪成员2号就已经在拆卸监控设备了。 又比如,这堆看似复杂的杂物,其实真正用来隐藏监控安装痕迹的物品,只需要在最后阶段补完就可以了,并不需要从头开始堆砌。 时间都是可以自己争取的,至于这里到底是不是真正的监控安装地点,犯罪集团的真正监控设备有没有被真正带走,还需要我们后续的继续搜查才能彻底定性,而不是围在这里根据一些或有或无的可能性进行凭空猜测。” 对于曹乐的凭空猜测,第五正给与了全面的回应,顺便也告知他,推理仅仅只是为了更好的查案,实打实的利用证据说话,这才是一个警察对待案件的具体态度。 听闻到第五正的这种告诫,曹乐不由得多看了他一眼,今天的第五正似乎格外的健谈,这和他以往的风格似乎大相径庭。 难道是今天的爆炸案件,使得第五正性情大变了吗?又或者,他也意识到了情况的严峻性,觉得自己可能会受到处罚,正在积极安排接替人手吗? 又或者,是觉得他曹乐确实有潜力,正在手把手的传授破案经验吗? 虽然曹乐觉得后一种的可能性并不高,但确实能够让他暗中得意一下。 在第五正的帮助之下,剩余只要有嫌疑的区域,他们都进去检查了一番,就算地上没有任何的痕迹,也会进去详细的检查。 事实的结果证明,在那间屋子里面的监控安装痕迹,确实是正品无疑。 在这个过程之中,实验室那边也传来了消息,证明那只老旧的锁头,其内部的锁芯确实被金属物件反复剐蹭过。 各方证据都显示,犯罪集团的监控设备确实是在那间屋子里面。 对于拆迁房区域的检查虽然繁杂,但是当第五正一行人返回菜市场的时候,里面依旧有大量的警察在收集证物,对爆炸现场进行最终的固定和证据留存。 有局长郎青山在这里坐镇,似乎也没有第五正任何置喙的必要性,在丧失主导权的情况下,第五正也停不下来,积极的配合现场的民警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虽然第五正明知道,那名谨慎的犯罪首领若是敢于公然制造如此巨大的一场爆炸,张云所取得的物品,不管是普通的物品还是特异性极强的炸药,都会做一些必要的隐匿措施,以阻碍警方的搜查进程。 可就算如此,第五正也非常的想要知道在张云的旅行箱之中到底装载了一些什么东西。 就算犯罪首领对所有物品进行了隐匿化处理,但这样的一种公示,也算是与警方的一次公开较量。 这样的一场大考,第五正就不相信了,那名犯罪首领能够做到完美隐匿。 一切人造之物都不可能会趋于无限的完美,只可能看似完美。这种存在于完美和不完美之间的空隙,就是警察破案的关键所在。 第五正在尽己所能的收集各种线索,但奈何现场的忙碌状况不可能以他为中心,很多的证物碎片也已经全部送往l市的证物实验室,第五正也只能等待实验室那边的具体检测报告。 中途第五正还遇见了曾雅言等一众城南派出所支援过来的民警,对于他们那种关切的眼神,第五正在心表感激的同时,也并未做太过热切的回应。 一切从简,以当前办案为第一要义。 一直忙碌到深夜,现场的所有初步事宜才陆续处理完毕,并未处于核心圈的第五正,也只能随着大流回去休息。 初时辗转反侧,最后第五正也只能强迫自己入睡,因为从今天的各种现象可以判定,由于这起突发的爆炸事件,整个l市的官方力量都被调动起来,在市局巨大的能量面前,第五正这个隶属于城南派出所,刚刚才正规化的小小专案组,也只能在一旁待命,听候市局方面的调遣。 在这种巨大的风口浪尖之上,只要稍微有一点风吹草动,第五正就要为自己的莽撞跟踪举动承担应有的责任。 对于这种结果也早有预期的第五正,已经对曹乐进行了初步的培训和引导,但第五正更为关注的,还是曹乐真的会接替他的位置,成为专案组的实际领导者吗? 若是市局方面,又或者是省厅方面另外成立专案组过来,那又应该如何去应对呢? 根据保密条例的关系,已经彻底成为局外人的第五正,又应该怎样积极的参与到后续案件的侦破当中去呢? 对于这些万分复杂的问题,第五正也只能宽慰自己一句,采用走一步看一步的具体应